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2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本条款中列出的规则。除非在其他情况下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规则适用于本法律代码的特定部分。

Section § 8261

Explanation

该法律要求设立纳税人权利倡导者,其职责是帮助解决纳税人的投诉和问题,特别是关于委员会雇员不当对待纳税人的情况。倡导者可以暂停某些行动,以防止纳税人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在此暂停期间,法律行动的截止日期也会暂停。然而,即使行动暂时停止,罚款和利息仍将继续累积。倡导者直接向委员会的执行官报告。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1(a) 委员会应设立纳税人权利倡导者一职。该倡导者或其指定人员应负责促进解决纳税人的投诉和问题,包括纳税人对委员会雇员不满意对待纳税人的任何投诉,以及中止纳税人因这些行动而遭受或将遭受不可弥补损失的行动。在中止期间,适用的诉讼时效应暂停计算。否则将产生的任何罚款和利息不应受中止批准的影响。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1(b) 该倡导者应直接向委员会的执行官报告。

Section § 82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制定并实施一项教育和信息计划,旨在帮助纳税人和委员会工作人员。该计划重点关注新注册的纳税人以及负责审计和合规的委员会工作人员等几个群体。

该计划包括向新纳税人发送易于理解的书面沟通,说明他们的责任;参与各政府机构举办的研讨会;更新现有纳税人教育材料,清晰地指出常见错误;以及为工作人员提供关于新法律和反复出现的纳税人问题的持续教育。

此外,任何使用的电子媒体都不得出现委员会成员或审计长的声音、图片或姓名。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a) 委员会应制定并实施一项教育和信息计划,该计划针对但不限于以下所有群体: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a)(1) 新近在委员会注册的纳税人。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a)(2) 委员会的审计和合规人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b) 该教育和信息计划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b)(1) 与新注册纳税人进行书面沟通的计划,以简化措辞解释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b)(2) 参与由联邦、州和地方机构组织的研讨会和类似计划。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b)(3) 修订委员会目前制作的纳税人教育材料,以简化措辞解释纳税人最常见的违规领域。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b)(4) 实施一项针对审计和合规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以涵盖新立法在纳税人活动中的应用,以及纳税人反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行政管理不一致的领域。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2(c) 根据本节使用的电子媒体,不得出现委员会成员或审计长的声音、图片或姓名。

Section § 8263

Explanation
每年,委员会都必须举行一次听证会,让行业人士和普通纳税人可以提出改进《机动车燃料税法》的方法。目的是提高自愿遵守度,并改善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Section § 82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制定并分发关于委员会和纳税人程序、补救措施、权利和义务的易于理解的摘要。这些摘要应在审计期间、提出额外税款时、随同任何应纳税款通知或向纳税人发出的任何其他重要通知时提供。这些解释也应包含在寄给纳税人的年度税务信息公告中。

Section § 82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根据本部分收取的收入不得用于评估个别官员或雇员,或设定配额,但应收账款除外。

委员会必须每年确认其遵守这些规定。

然而,设定关于生产力和时间管理的绩效目标并进行评估仍然是允许的。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5(a) 根据本部分收取或评估的收入总额不得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5(a)(1) 评估个别官员或雇员。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5(a)(2) 施加或建议生产配额或目标,但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配额或目标除外。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5(b) 委员会应在其根据《政府法典》第15616条提交的年度报告中证明,收取或评估的收入未以(a)款禁止的方式使用。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5(c)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设定关于生产力和时间高效利用的目标以及评估绩效。

Section § 8266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委员会创建并运行一个计划,以评估雇员或官员与纳税人互动的情况。该计划应与纳税人权利倡导者合作制定和执行,以确保纳税人的关切得到考虑。

Section § 82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与纳税人权利倡导者以及类似团体合作,制定一项计划,以加快处理税务争议。该计划应设定解决复议申请和退款申请的标准时限,并仔细审查任何耗时超过通常时间的案件。

委员会应与纳税人权利倡导者以及其他关注纳税人的团体合作,制定一项计划,以减少解决复议申请和退款申请所需的时间。该计划应包括确定标准时限,以及对耗时超过适当标准时限的案件进行特别审查。

Section § 826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与工作人员律师或税务审计员进行上诉工作人员审查会议应如何进行。首先,这些会议应在方便纳税人的委员会办公室地点举行。其次,会议可以录音,但必须事先告知纳税人并提供录音副本。最后,纳税人有权带上他们的律师、会计师或任何指定代理人参加这些会议。

Section § 8269

Explanation

如果您作为纳税人,在委员会面前参加听证会,并认为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合理,您可能有机会获得相关费用和开支的报销。但您需要在委员会的决定最终确定后一年内提交报销申请。只有在委员会认为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合理的情况下,才会批准报销,并且委员会将决定您应获得多少金额。委员会会审查工作人员的立场是否有充分的理由。

