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a) 局长可以批准在圣迭戈县和默塞德县(由各县自行选择)开展助学示范项目,以展示提高领取CalWORKs计划福利的儿童或青少年入学率和毕业率的方法。该项目应强调针对有逃学问题的儿童和家庭的社会服务方法,并应包括与学术界的合作,以支持成功的学校经历。家庭应获得一系列服务、资源和工具,以帮助他们应对与子女学校问题相关的问题。这些应包括涉及县和相关学区的综合服务。在所有其他鼓励学生上学的途径都已用尽,且一个家庭未能纠正其家庭成员中一名儿童的逃学行为后,参与县可以减少家庭补助金,减少额度为逃学儿童所占补助金的份额。在证明学生已全日制上学一个月,或已以其他方式配合县和学区制定的教育或培训计划后,补助金应全额恢复。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 参与县应衡量其在实现以下成果方面的成功: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1) 提高出勤率和毕业率。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2) 减少逃学。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3) 提高平均绩点。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4) 提高ADA。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5) 降低辍学率。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6) 增加为儿童提供服务的机构之间的合作。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b)(7) 强化父母责任。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c) 在被选为示范项目地点之前,各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应批准该项目,并且应在谅解备忘录中明确界定县和学校或学区的职责。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36(d) 各县应明确其计划如何实现示范项目的目标,以及将用于评估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估方法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