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621(a) 主计长可以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萨克拉门托县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追回任何错误发放的退款或其部分,以及任何错误允许的抵免或其部分。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621(b) 作为 (a) 款的替代方案,委员会可以根据本部分追回任何错误发放的退款或其部分,以及任何错误允许的抵免或其部分。在追回任何错误退款或抵免时,委员会可自行决定根据第5章第2条(自第38411节起)或第4条(自第38431节起)发出补缴税款决定。除欺诈情况外,该决定应自主计长令状日期或抵免日期起三年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