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款项和退款退款申请
Section § 19301
本法律概述了加州纳税人多缴税款时的情况。如果发现多缴税款,多缴的金额可以用来抵扣该个人或公司所欠的其他税款。如果之后仍有余额,则会退还给纳税人。如果夫妻提交了联合报税表,任何退款都会退给双方。对于公司而言,如果公司不再存在,退款会退给公司本身、其继承者或其股东。
Section § 19302
Section § 19304
加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负责更新税表说明,以便纳税人了解他们可以将部分退税款直接存入一个名为“金州学者共享大学储蓄信托基金”的大学储蓄账户。
学者共享投资委员会必须在税务委员会指定的日期前,向其提供该储蓄计划的简短(五行以内)说明。目标是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将此信息纳入说明中。金州学者共享大学储蓄信托基金的定义见《教育法典》的另一部分。
Section § 19306
这项法律规定,纳税人不能在提交报税表或应提交报税表的最后日期(以较晚者为准)起四年后获得抵免或退款,除非他们在此期间内提出申请。此外,如果存在多缴税款,必须在多缴税款之日起一年内,或在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做出退款决定之前(以较晚者为准)提出申请。
该法律还指出,只要新法律生效时追溯期尚未届满,最近的修改就适用于所有相关的索赔和退款。
Section § 19307
如果你在截止日期后四年内提交了纳税申报表,并且申报表显示你支付的预估税款超过了你应缴的税款(超过1美元),那么这将被视为对超额部分的退税申请。但是,如果你没有提交相关纳税年度的申报表,你就无法获得预扣税款或已支付预估税款的退款。
Section § 19308
本节解释了在加利福尼亚州申请税收抵免或退款的时间限制。通常,这个时间范围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FTB)可以发送拟议欠税通知(欠税评估)的期限相符。这可能发生在以下情况:(a) 纳税人已书面同意允许FTB有更多时间进行税款评估,或者 (b) 纳税人也已与美国国税局(IRS)达成协议,延长评估某一年份联邦税款欠款的期限。
Section § 19311
本法律条款说明了当您的联邦税款发生变更或更正时会发生什么。如果美国国税局或其他机构改变了您的税务状况,您可以在联邦决定最终确定之日起两年内,或在某些其他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较晚者为准)申请抵免或退款。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在联邦决定后,也有相同的期限来批准抵免、办理退款或通知您多付款项。这些规定适用于本法律颁布后作出的任何联邦决定,无论涉及哪个纳税年度。
如果您是合伙企业并面临税务调整,一些规则会有所不同:它将“纳税人”替换为“合伙企业”。这些具体规则适用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税法某部分修订后的联邦税务决定。
Section § 19311.5
本法律条款解释道,如果您向其他州缴纳了税款,并且这些税款可以在您的加州所得税中获得抵免,那么您可以申请退还或抵免任何多缴的税款。您必须在向其他州支付税款后的一年内提出此申请,或者在法律中另一特定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此规定仅适用于从2009年1月1日或之后向其他州支付的税款。
Section § 19312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您因为某些损失或坏账导致多缴税款,想要申请抵免或退税,您有额外的时间来提交申请。具体来说,如果这些问题与已成为坏账的债务或已失去价值的证券有关,或者与追回以前的坏账时出现的错误有关,那么您有七年的时间来提交申请,而不是通常的限制期限。这七年期限的计算起始点是您本应提交相关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日期。
Section § 19313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针对联邦注册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项目所产生的超额支付税款,申请抵免或退款的时间范围。提交此类申请的期限不会早于以下两种情况中的较晚者届满。首先,它可以是相关年度合伙企业纳税申报表截止日期后的五年内。其次,如果达成协议延长评估不足额的截止日期,索赔期将延长至新截止日期后的六个月。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抵免或退款金额超过原始允许期限内已支付的税款。
“合伙企业项目”和“联邦注册合伙企业”的用法与在另一条款(第19063条)中的定义相同。
Section § 19314
如果纳税人在某个纳税年度多缴了税款,他们可以用这笔多缴的税款来抵扣他们所欠的同一年或任何其他年份的税款。这适用于特定情况,例如同一纳税人不同年份之间的收入或扣除调整,关联纳税人之间,或者税款一起计算的关联公司之间。
但是,这种抵扣必须在原始报税表的截止日期后七年内提出。纳税人必须在适用期限内提交退税或抵免申请,或者特许权税委员会必须在该期限结束前批准抵免或退税。
Section § 19316
这项法律允许对“财务失能”的个人暂停某些与报税相关的截止日期。如果一个人因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状况(预计持续至少一年或属于绝症)而无法管理自己的财务,则被视为财务失能。但是,如果配偶或其他人合法地管理着该个人的财务,则该个人不被视为财务失能。此规定适用于在本法生效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开始的失能情况,但不会使在本条增设之前已依法被禁止的索赔或退款重新生效。
Section § 19321
Section § 19322
如果您想在加州获得退税,您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这份申请必须有您的签名或您授权代表的签名。您还需要清楚地说明您申请退税的原因。如果申请是代表一群纳税人提交的,那么群组中的每个人都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和签名,并且申请应说明寻求退税的具体理由。
