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8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改进公共援助计划的运作方式。它旨在实现及时准确的资格审查,并快速、正确地向人们发放福利。该法律还强调公平一致地对待受助人,降低系统复杂性,严格执行管理和财务控制,并收集重要的管理数据。

该系统应具有以下目标: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6(a) 及时准确地核实资格。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6(b) 准确计算并及时发放此类公共援助计划的福利。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6(c) 在每个计划中公平、及时和一致地对待受助人。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6(d) 减少行政复杂性。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6(e) 严格执行管理和财政控制。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6(f) 收集管理信息。

Section § 10817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该部门与州卫生服务部和县级官员合作,以确保公共援助计划的运行方式对所有相关人员来说都是高效、有效和公平的。

Section § 10818

Explanation

加州负责福利的部门必须在1984年8月1日前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实施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的全面计划。该计划应概述系统将执行的功能、执行时间以及总体设计目标。它必须详细说明设备和行政成本,并审查该系统将如何影响福利管理。此外,它应确定通过自动化节省资金的方法,并确保采取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机密性。还必须包括必要的法律修改建议。各县应在1984年7月15日前收到草案,并可在1984年8月15日前提供反馈意见。

该部门应不迟于1984年8月1日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实施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的详细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a) 系统将执行功能的详细描述。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b) 系统将承担功能的顺序,以及功能将承担的日期。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c) 加州福利计算机系统的长期设计目标。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d) 设备成本和实施该系统的行政成本。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e) 此类系统对此类公共援助计划管理的影响。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f) 通过降低福利行政成本收回计算机系统开发所产生的节省的机制。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g) 关于如何收集、存储和传播数据以保护个人隐私并确保此类数据机密性的详细描述。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18(h) 实施该系统所需的立法修改建议。
该部门应不迟于1984年7月15日向各县提供详细工作计划草案的副本。各县可不迟于1984年8月15日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提交其对详细工作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Section § 108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在全州推广一个新的公共援助管理系统之前,先在某些县进行测试。选择用于测试的县可能具有高错误率或高成本,或者根据其规模和数据处理活动来选择。

如果该系统在特定县不具成本效益,其引入可以被推迟,但这些县仍必须及时提供其数据,以维护一份全面的全州公共援助接受者记录。

该部门可在实际全州实施之前,在若干县测试该系统。选择县级测试点的标准可包括多付款项和向不符合条件者支付款项的高额错误率、高行政单位成本、县的规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的范围。
该部门可在不具成本效益的县推迟实施该系统。如果在此类县推迟实施,这些县应及时提供其数据,以便能够维护一份关于公共援助接受者的全州文件。

Section § 108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所有县在管理公共援助项目时保持一致性和效率。州政府部门必须制定一本手册,详细说明各县应遵循的标准程序。此外,他们还必须提供关于如何使用这本手册的培训,并为自动化福利系统开发标准表格。

为确保项目管理在全州范围内保持一致性,该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0(a) 制定并发布一份专门的标准程序手册,供县福利部门在其日常公共援助项目管理中使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0(b) 提供一套全面的培训方案,以指导统一标准手册的使用。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0(c) 制定与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配套使用的标准表格。

Section § 10823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州社会服务部创建新的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时,不得干涉州卫生服务部在医疗援助计划方面的权力。新系统应尽可能整合现有的Medi-Cal资格系统,并符合必要的Medi-Cal要求。两个部门需要合作,以确保该系统对所有相关方都有益。

Section § 108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在加州范围内为 CalWORKs、CalFresh 和 Medi-Cal 等计划实施一个计算机化的福利系统。该系统将服务整合到联合体中,这些联合体是由多个县共同组成的。这些联合体必须遵循特定的时间表和规则来改进和维护系统,包括预算变更。

