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4(a) 如果委员会确定任何费用、利息和罚款的金额已由其他财产上的留置权充分担保,或者根据本条施加的留置权的解除或顺位降低不会危及这些费用和罚款的收取,则委员会可随时解除对受留置权约束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的留置权,或将该留置权顺位低于其他留置权和产权负担。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4(b) 如果委员会发现根据本条施加的留置权所代表的责任在法律上不可执行,委员会可以解除该留置权。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4(c) 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任何财产已从留置权中解除,或该留置权已顺位低于其他留置权和产权负担,是该财产已解除留置权或该留置权已顺位降低的决定性证据,如证明书中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