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7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实体与加州康复部合作,为重度残疾人士创造商业机会。这些企业可以在政府拥有或占用的物业上设立。康复部负责监督这些商业设施并制定其运营规则。

然而,这项法律明确排除了属于盲人商业企业计划的自动售货摊位或餐饮服务设施,以确保该计划不受影响。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5(a) 为向康复部认定符合此类项目资格的重度残疾客户提供自主就业机会,任何县、市、市县合一政府或其他州政治分支机构的授权官员可与康复部签订适当的书面协议,规定在各政治分支机构拥有或占用的财产上安装和运营商业设施。康复部商业发展服务科应监督此类设施的运营。该部应颁布有关商业设施设立和运营的规章制度。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5(b) 就本节而言,商业设施不应包括由《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0编第2部分第6章第5条(自第19625节起)设立的盲人商业企业计划授权的自动售货摊位或餐饮服务设施,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影响盲人商业企业计划。

Section § 197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康复部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一项计划,以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在常规工作场所获得有意义的就业。该计划需要与包括发展服务部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者合作,并且必须为宣传活动和激励措施提供资金,以鼓励企业雇用残疾人。这包括用于使工作场所无障碍的拨款、提供行业认可的培训以及支持人力资源人员的培训。

该部必须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指定日期前向立法机关提交报告。这些报告应涵盖如何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已发放的合同/拨款数量、目标企业和获得支持的企业、创建的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计划,以及已就业的计划参与者数量。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a) 康复部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一项针对残疾人的就业计划,以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使其能够努力实现并获得竞争性融合就业,但须视《预算法》内的拨款情况而定。该计划应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a)(1) 应与发展服务部以及第4870.1条(a)款(1)项(B)分项中规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a)(2) 为实体提供合同或拨款,以启动一项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并通过技术援助、提供合同或拨款以使工作场所无障碍、开发行业认可的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机会,以及支持为经理和人力资源专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等方式,激励雇主雇用残疾人。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 该部应不迟于2022年5月14日、2023年5月14日和2024年5月14日,向立法机关提交关于根据(a)款要求实施该计划的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1) 利益相关者协商的描述。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2) 已发放的合同或拨款数量。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3) 媒体宣传活动所针对的企业数量。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4) 获得技术援助的企业数量。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5) 获得合同或拨款以使工作场所无障碍的实体数量。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6) 通过与实体合作建立的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计划数量。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9726(b)(7) 正在努力实现或已实现竞争性融合就业的计划参与者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