该法律明确指出,它不会将政策控制权从现有的社会服务部门转移出去。它还规定每年向立法机构提交进展报告。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保存 Medi-Cal 的官方记录,并管理与资格和通知相关的变更。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1) 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应为以下公共援助计划实施一个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1)(A) CalWORKs 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1)(B) CalFresh。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1)(C) Medi-Cal 计划。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1)(D) 寄养计划。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1)(E) 难民计划。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1)(F) 县医疗服务计划。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2) 针对 (1) 款所列计划的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的全州范围实施,应通过不超过四个县级联合体实现,包括临时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联合体,以及洛杉矶资格、自动化确定、评估和报告系统。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3) 尽管有 (2) 款的规定,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应在以下时间表内,将目前使用临时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 (SAWS) 的 35 个县迁移到 C-IV 系统: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3)(A) 不迟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完成迁移系统测试并开始用户验收测试。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3)(B) 不迟于 2010 年 2 月 28 日在至少五个县完成实施。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3)(C) 不迟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在至少 14 个其他县完成实施。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3)(D) 不迟于 2010 年 8 月 31 日在所有 35 个县完成实施。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3)(E) 不迟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停止使用临时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4) 尽管有 (2) 款的规定,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应监督由组成 C-IV 联合体的 39 个县以及洛杉矶县根据 LEADER 替代系统合同共同设计的系统,以实现这 39 个县的迁移。此次迁移应产生一个新的联合体,以替代 LEADER 和 C-IV 联合体。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5) 联合体和州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确保 LEADER 和 C-IV 联合体的当前 SAWS 维护和运营协议得以延长,直至 LEADER 替代系统完成以及 C-IV 联合体如 (4) 款所述完成迁移,并确保福利客户数据系统联合体的持续运作。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a)(6) 每个 SAWS 联合体应在其管理机构中为州代表提供一个席位,并应允许州工作人员驻扎在项目现场。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b)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b)(a) 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将与 (a) 款中指定的公共援助计划相关的计划政策职责从州社会服务部或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转移到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c)(1) 每年 2 月 1 日,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应向州议会相关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根据本节实施的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的年度报告。该报告应说明州和联合体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项目中任何重大的时间表、预算或功能变更。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c)(2) 根据本款在 2012 年提供的报告还应包括 LEADER 替代系统以及 (a) 款 (4) 项所述新联合体开发的预计时间表和关键里程碑。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联合体应有权在每个系统经批准的年度州预算内按以下方式支出: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d)(1) 在任何预算细项内进行更改,前提是该更改不会在当前或未来预算年度产生额外的项目成本。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d)(2) 在预算细项之间进行不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或资金来源细项总额 10%(以较高者为准)的更改,并通知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前提是该更改不会在当前或未来预算年度产生额外的项目成本。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d)(3) 向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提出请求,要求在预算细项之间进行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或资金来源细项总额 10% 的更改,且不增加当前或未来预算年度的总成本。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应在 10 天内采取行动批准或拒绝该请求。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e)(1) 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应作为 Medi-Cal 的记录系统,并应包含所有 Medi-Cal 资格规则和案件管理功能。

Section § 1082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主要的州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至少每三个月开会一次,讨论加州自动化联合资格系统 (CalACES) 和加州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 (CalSAWS) 项目的进展。

这些会议的议程应根据所有参与者的意见制定,允许他们明确讨论的优先事项。

会议重点讨论当前和未来的系统变更,展示公共门户和移动应用程序的系统演示,并解决任何关于影响客户的设计和功能的担忧。

这些定期会议于2018年夏季开始,并将贯穿这些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开发、实施和维护阶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1(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州社会服务部、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SAWS联合体以及各县的代表应至少每季度与倡导者、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会面,以审查加州自动化联合资格系统 (CalACES) 和加州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 (CalSAWS) 项目的开发状况。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1(b) 会议议程应根据所有各方的意见制定,各方可以指出其讨论的优先事项。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1(c) 州社会服务部、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和SAWS联合体应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接触,讨论当前和计划的功能变更、公共门户和移动应用程序的系统演示,以及倡导者指出的关注领域,特别是公共面向元素的设计以及直接影响客户的其他领域。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1(d) 这些会议应于2018年夏季开始,并应在开发、实施和维护阶段至少每季度继续进行。

Section § 1082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社会服务和卫生部门建立一个结构化的方式,供倡导者和客户就 CalACES 和 CalSAWS 等用于健康和人类服务的公共系统提供反馈。

