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a) 如果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对任何缴费人提交的申报表或报告,或向州政府支付的费用金额不满意,或者缴费人未提交申报表或报告,或未向州政府支付任何费用,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可根据其可获得的任何信息计算并确定应付金额。此外,如果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获授权为其他州机构收取费用,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可发出确定通知书或类似的账单文件以收取该费用。可对一个或多个期间的应付费用金额作出一项或多项额外确定。如此确定的费用金额应按每月或不足一个月的修改调整利率(根据第 6591.5 节规定)计息,计息期间从费用金额或其任何部分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在作出确定时,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可将一个或多个期间的超额支付抵销另一个或多个期间的不足支付,并抵销不足支付的利息和罚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b) 如果确定额外应付金额的任何部分欠款被发现是因疏忽或故意无视本部分或授权法规而造成,则应加收确定金额 10% 的罚款,以及 (a) 款规定的利息。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c) 如果缴费人故意或明知提供不正确信息或隐瞒信息,导致支付不足或未支付(经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确定),则应加收确定金额 300% 的罚款。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d) 尽管本部分规定了对任何一次支付或申报征收的最高罚款金额的任何其他限制,根据本节征收的罚款应是本部分项下征收的任何其他罚款的补充。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 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应向缴费人发出书面确定通知。该通知应以下列方式之一送达: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1) 将通知放入已付邮资的密封信封中,寄往缴费人在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记录中显示的地址。根据本款进行的送达,应在通知存入美国邮局、邮箱、支局、分局或邮件投递口,或美国邮政服务机构定期维护或提供的其他设施时视为完成,不因任何原因延长时限。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2) 通过向被送达人亲自递送通知。根据本款进行的送达,应在递送时视为完成。对公司的亲自送达,可以通过向《民事诉讼法典》中指定为公司送达传票和民事诉讼起诉状的任何人递送通知来完成。
(3)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3)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3)(A) 当以下任一情况适用时,通过安全传输方式电子送达通知: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3)(A)(i) 缴费人请求通过安全传输方式电子发送确定通知。
(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3)(A)(ii) 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有证据表明缴费人不再在其备案地址接收邮件,且此前已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e)(3)(A)(B) 根据 (A) 分款提供的送达,应在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通过缴费人的安全网络门户电子传输通知时视为完成,不因任何原因延长时限。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201.01(f) 本节仅适用于在 2024 年 11 月 30 日或之后到期的任何申报或支付,且仅适用于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25205.5 节或 25205.5.2 节征收的产生和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