Section § 19322.1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尚未全额支付所欠税款的情况下申请退税的规则。如果您在未全额支付税款的情况下提交退税申请,这仅能暂停申请退税的时限。对于其他目的,您的退税申请只有在您全额支付税款后才被视为提交。但是,对于在您完成支付税款之日前七年以上支付的任何款项,您将无法获得退税。这项规定适用于本法律新增后提交的所有退税申请,无论涉及哪个纳税年度。
Section § 19323
法律规定,如果特许经营税局拒绝纳税人的退税请求,他们必须通知纳税人并解释拒绝的原因。此外,本法所作的修改将适用于在法律生效后超过180天发生的退税拒绝。
Section § 19324
Section § 1932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因为联邦法律或条约的变更而多缴了税款,并且这些变更降低了在这些法律或条约生效之前的年份的税款,那么你为这笔多缴的税款申请退款或抵免时,将不会获得任何利息。
Section § 19331
Section § 19332
当有人想要提出申诉时,他们需要将申诉书的两份副本以及任何相关文件寄送给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州平衡委员会。当委员会收到这些文件后,他们会将其中一份副本转交给同样位于萨克拉门托的特许经营税委员会。
Section § 19333
委员会审查申诉,然后迅速将其决定及其原因告知纳税人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
Section § 19334
Section § 19335
Section § 19340
当您多缴税款时,加利福尼亚州将对该多付款项支付您利息。利率每年确定。如果您获得税收抵免,利息从您多缴税款之日起计算,直到抵免额被使用,并且它首先用于抵扣您仍欠的任何税款。如果您获得退款,利息从您多缴税款之日起支付,直到退款发出前最多30天。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决定这个确切日期。
Section § 19341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何时不对多缴税款的退税支付利息。通常,如果多缴的税款在申报表提交后或截止日期(以较晚者为准)的90天内退还或抵扣,则不对该多缴款项支付利息。但是,对于1982年及以后的个人或受托纳税人,该期限缩短为45天。
如果申报表仅为申请租房者抵免而提交且需要验证,则在90天内发放的退款不计利息,无论申报表是否显示税额。如果申报表逾期提交,则在实际提交之前的任何时间都不支付利息。
Section § 19343
如果纳税人收到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发出的关于不予批准利息的通知,他们有90天时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他们未在此期限内提出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不能更改。
Section § 19344
当有人想要提出申诉时,他们需要将申诉书的两份副本以及任何相关文件寄送给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州平衡委员会。当委员会收到这些文件后,他们会将其中一份副本转交给同样位于萨克拉门托的特许经营税委员会。
Section § 19346
Section § 19347
Section § 19348
如果特许经营税委员会(FTB)未在六个月内发出拒绝退税申请利息的通知,纳税人可以视其已被拒绝,并对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提起法律诉讼以追回该利息。
Section § 19349
本条解释道,如果您支付的款项与偿还合法债务无关,或与您合理认为应承担的债务无关,这不被视为多付款项。因此,您不会获得该款项的任何利息。
Section § 19350
Section § 19351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确定获得税收抵免或退款时限的规则,也适用于确定某些其他与税收相关的条款的税款支付日期。
Section § 19354
Section § 19355
本法律解释说,如果特许经营税委员会退还超额预扣税款或已支付的预估税款,这不意味着他们已确认纳税人申报表的准确性。同样,如果就业发展部退还雇主超额预扣税款,这不确认雇主税务申报的正确性。这些退款与确定申报表本身是否准确是分开的。
Section § 19361
如果根据第 18662 条或第 18666 条多缴了税款,多余的钱可以退还或抵扣给雇主或扣缴义务人,但前提是他们没有保留那笔多余的钱。不过,对于这些退还的多缴税款,不会支付利息。
Section § 19362
Section § 19363
如果您预缴的税款多于应缴金额,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将处理抵免或退款事宜。法律规定,任何在年内支付的预缴税款,都被视为在您的报税截止日期支付,即使您获得了延期报税的许可。
Section § 19364
如果你多交了税,并决定将多交的这部分钱作为抵免用于下一年的预估税款,那么这笔钱就会被视为下一年的税款支付。一旦你做出这个选择,你就不能再要求退还或抵免这笔钱,用于它最初被多交的那个年度。
Section § 1936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S型公司将其2002纳税年度的超额预估税款转入其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账户。公司必须提交一份申请,其中包含详细信息,如预估税负、支付日期和股东信息。特许权税委员会将在45天内审查申请,核查错误并确定最终转账金额。如果可用于转账的盈余不足以支付所请求的金额,则将根据股东的所有权百分比按比例分配。这些转账将被视为每位股东在公司最初支付之日直接支付的税款。只有当转账金额等于或超过500美元时,申请才会被批准,并且公司需要告知其股东转账的金额和日期。
Section § 19368
如果特许经营税委员会错误地发放了退款或抵免,他们可以在通知纳税人后要求收回款项。纳税人有权提出异议或上诉。这必须在退款后的两年内或税法规定的特定期限内进行,以较晚者为准。如果退款被存入错误的人的账户(即误导性退款),则适用特殊规定。如果退款不是纳税人的过错,例如输入了错误的银行信息,纳税人必须提供宣誓书等证据。委员会将要求错误的接收方偿还退款,并在发出通知后将退款记入纳税人账户。这些规定适用于2009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误导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