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10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了该法律的名称为《地下储罐维护费法》。它明确了该法律的官方名称,以便人们引用或提及。

Section § 5010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针对特定费用的收取和管理规则将遵循法律另一部分中设定的定义,具体而言,是《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0编第6.75章。但是,如果本节有自己的定义,则这些定义将优先适用。

Section § 501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本章中提供的定义应当用于解释和理解本部分中的术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Section § 501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本法律的任何部分与以前关于同一主题的法律非常相似,它们应被视为那些旧法律的延续,而不是全新的法律。

本部分的规定,只要它们与涉及同一主题事项的现行法律规定基本相同,应被解释为重述和延续,而非新的制定法。

Section § 50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本法律新部分生效前开始的任何法律行动或程序不受其变化的影响。但是,这些行动或程序应尽可能与新规定保持一致。

在法律本部分生效之前开始的任何诉讼或程序,或任何已产生的权利,不受本部分影响,但这些诉讼或程序应尽可能符合本部分。

Section § 50106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指出,无论何时使用“委员会”或“部门”这些术语,它们都指的是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

Section § 50107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费用支付人”定义为任何负责支付由《健康与安全法典》另一条款设立的特定费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