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710

Explanation
如果供应商收到董事会的税务裁定,他们有30天时间可以请求重新评估该决定。如果他们未在该期限内提交请求,则原始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

Section § 7710.5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对加州的税务决定提出异议,您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解释您认为该决定有误的原因。在税务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之前的任何时间,您都可以在申请中添加更多理由。

Section § 7711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30天内提交了重新评估决定的申请,委员会会再次审查。如果你提出要求,他们会给你一个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机会。他们会至少提前10天通知你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果需要,他们也可以重新安排听证会。

Section § 771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税款决定最终确定前更改其金额,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调高或调低。如果他们想增加金额,就必须在听证会之前提出增加的请求。如果不适用其他条款下的特定罚款,他们可以在原始报税表到期日后的八年内提出此请求。

Section § 7712

Explanation
委员会一旦对重新裁定申请作出决定,该决定将在他们按照第7671条的规定通知供应商30天后生效并成为最终决定。

Section § 77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作出的任何决定或确定的金额,在最终确定后必须立即支付。如果未按时支付,将对所欠金额加收10%的罚款,不包括任何利息或其他罚金。付款应支付给主计长,并且必须连同董事会提供的裁定通知书副本一并提交给董事会。

Section § 77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通过将超额付款与不同期间的不足付款、罚款和应付利息进行抵销,来平衡这些款项。基本上,如果某人在一段时间内多付或少付了款项,这些金额可以相互调整,包括任何适用的利息。计算利息的具体细节可以在其他条款中找到,即第7674条和第8130条。

Section § 77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从供应商那里收到的任何款项都必须存入州金库。董事会还必须将这些款项告知审计长。

Section § 77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将根据本部分作出的任何决定或计算告知审计长。审计长必须妥善记录所有这些通知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