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0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居民在特定条件下,就已向其他州缴纳的所得税,抵免其州税。

该抵免仅适用于在其他州获得的收入所缴纳的税款。但是,如果其他州对加州税款提供类似的抵免,则不允许此项抵免。

抵免额度不得超过加州税款中适用于在其他州已纳税收入的部分。该抵免不包括某些类型的替代税,且第17062条所涵盖的税款也被排除在外。

该法律还考虑了S型公司缴纳的税款,以及根据特定来源规则确定收入来源的收入。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1(a)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居民应被允许就由另一州征收并支付给该州的净所得税(不包括任何与第17062条规定的税款相当的优惠税、替代税或最低税),针对根据本部分应纳税的收入,抵免“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1(a)(1) 该抵免仅适用于已支付给另一州的税款(不包括任何与第17062条规定的税款相当的优惠税、替代税或最低税),针对来源于该州境内的收入,该收入根据其法律应纳税,无论收款人的居住地或住所如何。
本款不适用于第17014条(b)款所适用的居民。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1(2) 如果另一州允许本州居民就根据本部分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抵免该州征收的税款(不包括任何与第17062条规定的税款相当的优惠税、替代税或最低税),则不予抵免。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1(3) 抵免额不得超过根据本部分应支付的“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的比例,该比例应为在另一州应纳税(不包括任何与第17062条规定的税款相当的优惠税、替代税或最低税)且根据本部分也应纳税的收入占纳税人根据本部分征收“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的全部收入的比例。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1(4) 根据本条规定,不予抵免第17062条征收的任何税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1(b) 就本条而言,支付给另一州的“净所得税”金额应包括纳税人按比例分摊的任何已支付或应计的、基于收入或利润征收、或根据收入或利润计算、或以收入或利润为衡量标准的税款,这些税款由S型公司支付,如第18006条所规定。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1(c) 就本条而言,“来源于该州境内的收入”应通过适用非居民来源规则来确定,该规则用于确定来源于本州境内的收入,如第11章(自第17951条起)及其项下法规所规定。

Section § 180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非居民如果就同一笔收入向其居住州缴纳了所得税,如何在加州税款中获得税收抵免。只有当居住州不对加州居民在该州获得的收入征税,或者对已向加州缴纳的税款提供类似的抵免时,才允许此抵免。此抵免仅适用于两国都应纳税的收入所占比例的已缴税款,不包括优惠税或最低税等特殊税种。抵免额不得超过该收入在加州应缴税款的相应比例。重要的是,此抵免不适用于第17062条规定的税款。此外,S型公司代表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计入。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2(a) 遵守以下条件,非居民可就其居住州征收并已缴纳的净所得税(不包括任何与第17062条规定的税款相当的优惠税、替代税或最低税),针对“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获得抵免,该抵免适用于根据本部分应纳税的收入: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2(a)(1) 仅当居住州不对本州居民源自该州境内的收入征税,或允许本州居民就根据本部分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针对该州对该等收入征收的税款获得抵免时,方可获得此抵免。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2(a)(2) 对于已向某州缴纳的税款,如果该州允许其居民就根据本部分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针对该州征收的税款获得抵免,则不得获得此抵免,无论该州居民是否被允许就已向该州缴纳的所得税,针对本部分征收的税款获得抵免。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2(a)(3) 抵免额仅限于向居住州缴纳的税款(不包括任何与第17062条规定的税款相当的优惠税、替代税或最低税)中,根据本部分应纳税且在居住州也应纳税的收入占居住州征税的全部收入的比例。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2(a)(4) 抵免额不得超过根据本部分应缴纳的“净税额”(如第17039条所定义)中,在居住州应纳税且根据本部分也应纳税的收入占根据本部分应纳税的全部收入的比例。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2(a)(5) 根据本条,对第17062条规定的任何税款不予抵免。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2(b) 就本条而言,向另一州缴纳的“净所得税”金额应包括纳税人按比例承担的、由S型公司根据第18006条规定缴纳或应计的、基于收入或利润征收或衡量的任何税款。

