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60

Explanation
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交所需的纳税申报表,税务委员会将估算该期间移出、入库或销售了多少燃料。根据此估算,委员会将计算应缴税款并加收10%的罚款。委员会可以对多个期间作出这些税款决定,也可以对同一期间作出多项决定。

Section § 76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本应申报但未申报的税款,将产生利息直到支付。所适用的利率是根据每月调整的特定利率,由另一条款规定。该利率从税款到期月份结束后的当月月底开始计算。

所有如此作出的裁定,不包括罚款,应按每月或不足一月的修正调整利率计息,该利率根据第6591.5节规定确定,从本应申报该金额或其任何部分的月度期间结束后的当月最后一天起,直至支付之日。

Section § 766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供应商故意规避或拒绝提交纳税申报表,且意图进行欺诈或逃税,那么除了标准罚款之外,还将加征额外罚款。具体来说,除了另一条款中规定的通常10%罚款外,还将对其所欠税款加征25%的额外罚款。

Section § 7663

Explanation

一旦委员会计算出拖欠付款的供应商的税款金额和任何罚款,他们必须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供应商。此通知的程序与通知欠税裁定的程序相同。

在作出裁定后,委员会应立即向拖欠税款的供应商发出关于估算、税款和罚款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按照第7671条规定的方式发出,用于发出欠税裁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