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70

Explanation
如果供应商的纳税申报表未能让税务委员会满意,委员会可以使用申报表或其他来源的信息来确定该供应商应缴纳更多税款。委员会可以确定多个或同一期间的应缴税款,即使在业务关闭之后,只要在特定时限内(如第 (7675) 条规定)都可以进行裁定。

Section § 767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部门必须如何就某项决定通知供应商。通知可以通过三种方式送达:邮寄、亲自送达或电子送达。如果邮寄,在放入邮件系统时即视为完成。如果亲自送达,则在送达时即视为完成。对于公司,可以将其送达给指定人员。如果以电子方式发送,则要么是纳税人请求的,要么是因为无法邮寄。电子送达在通过安全门户传输时即视为完成。

部门应向供应商发出书面决定通知。该通知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送达: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671(a) 将通知放入已付邮资的密封信封中,寄往部门记录中显示的供应商地址。根据本款规定进行的送达,应在通知存入美国邮政局、邮箱、支局、分局、邮筒或美国邮政服务机构维护或提供的其他设施时视为完成,不因任何原因延长时限。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671(b) 将通知亲自送达被送达人。根据本款规定进行的送达,应在该送达之时视为完成。向公司进行亲自送达,可通过将通知送达《民事诉讼法典》中指定为公司在民事诉讼中送达传票和诉状的任何人。
(c)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671(c)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671(c)(1) 在以下任一情况适用时,通过安全传输以电子方式送达通知: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671(c)(1)(A) 纳税人请求通过安全传输以电子方式发送决定通知。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671(c)(1)(B) 部门有证据表明纳税人不再在其备案地址接收邮件,并且此前已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671(c)(2) 根据第 (1) 款提供的送达,应在部门通过纳税人的安全网络门户以电子方式传输通知时视为完成,不因任何原因延长时限。

Section § 76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出现欠税是因为有人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规定,那么将在他们所欠的金额上加收10%的罚款。

Section § 767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试图欺骗或逃避纳税,并因此导致税款不足,那么将对确定的未缴税款加收25%的罚款作为惩罚。

Section § 76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欠税且尚未支付,你所欠的金额将加收利息。利息从纳税期结束后的当月月底开始累积,直到你支付所欠款项为止。利率由另一条款中规定的具体公式确定。

Section § 76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欺诈、意图规避规定或未提交纳税申报表的情况,政府必须在相关月份结束或申报表提交之日起三年内(以较晚者为准)通知供应商任何欠税情况。但是,如果未提交申报表,通知必须在申报表到期之日起八年内发出。

除存在欺诈、意图规避本部分或授权的规章制度,或未申报的情形外,每一份欠税确定通知应在拟确定金额的月度期间之后的月份的最后一天起三年内,或在申报表提交之日起三年内送达给供应商,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在未申报的情形下,确定通知应在申报表到期日之后八年内送达。

Section § 767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如果一个人在世时,根据税法特定部分出现税款不足,一旦提出书面请求,负责的税务机关有四个月的时间发出此不足的通知。此请求可以由遗产的受托人(例如遗嘱执行人)或任何其他负责纳税的人提出。

在死者生前根据本部分产生的欠税情况下,欠税确定通知书应在遗产或信托的受托人或任何其他对税款或其任何部分负有责任的人以部门要求的形式提出书面请求后四个月内送达。

Section § 767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纳税人书面同意,即使在通常的截止日期之后,税务机关也可以发送欠税裁定通知。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可以约定一个新的截止日期,并且他们可以通过额外的书面协议进一步延长这个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