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5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申报表上报告的税款少于官方审查发现的金额,那么这个差额被称为“欠税”。主计长可以在税款到期后的任何时间确定这项欠税,但他们必须在税款申报表提交后的四年内完成。不过,如果双方书面同意,这个期限可以延长。根据这项规定,提前提交的税款申报表将被视为在截止日期当天提交。

Section § 1351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提交了虚假的报税表,或者根本没有报税,主计长有权随时计算并决定税款金额。

Section § 13518

Explanation
如果发现税款欠款金额有误,审计长有长达三年的时间,通过撤销或修订原始决定来纠正,以反映正确的金额。

Section § 135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欠税且未提交申报表,审计长将通过亲自送达或邮寄方式,向申报表中提供的地址发送一份通知,详细说明他们所欠的款项,包括任何罚款。如果没有提交申报表,通知将发送给负责纳税的人。审计长还可以将这些通知的副本发送给其他被认为有必要的人员。

Section § 1352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认为他们被错误地多收了税,他们可以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将州政府告上法庭,试图改变应付的金额。
在任何声称税款不足额被错误确定的案件中,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可以在确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州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期全部或部分修改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