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4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与在某些符合条件的机动车辆中使用的柴油相关的税款、利息和罚款,会自动作为对这些车辆的债权进行备案。这会对车辆以及跨州使用车辆者的任何其他个人财产产生法律上的扣押,很像法院命令的查封。

Section § 604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在加州运营期间使用应税柴油燃料时,一项留置权(即一项法定债权)将自动产生。

Section § 604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因未缴税款而对机动车辆或其他财产产生的留置权,只有在未缴的税款、利息和罚款全部付清,或者车辆/财产被出售以偿还这些债务之后,才会被解除。

Section § 604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政府对某些车辆柴油燃料使用征收税款和利息的权利,优先于任何其他私人索赔或权利。这包括通过附条件销售出售车辆的人的任何索赔,或任何其他持有车辆合法所有权的人的索赔。

Section § 6044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未能按时支付规定的税款,这笔款项就会变成一项州税收留置权,这意味着政府可以合法地对他们的财产提出索赔。这种留置权是根据法律中其他特定规定来管理的。

税款何时“到期应付”取决于不同情况:如果报税表在逾期前提交,那么它在原本会逾期的那天到期;如果报税表逾期提交,那么它在委员会收到报税表的那天到期;如果是基于紧急评估的款项,那么它在通知发出时到期;对于所有其他情况,它在评估最终确定时到期。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45(a) 任何人未在本部分规定的款项到期应付时支付,则该款项,包括罚款和利息,以及任何额外费用,应立即成为一项完善且可强制执行的州税收留置权。该留置权受《政府法典》第一编第七部第14章(从第7150条开始)的约束。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45(b) 就本条而言,款项在以下日期“到期应付”: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45(b)(1) 对于在报税表逾期前由委员会收到的报税表上披露的款项,为报税表本应逾期的日期。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45(b)(2) 对于在报税表逾期当日或之后提交的报税表上披露的款项,为委员会收到报税表的日期。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45(b)(3) 对于根据第60330条(关于紧急评估)确定的款项,为委员会裁定通知邮寄或发出的日期。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45(b)(4) 对于所有其他款项,为评估最终确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