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813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县可以选择参与本计划或倡议;对县而言,这不是强制性的。

Section § 581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如何将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资金分配给县级精神健康项目。目的是为患有严重疾病的成年人和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精神健康服务,包括药物和支持性服务。

(a) 各县将获得充足的资金,以支付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和老年人治疗计划中列出的医疗必需服务。

(b) 资金将用于支付那些无法通过保险或其他公共资金等其他来源支付的服务费用。

(c) 县级计划必须遵循一套针对符合资格标准的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护理系统。

(d) 服务应与精神健康的“康复愿景”保持一致,重点关注希望、赋权和多样性等概念。

(e) 县级计划需要为正在积极接受服务的人员,或那些疾病严重程度不足以需要该项目服务的人员分配资金。

(f) 计划还应考虑为参与转处项目的精神健康客户提供服务,并可能参与辅助门诊治疗示范项目等特殊项目。

(g) 州政府将与各县签订这些服务的合同,“补助金”一词将指这些合同。

(h) 如果选民在2024年3月批准《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则本条将于2026年7月失效,并于2027年1月废止。

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有可用资金的前提下,州政府应根据第5801、5802和5806条向县精神健康项目分配资金,用于提供服务。服务应提供给符合第5600.3条 (b) 和 (c) 款资格标准的患有严重疾病的成年人和老年人。就本法案而言,“老年人”是指本分部第3部分(自第5800条起)中确定的老年成年人。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a) 资金应以充足的水平提供,以确保各县能够根据本部分向每位成年人和老年人提供适用治疗计划中规定的医疗必需的精神健康服务、药物和支持性服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b) 该资金仅涵盖那些无法用其他资金支付的服务成本部分,包括其他精神健康资金、公共和私人保险以及其他地方、州和联邦资金。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 各县精神健康项目的计划应根据针对符合第5600.3条 (b) 和 (c) 款资格标准的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护理系统提供服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d) 服务规划应符合精神健康服务使用者康复愿景的理念、原则和实践: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d)(1) 促进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个体康复至关重要的概念:希望、个人赋权、尊重、社会联系、自我负责和自我决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d)(2) 促进由服务使用者运营的服务,作为支持康复的一种方式。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d)(3) 反映精神健康服务使用者的文化、族裔和种族多样性。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d)(4) 针对每位服务使用者的个体需求进行规划。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e) 各县精神健康项目的计划应表明,根据本分部第4.5部分(自第5890条起)确定的资金可用性以及其他可用于精神健康服务的资金,由本项目服务的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成年人和老年人,要么正在接受本项目的服务,要么其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不足以需要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水平。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f) 各县计划和根据第5847条进行的年度更新应考虑提供与根据精神疾病罪犯减刑补助计划设立的服务类似的服务。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州监狱服刑人员的费用。资金可用于向参与判决前或判决后转处计划的人员,或处于假释、缓刑、释放后社区监督或强制监督下的人员提供服务。当根据第5847条纳入县计划时,资金可用于在选择参与2002年辅助门诊治疗示范项目法案(第1部分第2章第9条(自第5345条起))的县中,根据第5347和5348条提供精神健康服务,以及根据第8部分(自第5970条起)向客户提供服务。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g) 部门应根据第5897条与县精神健康项目签订服务合同。2004年11月2日之后,第5814和5814.5条中使用的“补助金”一词应指这些合同。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h)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则本条将于2026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581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各县如何使用行为健康服务资金。它允许各县向符合条件的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治疗,确保资金能够覆盖这些服务,而无需额外的资金来源。各县应通过申请报销并与健康计划签订协议,最大限度地利用联邦和其他资金。

各县必须根据“康复愿景”规划服务,促进希望、赋权,并在服务提供中解决文化多样性问题。法律规定,这些资金不能用于被监禁的个人,但可以支持参与分流项目或重返社会服务的人员。规划还应考虑为患有精神疾病的罪犯提供精神健康服务。