报销仅限于您收到特定通知后产生的费用和开支。如果委员会认为工作人员仅在某些问题上不合理,报销将仅限于这些问题。任何拟议的报销决定将在正式生效前至少公布10天。本条款的修订适用于2000年1月1日或之后提出的索赔。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a) 每位纳税人均有权获得与在委员会前举行的听证会相关的任何合理费用和开支的报销,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a)(1) 纳税人在委员会决定最终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向委员会提交费用和开支的索赔。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a)(2) 委员会自行决定,认定委员会工作人员采取的行动不合理。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a)(3) 委员会决定向纳税人裁定与听证会相关的特定金额的费用和开支,金额由委员会自行决定。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b) 为确定委员会工作人员是否不合理,委员会应考虑委员会工作人员是否已证明其立场具有实质性正当理由。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c) 报销的费用和开支金额应限于以下各项: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c)(1) 在裁定通知、紧急裁定或退款申请之日后发生的费用和开支。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c)(2) 如果委员会认定工作人员在某些问题上不合理,但在其他问题上合理,则报销的费用和开支金额应限于与工作人员不合理的问题相关的部分。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d) 委员会根据(a)款提出的任何拟议裁决,应在裁决生效日期前至少10天作为公共记录提供。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69(e) 增加本款的法案对本条的修订,适用于2000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索赔。

Section § 8270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委员会的官员或雇员,除非是为了税务相关的原因,否则您不能调查或监视他人。如果您这样做,可能会被解雇。

这项规定不阻止对有组织犯罪的合法调查,也不阻止分享关于违法人员(包括违反燃油税法的人员)的信息。

调查包括提问或发送询问,监视则涉及使用摄像头或线人等工具来观察人员或地点。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0(a) 委员会的官员或雇员在执行委员会所管辖的任何法律时,不得明知故犯地授权、要求或进行出于与非税务管理相关的目的对任何人的任何调查或监视。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0(b) 任何违反(a)款规定的人,应根据《州公务员法》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免职或解雇。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0(c) 本节不适用于任何其他关于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合法调查。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0(d) 本节规定无意禁止、限制或阻止在某人因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机动车燃油税违规行为)而受到调查时进行信息交换。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0(e) 就本节而言: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0(e)(1) “调查”指针对任何人、组织或政府机构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询问。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0(e)(2) “监视”指通过电子拦截、公开或秘密观察、摄影以及使用线人等方式对人员、地点或事件进行的监控。

Section § 82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出售某人财产的成本高于他们所欠的债务,加州审计长必须停止任何扣押或出售该财产的行动。在出售任何被扣押的财产之前,审计长必须书面告知纳税人根据某些豁免规定他们可以保留哪些财产。然而,如果财产是因紧急税务情况(即紧急评估)而被扣押的,这些规定则不适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2(a) 审计长应在出售过程的费用超过征税所针对的债务时,解除根据本部分对任何财产发出的任何征税或扣押通知。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2(b) 审计长在书面通知纳税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2部分第9编第2章(自第703.010条起)规定的征税豁免之前,不得出售任何被扣押的财产。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2(c) 本条不适用于因紧急评估而扣押任何财产的情况。

Section § 82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追索债务的某些豁免必须进行调整以反映通货膨胀。当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比上次调整上涨超过5%时,这些豁免需要相应更新以确保公平。

Section § 82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根据特定条款因税务问题吊销或暂停某人的执照之前,委员会必须发送一份警告通知。这份通知会指明可能暂停执照的确切日期,并且必须提前至少60天邮寄给纳税人。

仅就本部分而言,委员会不得根据第7507条或第7508条吊销或暂停某人的执照,除非委员会已邮寄一份吊销或暂停前的初步通知,该通知表明纳税人将根据该条在某个确定日期被暂停。暂停前的初步通知应在该确定日期前至少60天邮寄给纳税人。

Section § 8277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纳税人,如果税务委员会的官员或雇员不遵守公布的程序并造成损害,可以起诉加利福尼亚州。如果法院认定州政府有责任,纳税人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包括任何直接损失以及与诉讼相关的合理费用,例如法院费和律师费。

法院还会考虑纳税人是否对情况的发生负有部分责任。如果纳税人的案件被认定为无理——即不严肃或没有根据——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a) 如果委员会的任何官员或雇员鲁莽地无视委员会公布的程序,因此行为或不行为而受损害的纳税人,可在高等法院对加利福尼亚州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 根据(a)款提起的任何诉讼中,一旦认定加利福尼亚州负有责任,州政府应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等于以下各项的总和: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1) 原告因该行为或不行为而遭受的实际和直接金钱损失。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2) 合理的诉讼费用,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2)(A) 合理的法院费用。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2)(B) 与以下任何一项相关的所提供服务的种类或质量的现行市场价格: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2)(B)(i) 与民事诉讼相关的专家证人的合理费用,但任何专家证人的报酬不得超过加利福尼亚州支付给专家证人的最高报酬率。
(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2)(B)(ii) 经法院认定为准备当事人案件所必需的任何研究、分析、工程报告、测试或项目的合理费用。
(i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b)(2)(B)(iii) 为与民事诉讼相关的律师服务支付或产生的合理费用,但这些费用每小时不得超过七十五美元 ($75),除非法院认定生活成本的增加或特殊因素(例如该诉讼合格律师的有限性)证明更高的费率是合理的。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c) 在根据(b)款判给损害赔偿时,法院应考虑原告的任何过失或不作为(如有),这些过失或不作为导致了损害。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277(d) 无论何时,如果法院认为纳税人在根据(a)款提起的诉讼中的立场是无理的,法院可对原告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如此处以的罚款应在委员会通知和要求后支付,并应作为本部分规定的税款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