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40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本章的规定应与国际燃料税协议 (IFTA)、燃料使用税法以及柴油燃料税法一并遵守。如果这些法律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国际燃料税协议或本章将优先适用,除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或美国宪法另有规定。

Section § 940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国际燃油税协议(IFTA)如何用于管理跨州运营的汽车运输公司的税务责任。它有助于确定负责监管这些运输公司的主要州,强制执行记录保存,设定审计和信息共享程序,并识别所涉及的运输公司和车辆。它还定义了涵盖的燃料类型,设定了保证金和税务报告要求,概述了税款的征收和分配方式,并规定了不合规的罚款。此外,它允许对不遵守规则的运输公司拒绝或暂停其权益。委员会被授权制定法规来执行这些规则。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 就本章而言,国际燃油税协议(IFTA)可用于: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1) 确定从事州际商业的汽车运输公司的基准州管辖权。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2) 规定记录保存要求。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3) 明确审计程序。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4) 建立信息交换程序。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5) 识别州际汽车运输公司。
(6)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6) 界定受协议条款约束的机动车辆和燃料。
(7)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7) 确定保证金要求。
(8)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8) 明确报告要求、申报表到期日、利息和罚款税率,以及未提交申报表的规定。
(9)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9) 明确税款、利息和罚款的征收方法。
(10)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10) 确定将已征收或评估的税款和利息分配给相应管辖区的方法。
(1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a)(11) 拒绝、暂停或取消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州际汽车运输公司根据协议享有的权益。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9407(b) 委员会可制定法规以管理本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