此外,本节强调与州卫生部门合作,并规定了“行为健康”、“物质使用障碍”和“支持性服务”的术语。如果2024年选举中批准了具体修正案,该法律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a) 县应使用根据第5891条(c)款分配的资金,根据第5801、5802、5806和5891.5条向县行为健康项目提供行为健康服务。本部分不强制县使用任何其他来源的资金来提供本部分规定的服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b) 服务应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和老年人,其定义见第5892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 资金应提供充足,以确保县能够根据本部分向每位成年人和老年人提供根据第5806条在服务规划过程中确定的、医疗上必要的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及药物,这些服务和药物应记录在适用的客户临床记录中。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1)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联邦财政参与,以促进第5890条(d)款的实施,当行为健康服务或支持性服务(根据联邦社会保障法第XIX或XXI篇(42 U.S.C. Sec. 1396, et seq. 和 1397aa, et seq.)有资格获得报销)全部或部分使用根据第5890条设立的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资金支付时,县应根据适用的Medi-Cal规则和程序向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交报销申请。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2)(A) 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其他来源的资金,县应寻求报销根据第5892条(a)款提供的行为健康服务、支持性服务、住房干预或其他相关活动,这些服务或活动由其他可用资金来源(包括其他精神健康基金、物质使用障碍基金、公共和私人保险以及其他地方、州和联邦基金)覆盖或可从中支付。本款不要求县在使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资金支付服务或相关活动之前耗尽其他资金来源。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2)(A)(B) 县应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74.72条和《保险法典》第10144.5条,真诚努力与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和残疾保险计划签订合同、单一案例协议或其他协议以获得报销。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2)(A)(C) 县应提交服务预授权申请,请求作为网络外提供者的付款协议函,并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寻求其他方式获得报销。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3)(A) 县可酌情向受管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报告关于健康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未能真诚努力与县签订合同、单一案例协议或其他协议以获得报销的投诉。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3)(A)(B) 县还可分别向受管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报告健康计划或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向县报销根据州或联邦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74.72和1374.721条以及《保险法典》第10144.5和10144.52条)要求其必须覆盖的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c)(3)(A)(C) 收到县的投诉后,受管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视情况而定)应及时调查该投诉。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d) 各县行为健康项目根据第5963.02条制定的综合计划,应根据成年人和老年人护理系统,为第5892条中定义的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和老年人提供服务。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e) 服务规划应符合行为健康消费者“康复愿景”的理念、原则和实践: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e)(1) 促进对患有精神疾病或物质使用障碍(或两者兼有)的个体康复至关重要的概念:希望、个人赋权、尊重、社会联系、自我负责和自我决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e)(2) 促进消费者运营的服务作为支持康复的一种方式。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e)(3) 通过解决行为健康服务提供中的不平等问题,反映行为健康消费者的文化、族裔和种族多样性。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e)(4) 针对每位消费者的个体需求进行规划。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f) 根据第 (5963.02) 条的规定,每个县的综合计划应表明,在第 (4.5) 部分(自第 (5890) 条起)确定的资金以及第 (5892) 条定义的行为健康服务可用的其他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由本计划服务的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和老年人(如第 (5892) 条所定义)要么正在接受本计划的服务,要么患有精神疾病或物质使用障碍,但其严重程度不足以需要本计划所要求的服务水平。
(g)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g)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g)(1) 根据第 (5963.02) 条的规定,每个县的综合计划和年度更新应考虑提供与根据“精神病罪犯减刑补助计划”设立的服务类似的心理健康服务的方式。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g)(2) 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州监狱服刑人员的费用。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g)(3) 资金可用于向参与判决前或判决后转处计划、或处于假释、缓刑、释放后社区监督、强制监督之下、或参与社区回归计划的人员提供服务。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g)(4) 当根据第 (5963.02) 条纳入县综合计划时,资金可用于在选择参与 (2002) 年《辅助门诊治疗示范项目法案》(第 (1) 部分第 (2) 章第 (9) 条(自第 (5345) 条起))的县中,根据第 (5347) 条和第 (5348) 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及根据第 (8) 部分(自第 (5970) 条起)向客户提供服务。
(h)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h)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h)(1) 部门应根据第 (5897) 条与县行为健康计划签订服务合同。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h)(2)
(2004)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h)(2)(2004) 年 (11) 月 (2) 日之后,在第 (5814) 条和第 (5814.5) 条中使用的“补助金”一词,应指那些合同。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i) 就本条而言,“行为健康服务”应具有第 (5892) 条第 (j) 款中定义的含义。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j) 就本条而言,“物质使用障碍”应具有第 (5891.5) 条第 (c) 款中定义的含义。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k) 就本条而言,“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应具有第 (5891.5) 条第 (c) 款中定义的含义。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l) 就本条而言,“支持性服务”应具有第 (5887) 条第 (h) 款中定义的含义。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5(m) 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 (2024) 年 (3) 月 (5) 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应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5813.6

