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期间和会计方法计入年度
Section § 24661
本节规定,《国内税收法典》第451条中关于收入何时应计入税务计算的一般规则在此适用,除非另有提及其他具体例外情况。
Section § 24661.3
加州税收和税法典的这一节规定了生产弹性合同(一种联邦农业补贴)的款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它指出,在确定这些款项计入收入的纳税年度时,应忽略与这些合同相关的特定联邦选择权。这确保了农民在2002年之前,就此类款项获得一致的税务处理。此外,对于2002年及之后签订的合同中加速支付的任何款项,也不应影响其被视为收入的纳税年度。
Section § 24661.4
Section § 24661.5
本节修订了《国内税收法典》的一个具体部分。简单来说,它将一个联邦税法规则的引用替换为加州州税法规则的引用。这意味着,当您在加州处理某些税务情况时,对于这项特定的选择规则,您应该遵循加州的规定,而不是联邦的规定。
Section § 24661.6
Section § 24667
本法解释了联邦税法典的各个部分如何与加州的税收规定相关联,特别是在分期付款销售方面。它规定,某些关于分期付款销售和循环信用计划的联邦税收规则适用,从特定过去日期开始的纳税年度生效。
如果纳税人在1988年之前使用分期付款法,根据本条规定,会计方法将发生变更,并有特定程序在四年内进行调整。
此外,一些变更涉及特定日期后如何计算分期付款债务的利息和税款。它还将一些联邦规则替换为州规则,用于计算非经销商和其他相关分期付款债务的递延税款利息。
Section § 24668.1
如果政府通过征用或征收的方式取得你的财产,你因此出售了该财产,那么你可以选择这笔销售收入如何计算纳税。但这只有在你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符合特定要求时才行。这些要求在另一法律条款中有详细规定,它们有助于确保你获得公平补偿。
Section § 24670
加州税法这一部分规定,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所做的、取消小型人寿保险公司税收抵扣的修改,将不适用于加州。这意味着加州的小型人寿保险公司在州税方面仍可享受这项抵扣。
Section § 24672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您不再受加州特定税法章节约束时,如何申报出售或转让财产所得的收入。如果在您停止纳税之前,您尚未申报这些交易的全部收入,那么您必须将未申报的收入计入您在这些章节下的最后一份纳税申报表中。但是,如果您在合法重组期间将该收入或义务转让给另一纳税人,或者转让给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墓地公司,您可能无需以这种方式申报。如果因本法律导致税款计算出现问题,将根据特定规则处理,其截止日期将基于您何时停止受这些章节约束而纳税。
Section § 24673
Section § 24673.2
本法律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如何与联邦关于长期合同会计的规定保持一致。它指出,《国内税收法典》第460条(管理长期合同)的各项修订,大部分从1990年开始,在特定日期生效。这些修订影响了合同收入的报告方式,特别是在合同完成后,纠正州和联邦要求之间存在的收入差异。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带来的变更也适用于其生效日期后的合同,并有一些具体的例外和过渡规则。
如果由于联邦和州法律的差异导致收入少报或多报,则需要进行收入调整。联邦《国内税收法典》某些部分的修订,例如完工合同法,影响了1990年后这些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在特定条件下,纳税人可以在特许权税委员会的同意下更改其会计方法。
Section § 24674
这项法律解释了纳税人如何处理某些类型投资的收入。这些投资不支付定期利息,而是以折价出售,并随着时间推移增值。持有此类投资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将增值视为当年发生的收入,但一旦做出此选择,它将适用于他们现在和将来持有的所有类似投资,除非他们获得许可更改方法。该法律还规定,对于某些短期债务,例如美国政府或各州发行的债务,其折价只有在这些债务被支付、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才被视为收入。
Section § 24675
Section § 24676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预付订阅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如果企业预先收到订阅收入,只有在公司仍有责任提供服务或产品的年度,这笔收入才计入总收入。如果责任终止,任何尚未计入的剩余收入必须在该年度计入。如果企业停止缴纳所得税,剩余收入需要在企业最后被征税的年度计入。
这项规定仅适用于企业选择遵守的情况,并且某些会计方法不符合条件。选择遵守这些规定从作出选择的年度起适用,除非企业获得许可进行更改。“预付订阅收入”是指为订阅(如杂志)而收到的、其责任持续到收到收入的年度之后的任何款项。
最后,如果企业在本法适用之前一直对这类收入使用其他一致的会计方法,则可以继续使用该方法。
Section § 24676.5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方法的企业,如果杂志、平装书或唱片在规定的退货期结束前被退回,可以选择不将这些商品的销售收入计入其总收入。退货期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杂志为2个月零15天,其他商品为4个月零15天,具体期限有所不同。要符合条件,如果商品未售出并被退回,企业必须调整销售价格。选择这种方法被视为会计方法变更,并在未来年度持续有效,除非州税务委员会同意停止。企业可以使用暂记账户来管理未售出存货的调整,并且存在关于证明未售出商品而非实物退回的规定。
Section § 24677
本法律解释了公司应如何处理因违约或违反信托义务而从民事诉讼中获得的损害赔偿金的税务问题。如果公司获得的损害赔偿金本应在过去几年收到,那么应缴税款不会超过如果该收入在那些更早的年份收到时应缴纳的税款。
公司还可以扣除折旧或损耗等项目,如果收入在正确的时间收到,公司本可以申报这些项目。但是,这仅适用于诉讼损害赔偿金达到3,000美元或以上的情况。
Section § 24678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根据《克莱顿法案》从反垄断诉讼中获得和解金或裁决金的公司如何计算税款。如果公司从这类案件中获得损害赔偿,这笔收入的税款将分摊到损害发生的几个月内缴纳,而不是一次性征收。这项规定适用于1961年6月23日之后的纳税年度,但仅限于在该日期之后收到的和解金或裁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