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燃料税法豁免
Section § 60100
本节概述了柴油交易何时可免除州税。如果符合特定条件,例如纳税责任人是柴油注册商,或柴油符合染色和标记要求,则可享受豁免。其他豁免情况包括柴油在已注册的炼油厂或储油站之间转移,或通过特定方式(如通过供应商设施)运往州外。
这包括用于农业、非公路用途、政府车辆运营的柴油,或出售给美国政府的柴油。豁免还涵盖根据特定条约向领事官员销售的柴油,以及向列车运营商销售用于非公路用途的柴油。特殊条件界定了什么是承运人和货运代理。
Section § 60101
这项法律规定了染色柴油的使用规则。它指出,任何需要染色的柴油都必须符合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和美国国税局(IRS)的染色标准,包括染料的种类、用量以及何时使用等具体要求。此外,燃油上的标记也必须符合美国国税局的要求。
在加州,如果车辆油箱中装有染色柴油,则不得在公共高速公路上行驶,除非您根据《国内税收法》合法使用该燃油,例如作为注册的公路车辆运营者、豁免巴士运营者或政府实体。
Section § 60102
这项法律规定,染色柴油燃料必须附有告示,表明其仅限非应税用途。告示必须写明:“染色柴油燃料,仅限非应税用途,应税用途将受处罚”。
这种告示必须由三类人提供:在码头装卸台提供染色柴油燃料的码头运营商;在散装转运或码头系统之外销售染色柴油燃料的任何销售商;以及在零售加油泵销售染色柴油燃料的任何销售商。这项规定旨在确保买方了解他们不能将该燃料用于应税目的,否则将面临处罚。
Section § 60105
这项法律对滥用染色柴油的个人或企业处以罚款。如果你明知或应该知道某种用途是应税的,那么销售或使用染色柴油用于应税目的就是非法的。改变柴油中的染料或未能张贴规定通知也会招致罚款。罚款金额为以下两者中较高者:每加仑10美元,或1000美元乘以该人或其关联公司所受罚款的总次数。如果企业违反法律,参与其中的人员可能需要对罚款承担个人责任。
Section § 60106.1
Section § 60106.2
Section § 60106.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虚假申报柴油免税以逃避缴纳相关税款,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犯罪。一旦被发现,他们可能面临轻罪或重罪指控。此外,他们还需向州政府支付未缴税款,外加每份虚假证明25%的税款或1,000美元(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Section § 60107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列车运营者报告购买免税未染色柴油的要求。它强制要求运营者报告供应商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购买的燃料数量以及任何其他所需详情。这些报告(可能采用电子形式)必须按季度提交,如果委员会要求,也可以更频繁地提交,截止日期是报告期结束后的那个月的月底。提交不准确或不当的报告可能导致列车运营者的许可证被吊销。适用于供应商的行政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列车运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