Explanation

这项法规规定,每年7月1日前,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必须向加州立法机关报告第63号提案的资金如何由州部门和主要项目类别用于地方援助。这份报告应包含过去、当前和未来的支出详情,以及州支持支出清单,例如州职位数量和合同资金。

此外,在财政年度内,如果支出第63号提案的地方援助资金超出五月预算修订中最初预计的金额,主任必须提前30天向立法机关的财政委员会提供书面通知。该通知应说明额外支出的金额和用途。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a)(1) 每年7月1日前,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应向立法机关提交关于第63号提案资金在每个州部门以及该措施中规定的每个主要项目类别用于地方援助的最终预算颁布信息。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a)(2) 这应包括地方援助资金的实际上一年度支出、估计的本年度支出以及预计的预算年度支出。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a)(3) 它还应包括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供的本年度和预算年度的州支持支出完整清单,包括州职位数量和任何合同资金。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a)(4) 这些州支出的说明应随同主任根据本节规定须向立法机关提交的财务信息一并提交。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b)(1) 在每个财政年度内,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应提前30天向立法机关的财政委员会提交书面通知,说明其打算支出的第63号提案地方援助资金超出其在该财政年度的五月修订预测中列出的金额。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3.6(b)(2) 该书面通知应包括关于额外支出金额及其目的的信息。

Section § 58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一项为精神健康服务提供资金的计划,主要旨在帮助患有严重精神健康问题且无家可归或面临无家可归风险的成年人。首要优先事项是维持当前成功的项目,其次是援助那些无家可归率高且精神健康需求未得到满足的县。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将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协助确定拨款标准并评估项目有效性。资金将支持包括住房、就业和精神健康护理在内的一系列服务。鼓励各县提供支持性住房选择,并利用其他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影响。年度报告将评估项目成功与否,考虑的因素包括无家可归者数量的减少以及与执法部门互动次数的减少。法律允许合同灵活高效,将其排除在传统采购规则之外,并规定各县无需提供配套资金即可获得拨款。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1) 本部分仅在为此部分拨款的范围内实施。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首要优先事项是维持符合成人照护系统合同目标的现有项目的资金。下一个资金优先事项将给予那些严重精神健康状况者无家可归或面临无家可归风险发生率高的县,并且这些县符合根据第 (3) 和 (4) 款制定的标准。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2) 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应根据第 5802 条所表达的立法意图,并与本分款中设立的咨询委员会协商,制定本部分项下拨款的授予方法。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3)(A) 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应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旨在就拨款标准的制定以及评估拨款有效性的具体绩效指标的确定提供建议。委员会应审查评估报告,就循证最佳实践提出调查结果,并就拨款条件提出建议。咨询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向主任提供关于各县项目绩效的书面意见。经部门要求,每个被评论的参与县应就该评论提供书面答复。部门应在随后的会议上对这些答复逐一发表评论。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3)(A)(B) 委员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代表:州、县和社区退伍军人服务及残疾退伍军人外展项目、支持性住房及其他住房援助项目、执法部门、县精神健康和地方精神健康服务及精神健康外展服务的私人提供者、惩教与康复部、地方物质使用障碍服务提供者、康复部、地方就业服务提供者、州社会服务部、住房和社区发展部、青年过渡服务提供者、加州儿童联合倡导者、加州儿童和青少年精神健康倡导者、加州精神健康协会、加州精神疾病联盟、加州精神健康客户网络、加州行为健康规划委员会、精神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实体。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4) 拨款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4)(A) 一份综合战略计划的描述,该计划以成本适当的方式提供外展、预防、干预和评估,并符合分款 (c) 中规定的标准。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4)(B) 对所服务的地方人口、管理有效服务计划的能力以及地方机构和倡导者支持和配合计划工作的程度的描述。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4)(C) 对最大限度利用其他州、联邦和地方资金或服务以支持和提高这些项目有效性的努力的描述。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a)(5) 为降低为客户提供支持性住房的成本,在2004年1月1日之后根据本部分获得拨款的县,应尽可能与支持性住房项目的发起人签订合同。鼓励参与县将其部分拨款用于指定数量住房单元的租金援助,以换取县的客户拥有优先租用受援助单元的权利。

