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a) 作为该倡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制定并维护一份全州学校关联的收费标准,用于在学校场所向25岁或以下的学生提供的门诊心理健康或物质使用障碍治疗。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b) 该部门应制定并维护一个由学校场所行为健康咨询师组成的全州学校关联提供者网络。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c)(1) 自2024年1月1日起,并受制于 (h) 款,每个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和Medi-Cal行为健康服务提供系统(视情况而定)应根据 (2) 段,向在学校场所向25岁或以下且为该计划或系统参保人的学生提供医疗上必需的门诊心理健康或物质使用障碍治疗的提供者报销,但仅限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或Medi-Cal行为健康服务提供系统根据其与该部门批准的管理式医疗合同对这些学校场所服务负有财务责任的范围。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c)(2) 本节所述的医疗上必需的学校场所服务提供者应至少按照根据 (a) 款制定的收费标准费率获得报销,无论其是否为网络内提供者。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1) 该部门可与一个实体签订合同,根据本款管理全州学校关联的行为健康提供者网络。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 管理全州学校关联的行为健康提供者网络的实体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A) 建立并管理一个流程,用于注册和资质认证所有寻求提供本节所述的医疗上必需的学校场所服务的符合条件的执业者和提供者。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B) 建立并管理一个流程,用于提交和报销根据本节有资格获得报销的索赔,其中可包括解决与全州学校关联的全支付方收费标准相关的争议,以及根据 (g) 款管理费用收取。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C)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C)(i) 建立并管理一个机制,用于根据本款签订合同的实体与涵盖受全州学校关联的全支付方收费标准约束的医疗上必需的学校场所服务的医疗服务计划、保险公司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之间的数据共享,以促进及时索赔处理、支付和报告,避免索赔重复,允许跟踪申诉补救情况,并促进参保人的护理协调和护理连续性。
(i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C)(i)(ii)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C)(i)(ii)(i) 款包括要求管理全州学校关联的行为健康提供者网络的实体尽可能自动化地将学生记录与健康计划参保信息进行匹配,以减少或消除地方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从个别学生和家庭收集健康计划参保数据的行政负担。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C)(i)(iii) 该部门应要求任何管理全州学校关联的行为健康提供者网络的实体确保以下两点: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d)(2)(C)(i)(iii)(I)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74.722节、《保险法典》第10144.53节以及 (c) 和 (f) 款提交的索赔,应根据适用的索赔支付截止日期获得适当报销。
(II) 地方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提交追溯索赔的截止日期,应为联邦或州法律允许的时间中较长者。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e) 参与本节所述的全州学校关联的行为健康提供者网络的医疗上必需的学校场所服务提供者或执业者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e)(1) 遵守由管理全州学校关联的行为健康提供者网络的实体进行注册和资质认证(视情况而定)所需的所有行政要求。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e)(2) 通过管理全州学校关联的行为健康提供者网络的实体,提交所有根据全州学校关联的全支付方收费标准计费的服务报销索赔。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e)(3) 如果医疗上必需的学校场所服务提供者或执业者已经或将要与涵盖全州学校关联的全支付方收费标准之外的医疗上必需的学校场所服务的医疗服务计划、保险公司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直接协议,他们应被允许根据已签订协议的条款直接就所提供的服务开具账单。
(f)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f)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f)(1) 医疗服务计划、保险公司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凡承保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74.722条、《保险法典》第10144.53条以及本节规定,受与学校挂钩的全州范围所有支付方费用表约束的医疗必需校内服务,应遵守管理与学校挂钩的全州范围行为健康服务提供者网络的实体所规定的所有必要的行政要求,以承保并报销这些服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f)(2) 如果医疗服务计划、保险公司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与医疗必需校内服务的提供者或执业者之间存在一项协议,且该协议不在与学校挂钩的全州范围所有支付方费用表之内,则该医疗服务计划、保险公司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f)(2)(A) 至少按照与学校挂钩的全州范围所有支付方费用表费率报销签约的服务提供者或执业者。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f)(2)(B) 向部门提供为项目报告和合规目的所必需和适当的数据。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f)(2)(C) 遵守部门确定的所有必要的行政要求,以承保并报销受与学校挂钩的全州范围所有支付方费用表约束的医疗必需校内服务。
(g)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1) 部门应设立并向参与的医疗服务计划、保险公司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收取费用,以支付管理与学校挂钩的全州范围行为健康服务提供者网络的合理成本。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2) 部门设定的费用金额应足以支付州因实施本节而产生的所有行政成本,并应考虑根据(d)款签约的实体所认证和注册的医疗必需校内服务索赔量以及服务提供者或执业者的数量。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3) 部门不得在本款授权的费用收取之前,即部门与根据(d)款签约的实体之间的合同开始之前,收取该费用。