这包括对公共网站、移动应用程序、通知以及服务如何在县之间转移等方面进行更改。

反馈过程可能涉及焦点小组、设计会议和用户测试,以确保这些系统满足用户需求。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2(a) 州社会服务部、州医疗保健服务部以及技术与解决方案整合办公室,应与加州县福利主任协会、SAWS 联盟和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一个正式流程,供健康和人类服务倡导者及客户就 CalACES 和 CalSAWS 新的或正在变化的面向公众的要素提供意见。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2(b)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2(b)(a)款所述流程应包括公共门户网站、移动应用程序、通知、某些辅助服务和县际转移。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2(c)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2(c)(a)款所述流程可以包括焦点小组、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会议和用户验收测试。

Section § 1082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改进加州援助计划的注册和资格认定系统。它的目标是,通过简化申请人和帮助他们的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让加州低收入居民更容易申请和保留福利。

该系统还应方便用户提交反馈。此外,相关方必须每年两次向州立法机构汇报,说明该系统如何减轻客户负担,并如何利用客户反馈进行持续改进。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3(a) SAWS注册和资格功能、案件管理系统、辅助服务、公共门户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开发,在技术可行范围内,应以以下为目标: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3(a)(1) 最大限度地减轻加州低收入居民注册和保留福利的整体资格认定流程负担,并简化客户和资格认定工作人员之间的互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3(a)(2) 促进申请人和客户提交反馈。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3(b) 第10823.1条(a)款所列各方应每年至少两次通过现有流程共同向立法机构汇报,说明SAWS的开发、实施和维护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客户负担,以改善对安全网计划的获取,并采纳申请人和客户的持续反馈以实现持续改进。

Section § 10823.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默塞德县维护默塞德自动化全球信息控制系统 (MAGIC) 的财务责任。州社会服务部将承担该县的维护成本份额,直到1998年9月30日,或者直到默塞德县切换到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 (SAWS) 联合体系统之一,以先发生者为准。一旦完成过渡,默塞德县将从1998年10月1日起,根据其在新系统中的案件份额承担一部分成本。其份额基于其在总案件量中的百分比,并每年进行调整。在完全转换之前,州政府将承担县级总成本与默塞德县根据其案件百分比应支付的费用之间的差额。

Section § 1082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通过实施电话签名技术,让使用县级卫生和人类服务项目的人们更容易通过电话办理业务。CalSAWS 联盟负责开发此系统,该系统必须允许轻松访问存储的电话签名。这个临时解决方案将一直存在,直到类似功能集成到现有系统,例如 CalSAWS、CMIPS 和 CWS-CARES。实施取决于可用资金,一旦电话签名系统集成到所有指定系统,该法律将失效,并在其失效年份之后的一年正式废止。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a) 立法机构的意图是,卫生和人类服务项目应利用电话签名技术,通过创建一个供县级人类服务部门使用的全球电话签名解决方案,增强县级人类服务客户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完成交易的能力,但须在项目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b) 加州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 (CalSAWS) 联盟应被授权根据以下要求开发、部署和维护一个简单、独立的电话签名解决方案: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b)(1) 电话签名解决方案应允许根据项目政策存储和检索记录的电话签名。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b)(2) 此电话签名解决方案应可用,直到等效功能已集成到以下案件管理系统: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b)(2)(A) CalSAWS。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b)(2)(B) 案件管理信息和工资系统 (CMIPS)。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b)(2)(C) 加州自动化响应和参与系统 (CWS-CARES)。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c) 本节仅在为此目的拨款的范围内实施。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3.6(d) 本节应在电话签名解决方案集成到 (b) 款 (2) 项中包含的所有全州系统后失效,并自失效日期后的日历年1月1日起废止。

