Section § 138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审计长就某人去世时被声称并非加州居民的遗产,协商或解决其应付的税款金额,包括任何利息和罚款。这意味着,如果对死者是否为居民存在争议,其税务义务可能会被调整。

Section § 1381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去世,而加州的税务机关与其他州就逝者出于税务目的居住在哪一州发生争议,加州的税务主管机关(审计长)可以与其他州以及逝者的遗嘱执行人达成协议。他们会商定一个金额,以解决应付给加州和其他州的任何死亡税。遗嘱执行人被允许签订此协议。他们必须在加州提交该协议,并且约定的金额将成为最终应付的税款。如果税款未在协议提交后90天内支付,将开始计收利息,但从逝者死亡之日到协议提交之日之间的时间不计入利息计算。

Section § 13810.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州”这个词的含义,它不仅指美国的各个州,还包括美国的领地、属地以及华盛顿特区,这些定义适用于本法规。

在本条中,“州”指美国的任何州、领地或属地,以及哥伦比亚特区。

Section § 13810.2

Explanation
本节意味着,其所属的条款应以确保所有采纳它的州之间保持一致的方式来理解。其目标是在任何颁布它的地方实现法律的统一性。

Section § 13810.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一项法案的名称,该法案名为《州际死亡税统一和解法案》。

Section § 13810.4

Explanation

本法律适用于已故人士的遗产,无论他们是在本法律制定之前还是之后去世的。

本条适用于在其颁布之前或之后死亡的逝者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