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如果属于立法机关成员或民选州官员,则无资格被任命为发展中心咨询委员会成员;如果该人员在其任命后成为立法机关成员或民选州官员,其职位应被免除并进行新的任命。任何被任命者如果未能连续三次出席委员会的例行会议,除非其生病或不在州内,其职位将自动空缺,委员会应通过决议宣布该职位空缺,并立即将该决议的经认证副本送交州长。
州立发育障碍机构的管理董事会及其他咨询委员会
Section § 4475
本节规定,州发展服务部下属的每个发展中心都必须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由州长任命八名成员。委员会成员包括居民的亲属、非州雇员但为发展障碍人士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士、对这些服务感兴趣的公众代表,以及一名现任或前任居民。此外,如果一个中心同时服务于精神障碍人士和发展障碍人士,将设立单独的委员会。每位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发展中心咨询委员会 州发展服务部 州长任命
Section § 4476
如果你是立法机关成员或民选州官员,就不能被任命为发展中心咨询委员会成员。如果你在被任命后当选为这些职位之一,你将失去咨询委员会的职位,并会任命其他人。此外,如果你连续三次缺席例行会议,且没有正当理由(例如生病或不在州内),你将自动失去职位。委员会将通过一项决议确认此事,并将经认证的副本发送给州长。
发展中心咨询委员会 职位空缺 连续会议
Section § 4477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发展中心的咨询委员会为州发展服务部和立法机构提供指导。他们的职责包括视察并就中心的运作提供建议,以及与当地针对发育障碍人士的心理健康项目进行协调。委员会成员无偿服务,但可报销必要开支,并且必须至少每季度开会一次。如果主席、医疗主任或其他负责人召集,他们可以更频繁地开会。任何开支仅限于按规定召开的会议。每个委员会还可以撰写关于其活动的报告。
各州立发展中心的咨询委员会向州发展服务部和立法机构提供咨询,并有权就发展中心的运作以及与社区心理健康项目或针对发育障碍人士的区域项目的协调进行视察和提供建议。委员会成员无偿服务,但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必要开支除外。他们应组织并选举一名主席。他们应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并在主席、医疗主任、部门负责人或委员会多数成员召集时召开其他会议。除与此类会议相关的开支外,不予报销任何开支。每个发展中心或州立医院和发展中心的咨询委员会可以就其活动提交书面报告。
咨询委员会 发展中心 州发展服务部
Section § 4478
这项法律要求发展中心咨询委员会的主席每年与该中心的主任、区域中心的主任以及州发展障碍委员会的代表举行会议。这些主席可以报销参加会议的必要费用。立法机关还希望该部门协助组织这些年度区域会议。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4478(a) 建议发展中心的咨询委员会主席,应当每年与发展中心主任、区域中心主任以及州发展障碍委员会的一名代表会面。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4478(b) 主席们因出席这些会议而产生的必要开支,应当获准报销。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4478(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该部门协助组织本节所要求的年度区域会议。
咨询委员会 发展中心 年度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