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1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当局如何追回因错误退还或抵免的款项。如果退款或抵免被错误发放,审计长可以在萨克拉门托提起法律诉讼以追回。或者,委员会可以选择通过发出补缴税款决定书来追回这些错误的退款或抵免,这是一种关于错误的官方声明。除非涉及欺诈,委员会必须在款项被错误退还或抵免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此操作。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50(a) 审计长可以追回任何错误发放的退款或其部分,以及任何错误允许的抵免或其部分,通过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萨克拉门托县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诉讼。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50(b) 作为 (a) 款的替代方案,委员会可以追回任何错误发放的退款或其部分,以及任何错误允许的抵免或其部分。在追回任何错误退款或抵免时,委员会可自行决定,根据第 3 章第 2 条 (自第 50113 节起) 或第 4 条 (自第 50120.1 节起) 发出补缴税款决定书。除欺诈情况外,补缴税款决定书应由委员会自审计长令状日期或抵免日期起三年内作出。

Section § 501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案件是根据特定条款(第50150条 (a) 款)提起的,法院可以决定将审判移至不同地点,但必须获得总检察长的批准。

Section § 5015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司法部长负责起诉与第50150条特定部分相关的案件。它还明确指出,这些诉讼程序应遵循民事法院案件的常规规则和程序,例如文件送达、审判和上诉的处理。

Section § 501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错误地收到了退款,并且他们或与他们相关的任何人都没有造成这个错误,那么在他们收到要求退还这笔款项的通知后30天内,他们不需要支付这笔退款的利息。仅仅是申请退款不被视为造成错误的原因。这项规定适用于从2000年1月1日开始,为追回此类错误退款而采取的行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50.5(a) 尽管本部分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部门发现,无论是负有费用支付责任的人,还是与该人相关的任何一方,均未以任何方式导致根据第50150条规定可采取追回行动的错误退款,则在该部门向该人送达要求偿还错误退款的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不对该错误退款金额征收利息。提交退款申请的行为不应被视为导致错误退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50.5(b) 本条适用于2000年1月1日或之后根据第50150条采取的任何追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