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3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委员会必须将其收取的所有款项(某些多付的款项除外)交给州司库。这些钱随后会被存入交通税基金中一个名为“机动车燃料账户”的专用账户。委员会还必须向审计长提供有关这些资金转移的详细文件。

Section § 930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特定基金中的资金如何使用。首先,资金用于支付经授权的退款。其次,资金被分配到交通税基金中的公路使用者税账户。

Section § 9303

Explanation
在支付完所有必要的退款后,主计长必须将机动车燃料账户中剩余的钱转移到公路使用者税账户,这两个账户都属于交通税基金。
主计长在支付退款后,应将根据本部分存入交通税基金中机动车燃料账户的所有款项余额,转入交通税基金中的公路使用者税账户。

Section § 93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审计长负责在资金划拨至公路使用者税账户的同时,进行资金划拨。这些资金来源于根据《机动车燃料税法》征收的税款。

审计长应在根据《机动车燃料税法》收到的款项划拨至交通税基金内的公路使用者税账户的同时,进行款项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