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112.7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每月预计费用责任平均达到或超过2万美元,您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支付。如果低于2万美元,您可以在获得批准后选择这种支付方式。支付必须按时进行;只要州政府在下一个银行工作日收到款项,付款在电子转账发起时即视为完成。如果未按时收到,则在州政府实际收到款项时才视为完成。

您需要在付款到期日或之前提交申报表,否则将面临10%的罚款。如果未使用适当的电子转账方式支付费用,也将面临10%的罚款。逾期付款将产生10%的罚款和利息。委员会将利用各种信息来确定您的付款是否每月平均达到或超过2万美元。罚款对任何一份申报表最高不超过应付费用的10%,并且电子支付将遵循本节规定,而非其他规定。

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规定,以确保该系统有效运行。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a) 任何个人,其根据本部分估算的费用责任每月平均达到或超过两万美元($20,000),经委员会根据其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后,应通过委员会规定的电子资金转账程序汇出应付款项。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b) 任何个人,其根据本部分估算的费用责任每月平均低于两万美元($20,000),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选择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汇出应付款项。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c) 任何根据(a)款或(b)款汇出应付款项的个人,应按照第1条(自第50109节起)规定的到期日进行电子资金转账。如果结算至州政府的活期账户在转账发起当日或其后的银行工作日发生,则付款在电子资金转账发起之日视为完成。如果结算至州政府的活期账户未在转账发起当日或其后的银行工作日发生,则付款在结算发生之日视为完成。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d) 任何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汇出费用的个人,应在汇款到期日或之前,以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和方式提交前一报告期的申报表。任何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申报表的个人,应支付所要求申报期内费用金额10%的罚款。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e) 任何根据本条规定应汇出费用但通过非适当电子资金转账方式汇出这些费用的个人,应支付错误汇出费用10%的罚款。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f) 任何未能按规定时间向州政府支付任何费用或应向州政府支付的任何费用金额的个人,但委员会根据第2条(自第50113节起)作出的决定金额除外,除费用或费用金额外,还应支付费用或费用金额10%的罚款,加上自应支付的费用或费用金额到期并应向州政府支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按根据第6591.5节确定的每月或不足一月的调整后利率计算的利息。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g) 在确定一个人的估算费用责任是否每月平均达到或超过两万美元($20,000)时,委员会可以考虑根据本部分提交的申报表以及委员会掌握的任何其他信息。
(h)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h)
(d)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h)(d)、(e)和(f)款规定的罚款应限制为任何一份申报表应付费用最高10%。任何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汇出费用的个人应受本节而非第50112节规定的罚款。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7(i) 委员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节起)颁布法规,以实施本节。

Section § 50112.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通过电子资金转账错过了付款,但有充分的理由,比如发生了意想不到且无法控制的事情,他们不会自动受到处罚。但是,为了避免罚款,他们需要书面并宣誓向委员会解释他们的情况。

Section § 50112.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将“电子资金转账”定义为任何通过电子方式而非支票等纸质方式进行的资金转移。它强调了这些转账可以通过自动清算所或Fedwire等不同系统进行。自动清算所是一个在银行之间发送和接收资金的网络。该系统中有两种交易类型:借记(州从个人账户中扣款)和贷记(个人向州账户汇款)。在Fedwire转账中,个人利用国家银行系统将资金转移到州,但如果无法遵循标准程序,则需要事先批准。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9(a) “电子资金转账”是指除通过支票、汇票或类似纸质票据发起的交易外,通过电子终端、电话设备、计算机或磁带发起,以指示、命令或授权金融机构借记或贷记账户的任何资金转账。电子资金转账应通过自动清算所借记、自动清算所贷记或联邦储备银行电汇(Fedwire)完成。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9(b) “自动清算所”是指任何联邦储备银行,或根据全国自动清算所协会协议设立的组织,其作为银行或银行账户之间传输或接收交易记录的清算所运作,并授权这些银行或银行账户之间的电子资金转账。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9(c) “自动清算所借记”是指州通过其指定存款银行发起自动清算所交易,借记个人银行账户并贷记州银行账户的费用金额。自动清算所借记交易产生的银行费用应由州支付。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9(d) “自动清算所贷记”是指个人通过其自己的银行发起交易记录,贷记州银行账户并借记其自己的银行账户的自动清算所交易。自动清算所贷记交易中向州收取的银行费用应由发起贷记的个人支付。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9(e) “Fedwire 转账”是指个人发起并利用国家电子支付系统通过联邦储备银行转账的任何交易,当该个人借记其自己的银行账户并贷记州银行账户时。根据第50112.7条进行的电子资金转账,只有在有正当理由无法按照 (a) 款进行支付,并且使用 Fedwire 获得委员会预先批准的情况下,方可通过 Fedwire 进行。Fedwire 交易中向个人和州收取的银行费用应由发起该交易的个人支付。

Section § 50112.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税务文件(如申报表和声明)如何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而非纸质方式提交。它规定,如果这些文件按照委员会的指导方针以电子方式提交,它们将被视为原始的已签署纸质文件。因此,即使它们后来被复制成纸质形式,也仍然被认为是有效的。该法律还列举了可以使用的不同形式的电子媒介,例如计算机调制解调器和传真机。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10(a) 根据本部分规定需要提交的、使用电子媒介提交的任何申报表、声明、陈述或其他文件,应当按照委员会可能规定的任何方式或形式提交和认证。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10(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纳税人使用电子媒介按照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原本需要签署的任何申报表、声明、陈述或其他文件,应被视为已签署的有效原始文件,包括经委员会复制成纸质形式后。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12.10(c) 电子媒介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调制解调器、磁介质、光盘、传真机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