Section § 581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各县如何获得资金,以支持或扩大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成年人提供的精神健康项目,特别是那些无家可归、刚从监狱释放或面临监禁或无家可归风险的人。在1999-2000年获得资金的县,如果能证明其项目的成功并有扩大需求,可以继续获得资金。

其他县或城市如果能证明其有能力提供全面的精神健康服务,也可以获得资金。项目提案必须由包括关键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地方委员会进行审查。资金必须用于扩大而非取代现有服务,并且各县必须追踪这些资金,以符合州和联邦的要求。

此外,各县必须提供数据显示项目成果,并同意根据所获资金容纳更多个体,包括确保必要的住房和服务的整合。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5(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5(a)(1) 任何一年,如果通过年度预算案为此目的拨款,在1999-2000财政年度根据本部分获得资助的县,如果它们已成功证明当年所获拨款的有效性,并且还证明存在持续的、显著的未满足需求,以及有能力在不损害服务质量或有效性的前提下进行扩展,则有资格获得资助以继续其项目并扩大其项目。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5(a)(2) 任何一年,如果通过年度预算案为此目的拨款,其他县或县的部分区域,或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5615条运营独立公共精神卫生项目的城市,如果一个县或符合条件的城市证明其能够按照本部分的规定,向大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定义见第5600.3条)且无家可归或刚从县监狱释放的成年人,或未经治疗、状况不稳定,并且除非提供治疗否则面临严重的监禁或无家可归风险的成年人提供全面的服务,则有资格获得资助以设立项目。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5(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5(b)(1) 根据(a)款有资格获得资助的县,应是那些已建立或能够建立符合第5806条规定的成人照护系统标准的综合成人服务项目,并且已建立或能够建立具有类似特征的综合法医项目,服务于符合第5600.3条目标人群要求且除非提供服务否则面临监禁风险的假释犯和刚从县监狱释放的人员。在市或县向州提交设立或扩大项目的提案之前,该提案应由地方咨询委员会或精神卫生委员会(可以是现有机构)审查,该委员会应包括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私人服务提供者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根据(a)款资助的综合成人服务项目和综合法医项目的本地招募应遵守部门规定的所有条件,包括招募的客户总数、客户注册的服务提供者及其最高费用、任何时候可服务的客户最大数量、用于识别招募对象的宣传和筛选流程,以及项目的总成本。综合法医项目中每个个体的本地招募应经县行为健康主任或其指定人员批准。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5(b)(2) 每个县应确保这些拨款用于扩大符合成人照护系统标准的现有综合服务项目,以根据拨款和分配的目的提供新服务,并且这些资金不得用于取代现有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成年人的服务。为确保满足此要求,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方法和合同要求。这些保证至少应包括符合州和联邦关于资金追踪的要求,并且患者记录的维护方式应符合联邦和州法律规定的隐私和保密要求。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14.5(c) 根据本条被选中获得拨款的每个县,应按部门要求提供数据,以证明成人照护系统项目的成果,应明确说明每增加一百万美元的额外资助(无论是通过综合成人服务拨款还是综合法医拨款)将为多少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成年人提供全面服务,并应同意按照第5806条提供服务。每个县的计划应确定并包含足够的资金,为所服务的人员提供住房,并应确保项目参与者的住院治疗与项目下提供的其他精神卫生服务相协调。

Section § 58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必须积极争取所有联邦拨款机会,以支持退伍军人的精神健康服务。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当寻求所有可用的联邦资金,用于为退伍军人提供精神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