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87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为患有严重情绪问题的儿童提供服务。它强调这些服务应是更广泛的儿童照护系统的一部分。这些服务必须有效、让家庭参与、尊重文化差异,并满足每个儿童的独特需求。

重要的是,它规定除非其他法律已允许,否则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任何服务。最后,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特定修正案在2024年通过,本节将于2026年失效,并于2027年完全废止。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1(a) 本条旨在设立项目,以确保向第5878.2节所定义的患有严重情绪障碍的儿童提供服务,并且这些服务是根据本部分设立的儿童照护系统的一部分。本法案旨在确保根据本章向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具有问责性,与青少年及其家庭合作开发,具有文化适应性,并根据每个儿童及其家庭的优势和需求进行个性化。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1(b) 本法案不授权未经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向未成年人提供任何服务,超出现有法规已授权的范围。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1(c) 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将于2026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5878.1

Explanation

本节旨在设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服务,并将其纳入更广泛的照护体系。这些服务应具有问责性,在家庭和青少年的参与下开发,具有文化敏感性,并根据个人需求量身定制。

本节还明确,除非现有法律已允许,否则未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任何新服务。如果某些修正案在2024年3月的选举中获得通过,这些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1(a) 本条旨在设立项目,确保向第5892条所定义的符合条件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服务,并确保他们是根据本部分设立的儿童和青少年照护系统的一部分。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1(b) 本法案旨在确保本章下提供的服务具有问责性,与青少年及其家庭和儿童福利机构合作开发,具有文化适应性,并根据每个儿童及其家庭的优势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1(c) 本法案不授权在未经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超出现有法规已授权的范围。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1(d)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78.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患有严重情绪障碍的儿童”,指符合法律其他部分特定标准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此外,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改在2024年3月的选举中获得批准,本节将在2026年7月前失效,并将在2027年1月前被彻底废除。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2(a) 就本条而言,“患有严重情绪障碍的儿童”指符合第5600.3条(a)款所列标准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2(b) 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将于2026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587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当公共或私人保险以及其他项目不足或不可用时,县级精神健康项目会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儿童提供服务。这些项目包括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儿童福利和特殊教育。法律规定,资金只应覆盖保险或其他项目无法支付的部分,并且必须充足,以提供所有必要的服务,防止儿童需要离家安置。

州政府与县级精神健康项目签订合同,以提供这些服务。该法律还指出,如果选民在2024年3月批准《精神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那么该法律可能会在2026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 视根据本分部第4.5部分(自第5890条起)确定的资金可用性而定,县精神健康项目应向那些通过任何其他公共或私人保险或其他精神健康或福利项目提供的服务不足或无法获得的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儿童提供服务。其他福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儿童福利和特殊教育项目提供的精神健康服务。该资金仅应覆盖那些无法通过公共或私人保险、其他精神健康资金或其他福利项目支付的护理部分。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b) 资金应达到足够水平,以确保各县能够向每位受服务的儿童提供载于根据本部分制定的适用治疗计划中的所有必要的服务,包括在适当和必要时为防止离家安置而提供的服务,例如根据第9分部第6部分第4章(自第18250条起)提供的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c)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按照第5897条规定的方式,与县精神健康项目签订合同,以提供本条规定的服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d)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应于2026年7月1日失效,并自2027年1月1日起废止。

Section § 587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各县应如何使用特定资金,帮助那些无法通过其他保险或项目获得所需心理健康或物质使用障碍服务的儿童和青少年。各县应努力从包括联邦报销在内的不同来源获取尽可能多的资金,但他们在使用这些特定资金之前,不必耗尽所有其他选择。鼓励各县与健康计划合作,确保服务覆盖,如果这些计划不合作,则向州政府部门报告。这些资金旨在提供必要的服务,以避免儿童可能需要被安置在家庭之外的情况。这项法律将于2026年生效,具体取决于选民的批准。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1) (A) 各县应使用根据第5891条(c)款分配的资金,为符合第5892条定义的条件,且通过其他公共或私人保险或其他心理健康、物质使用障碍或其他权利项目获得的服务不足或不可用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服务。各县无需从任何其他来源(包括存入地方健康和福利基金心理健康账户的资金)为根据本部分提供的服务支出资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1)(B) 其他权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Medi-Cal、儿童福利和特殊教育项目提供的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1)(C) 该资金应仅涵盖护理中那些无法通过公共或私人保险、其他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资金或其他权利项目支付的部分。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2)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联邦财政参与,以促进第5890条(d)款的实施,各县应按照适用的Medi-Cal规则和程序,向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交报销申请,以报销根据联邦社会保障法第XIX或XXI篇(42 U.S.C. Sec. 1396, et seq. 和 1397aa, et seq.)有资格获得报销的行为健康服务或支持性服务,当此类服务全部或部分使用根据第5890条设立的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资金支付时。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3)(A) 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其他来源的资金,各县应寻求报销根据第5892条(a)款提供的行为健康服务、支持性服务、住房干预或其他相关活动,这些服务或活动由其他可用资金来源(包括其他心理健康资金、物质使用障碍资金、公共和私人保险以及其他地方、州和联邦资金)涵盖或可从中支付。本款不要求各县在使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资金支付服务或相关活动之前,耗尽其他资金来源。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3)(A)(B) 各县应真诚努力,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374.72条和《保险法》第10144.5条,作为签约提供者,与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和残疾保险计划签订合同或个案协议。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3)(A)(C) 各县还应提交服务预授权申请,申请作为非网络内提供者的付款协议函,并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寻求其他方式获得报销。
(4)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4)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4)(A) 各县可酌情向受管理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报告关于健康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未能真诚努力与县签订合同或达成个案协议的投诉。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4)(A)(B) 各县还可分别向受管理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报告健康计划或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向县报销根据州或联邦法律必须涵盖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与安全法》第1374.72条和第1374.721条以及《保险法》第10144.5条和第10144.52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a)(4)(A)(C) 收到县的投诉后,受管理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视情况而定)应及时调查该投诉。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b)(1) 资金应达到足够水平,以确保各县能够根据本部分在服务规划过程中为每个受服务儿童提供所有被确定为必要的服务,包括在适当和必要时为防止离家安置而提供的服务,例如根据第9部第6章(第18250条及后续条款)提供的服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b)(2) 各县可使用此资金提供服务以应对首发精神病。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c)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按照第5897条规定的方式,与县行为健康项目签订合同,以提供本条下的服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d)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d)(1) “行为健康服务”应具有第5892条中定义的含义。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d)(2) “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应具有第5891.5条(c)款中定义的含义。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d)(3) “支持性服务”应具有第5887条(h)款中定义的含义。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e) 本法案不得解释为修改或减少医疗计划根据1975年《诺克斯-基恩医疗服务计划法案》所承担的义务。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878.3(f)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应于2026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