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第8996条的规定,消费税、利息和罚款对使用本部分规定应税燃料的任何机动车辆以及用户的任何个人财产构成留置权,并具有经正式强制执行的效力。
税款征收税收留置权
Section § 8991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某人因在机动车辆中使用燃料而拖欠消费税、利息或罚款,这些款项将成为一项法定债权,类似于法院判决的债务,可针对该车辆和用户的个人财产。
消费税 燃油税 留置权
Section § 899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拖欠车辆或其他财产的消费税,那么一项留置权(即一种法定债权)将一直存在,直到您付清税款、利息和任何罚款,或者直到该财产被出售以抵偿您所欠的款项。
根据第8991条产生的留置权,在消费税、利息和罚款支付完毕,或受留置权约束的车辆或其他财产被出售以支付该款项之前,不得解除。
留置权解除 消费税 利息支付
Section § 899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机动车使用的燃油产生了税收留置权,那么除了罚款之外,这项留置权优先于任何其他私人留置权或索赔。这意味着政府对个人财产的税款和利息的索赔,比其他可能对车辆拥有合法权益或所有权的人的索赔更重要。
根据第8991条产生的、针对个人财产的税款和利息(但不包括罚款)的留置权,优先于任何性质的所有私人留置权或产权负担,以及任何附条件卖方或任何其他法定所有权持有人对在本州通过使用本部分应税燃料运营的任何机动车享有的权利。
税收留置权优先权 机动车税 燃油税留置权
Section § 8995
车辆管理局 (DMV) 只能在签发消费税清税证明后,才能转移使用应税燃料的车辆的所有权。该证明在应缴税款已支付或得到担保后签发。但是,转移普通乘用车的所有权不需要此证明。
车辆管理局仅可在委员会签发消费税清税证明后,方可转移任何使用本部分规定应税燃料的机动车辆的注册所有权。该证明可在根据委员会截至证明签发日期的记录,本部分规定应付的所有款项已支付后签发,或在款项支付已令委员会满意地得到担保后签发。
转移《车辆法典》第 465 条所定义的乘用车的注册所有权,无需消费税清税证明。
DMV 车辆所有权转移 消费税清税证明 应税燃料车辆
Section § 8996
如果有人未能在税款到期时支付,那么未支付的款项,包括任何罚款、利息和费用,将自动成为一项州税留置权,这意味着州政府可以强制征收。此留置权将根据特定的政府法典规定处理。
款项在不同时间被视为“到期应付”。例如,如果税务申报表在逾期前被税务局收到,那么到期日就是它本应逾期的日期。如果申报表在逾期后提交,则在税务局收到时到期。对于紧急税务评估,款项在通知发出之日到期。对于所有其他情况,则在评估最终确定时到期。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996(a) 如果任何人未能在根据本部分征收的任何款项到期应付之时支付该款项,则该款项,包括罚款和利息,以及任何额外费用,应立即成为一项完善且可强制执行的州税留置权。此类留置权受《政府法典》第1篇第7部第14章(自第7150条起)的约束。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996(b) 就本条而言,款项在以下日期“到期应付”: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996(b)(1) 对于在申报表逾期前由委员会收到的申报表上披露的款项,为申报表本应逾期的日期;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996(b)(2) 对于在申报表逾期当日或之后提交的申报表上披露的款项,为委员会收到申报表的日期;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996(b)(3) 对于根据第8826条(关于紧急评估)确定的款项,为委员会裁定通知邮寄或发出的日期;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996(b)(4) 对于所有其他款项,为评估最终确定的日期。
税务留置权 未缴税款 罚款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