Section § 18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遗产或信托被视为对其收入征税的州的居民,即使这笔钱来自该州以外。

Section § 18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同时是加州和其他州居民的遗产或信托,就已支付给其他州的所得税获得税收抵免。但是,这项抵免是有限制的,并且只适用于加州和其他州都征税的那部分收入。抵免额不能超过加州对该部分收入(即也被其他州征税的收入)应缴税款的比例。

如果遗产或信托是本州的居民,同时也是另一个州的居民,则尽管有第18001节和第18002节中包含的限制,仍应允许其就本部分所征收的税款获得抵免,抵免额为其他州征收并已支付的净所得税,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4(a) 抵免额仅限于向其他州支付的税款中,本部分应税且在其他州也应税的收入占其他州征税所依据的全部收入的比例。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4(b) 抵免额不得超过本部分应缴税款中,在其他州应税且在本部分也应税的收入占本部分全部应税收入的比例。

Section § 1800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遗产或信托的居民受益人,并且需要在加州就其收入纳税,您可能会获得一项税收抵免,用于抵扣遗产或信托已向另一州支付的任何州所得税。但这仅限于该收入中,您和遗产或信托在另一州均需纳税的部分。

该抵免额不得超过您加州税款的一部分,该部分税款与另一州对您和遗产或信托均征税的收入相对应,相对于您的总应税收入而言。

遗产或信托的居民受益人,根据本部分第9章规定对遗产或信托的收入负有纳税义务的,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就本部分对该收入征收的税款,获得针对遗产或信托就该收入向另一州支付的净所得税的抵免: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5(a) 抵免额仅限于遗产或信托向另一州支付的税款中,本部分规定应由受益人纳税且在另一州也由遗产或信托纳税的遗产或信托收入,占遗产或信托在另一州被征税的全部收入的比例。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5(b) 抵免额不得超过本部分规定应缴税款中,本部分规定应由受益人纳税且在另一州也由遗产或信托纳税的遗产或信托收入,占受益人根据本部分规定被征税的全部收入的比例。

Section § 1800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居民和非居民如何在他们的州所得税中申请税收抵免。如果您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您可以将被合伙企业支付给另一州的所得税中属于您的部分,视为您自己支付的。同样地,如果您是S型公司的股东,您可以将被该公司支付给另一州的税款中属于您的部分,视为您个人支付的。

这仅适用于以下情况:另一州要么不允许公司选择被视为S型公司,要么对S型公司征税并且该公司已在该州选择被视为S型公司。

为确定根据第18001条(关于居民)或第18002条(关于非居民)的抵免额之目的,以下两项均适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6(a) 合伙企业的成员被允许将其按比例分摊的、由合伙企业向另一州缴纳的净所得税,视为仿佛这些税款已由该合伙人直接缴纳。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6(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6(b)(1) 根据第11部分第4.5章(自第23800条起)作为S型公司的公司的股东,被允许将其按比例分摊的、由该S型公司向另一州缴纳的净所得税,视为仿佛这些税款已由该股东缴纳。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6(b)(2) 本分项仅在以下任一要求得到满足时适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6(b)(2)(A) 征收该税的州不允许公司选择被视为S型公司。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8006(b)(2)(B) 该州对S型公司征税,且第 (1) 款中提及的公司已在另一州选择被视为S型公司。

Section § 18007

Explanation
如果您因向其他州缴纳税款而获得了税收抵免,但随后这些税款又退还或贷记给您,您需要立即将此变动告知特许经营税委员会。

Section § 18008

Explanation
如果其他州给你退税或抵免,加州会要求你在这里补缴相同金额的税款。到期支付时,你会收到特许经营税委员会的通知。

Section § 1800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任何与税款相关的利息都将像税款本身一样计算和处理。利息将根据另一条规则规定的可变年利率计算,并且从税收抵免最初被批准之时起,直到全额支付为止。

Section § 18011

Explanation
本条解释了,如果您在加州申请针对已向其他州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但此举会导致对其他纳税人或纳税人群体造成不公平或非法歧视,那么您将无法获得该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