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税收法典》A分编第1章C分章,关于公司分配和调整的规定,应予适用,除非另有规定。
个人所得税公司分配与调整
Section § 17321.1
本法律规定,《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对《国内税收法典》所做的修改(这些修改取消了某些商业财产免税转让的例外规定)在本特定情况下不适用。
《国内税收法典》第 367(a) 条的修订,即由《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公法 115-97)第 14102 条颁布的、关于废除针对用于积极开展贸易或业务的某些财产转让的例外规定,不适用。
减税与就业法案 国内税收法典第 367(a) 条 财产转让例外
Section § 17322
本法律规定,在处理《国内税收法典》的某些条款时,根据加州税法(第19057条和第19371条)具体条款规定的采取行动的时限可以延长一年。
国内税收法典 第302(c)(2)条 时效期间
Section § 17323
本节规定,《国内税收法典》中关于公司所有权变更如何影响税收要素(例如不允许扣除的利息和亏损公司的定义)的某些规则,在加州法律下不适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7323(a) 《国内税收法典》第382(n)条(关于某些所有权变更的特别规定)不适用。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7323(b) 《国内税收法典》第382(d)(3)条(关于不允许扣除利息结转的适用)不适用。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7323(c) 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公法115-97)第13301(b)(3)条对《国内税收法典》第382(k)(1)条(关于亏损公司)所作的修订不适用。
所有权变更 不允许扣除的利息 亏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