(4)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4)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4)(A) 部门可根据需要定期更新费用的金额和结构,以提供充足资金用于本款规定的目的。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4)(A)(B) 本段授权的费用应每年评估,并基于州对即将到来的财政年度的预计成本。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4)(A)(C) 如果部门提议增加费用,应通过向立法机构提交半年度Medi-Cal估算来通知立法机构拟议的增加。
(5)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A) (i) 行为健康校内费用表管理基金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A)(ii) 部门应根据本款规定管理行为健康校内费用表管理基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A)(B) 本款授权费用产生的所有收入,减去退款,应存入行为健康校内费用表管理基金。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A)(C) 行为健康校内费用表管理基金中的资金应在立法机构拨款后方可使用,且仅用于本款目的。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A)(D)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305.7条的规定,行为健康校内费用表管理基金中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和股息应保留在基金中,并仅用于本节规定的目的。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A)(E)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审计长可根据《政府法典》第16310条和第16381条的规定,使用行为健康校内费用表管理基金中的资金向普通基金提供现金流贷款。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g)(5)(A)(F) 财政年度结束时行为健康校内费用表管理基金中剩余的资金可用于下一个财政年度,并在设定后续财政年度费用时予以考虑。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h) 本节仅在部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且Medi-Cal计划下的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到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实施。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i) 本节不免除地方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任何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联邦《残疾人教育法》(20 U.S.C. Sec. 1400
et seq.)、《教育法》第2篇第4部第30部分(从第56000节开始)、《政府法》第1篇第7部第26.5章(从第7570节开始)以及《加州法规》第5篇第1部第3章(从第3000节开始))满足或向残疾学生提供服务的义务。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j) 加州健康与人类服务局应发布政策手册,以协助地方教育机构遵守联邦《1996年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公法 104-191)和联邦《家庭教育权利与隐私法案》(20 U.S.C. Sec. 1232g),以便参与学校关联的全州行为健康服务提供者网络。
(k)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每年至少两次召集利益相关者工作组,讨论费用表的实施状况并接收相关反馈。该工作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的代表: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A)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B) Medi-Cal 行为健康计划。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C) 医疗保健服务计划。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D) 保险公司。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E) 行为健康服务提供者。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F) 地方教育机构。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G) 学校员工的劳工代表。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1)(H) 教育界成员。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2) 该部门应向以下各方提供通知,以及关于费用表实施状况的相关更新和信息: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2)(A) 众议院预算委员会。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2)(B) 众议院教育委员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2)(C) 众议院健康委员会。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2)(D) 参议院预算和财政审查委员会。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2)(E) 参议院教育委员会。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2)(F) 参议院健康委员会。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k)(3) 本小节应于2030年7月1日失效。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l)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l)(1) “综合风险合同”的含义与《联邦法规》第42篇第438.2节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l)(2) “高等教育机构”指加州社区学院、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大学。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l)(3) “地方教育机构”指学区、县教育局、特许学校、加州聋人学校和加州盲人学校。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l)(4) “Medi-Cal 行为健康服务提供系统”的含义如第14184.101节(i)小节所述。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l)(5)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指任何与该部门签订综合风险合同,以根据第9部第3部分第7章(从第14000节开始)或第8章(从第14200节开始)的任何规定,向已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涵盖的全面医疗保健服务的个人、组织或实体。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961.4(l)(6) “学校场地”的含义如《健康与安全法》第1374.722节(b)小节第(6)款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