Section § 1082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各县如何参与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的资金筹集和维护。不属于特定福利系统联盟的县,需根据其案件量支付5%的开发成本。除洛杉矶县外,州政府承担联盟县的其他开发、实施和维护成本。某些案件量较少的县可获得全额维护成本资助。如果县级使用不符合联邦资助条件的系统资源,则有具体指导方针,若不遵守可能会面临处罚。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a) 未参与临时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联盟或洛杉矶资格、自动化判定、评估和报告联盟的县,应共同支付其所属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联盟总应用开发成本的5%。参与县支付的5%总应用开发成本的比例,应与该县的案件量占签订应用开发合同的财政年度联盟总案件量的比例相同。就本节而言,“案件量”是指每个联盟申请中包含的项目的实际年平均重复案件数。受本节约束的县可在其联盟系统开发期间支付其应用开发成本的比例,或者经与部门协商,可在其联盟系统投入生产后支付其比例,但须在县级生产开始后的四年内完成。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b) 除洛杉矶资格、自动化判定、评估和报告联盟外,部门应支付参与各联盟的县的所有其他经财政部和联邦资助机构批准的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开发和实施成本的县级份额。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c) 除洛杉矶资格、自动化判定、评估和报告联盟外,部门应支付参与各联盟的县的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投入生产前12个月的维护和运营成本的县级份额。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d) 就本节而言,“生产”是指县级案件首次转换为该县联盟使用的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应用程序,或首次使用该县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联盟应用程序处理接收案件,以先发生者为准。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e) 部门应支付本款所定义的特定县的所有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维护和运营成本。符合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维护和运营资金条件的县,是指其CalWORKs、非援助CalFresh、公共援助CalFresh、Medi-Cal、寄养、难民和县医疗服务项目的月平均重复持续案件数低于3,700例的县。部门应根据最近一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实际案件数作出决定。部门应为每年符合此定义的县提供县级分摊成本的资金,直至2001年6月30日。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f) 自1998年10月1日起,最初的14个临时全州自动化系统县应按法律另行规定的县级行政成本分摊比例支付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维护和运营成本的县级份额。(e)款所述的县不受此要求约束。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g) 部门应支付纳帕县临时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应用维护成本的县级份额,直至1998年9月30日。自1998年10月1日起,纳帕县应按法律另行规定的县级行政成本分摊比例支付临时全州福利系统应用维护成本的县级份额。
(h)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h)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h)(1) 县级在使用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设备、软件或资源进行不符合联邦财政参与资格的活动和项目管理时,应事先获得部门批准。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h)(2) 县级应根据各项目的成本分摊要求,将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成本分配给符合联邦财政参与资格的相应项目。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h)(3) 县级应仅将符合联邦财政参与资格的活动和项目管理分配为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成本。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i) 如果县级使用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设备、软件或资源进行不符合联邦财政参与资格的活动和项目管理,且未能遵守(h)款规定的条款,则县级应对因其使用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设备、软件或资源而导致的任何不予批准承担对部门的责任。如果发生此类损失,部门可以通过减少原本应支付给县级的资金来弥补损失,这些资金是州参与由部门监督下由县级管理的项目。

Section § 1082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自动化福利系统必须包含一项通知,以提醒个案工作者,如果申请人或受助人因残疾需要便利,或者已披露残疾或遭受家庭暴力,这可能会影响他们获得某些豁免的资格。

州社会服务部必须与县福利部门合作创建此通知,该通知在个案工作者查阅档案时应立即可见。

此外,2020年1月1日之后制定的表格和报告必须包含问题,允许申请人或受助人披露任何残疾、对便利的需求以及任何遭受家庭暴力的经历。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5(a) 任何根据本章实施的单一州级自动化福利系统,应包含一项通知,以告知公共援助计划申请人或受助人的个案工作者以下信息: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5(a)(1) 申请人或受助人已表明因残疾需要提供便利,这符合《美国法典》第42卷第12132条和《联邦法规》第28卷第35.130条的规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5(a)(2) 申请人或受助人已披露残疾或遭受家庭暴力的经历,这可能影响申请人或受助人获得根据第10823条纳入单一州级自动化福利系统的任何公共援助计划所施加要求的某些豁免和例外的资格。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5(b) 州社会服务部应与县福利部门合作,制定本节要求的通知。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5(c) 本节要求的通知应在个案工作者在系统中打开申请人或受助人档案时立即可见。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824.5(d) 该部门应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后通过的任何表格或报告的修订或修改中,包含允许申请人或受助人披露残疾、因残疾需要提供便利以及任何遭受家庭暴力的经历的问题,这些表格或报告将由公共援助申请人或受助人使用单一全州自动化福利系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