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2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加州设立一个与联邦福利改革相符的项目,为参与家庭的儿童提供可靠的最低经济支持。其目标是通过有保障的经济援助帮助儿童摆脱贫困,同时鼓励抚养父母就业,并确保非抚养父母为子女的成长提供经济支持。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在实施联邦福利改革时,设立一个儿童抚养保障示范项目,该项目符合1996年《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和解法案》(P.L. 104-193),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效益,同时使儿童摆脱贫困。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该项目将通过为参与家庭的儿童提供有保障的最低限度经济支持,从而确保加州儿童的经济稳定,同时鼓励抚养父母就业,并鼓励非抚养父母为其子女提供经济支持。

Section § 1824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县级委员会开展最多三个示范项目,以测试确保子女抚养费支付的不同方式。这些项目可以测试各种模式,也可以在不同人口结构的县测试相同模式。如果两个或更多县能确保所有参与者公平获得项目,并有适当的合作安排,它们就可以合作开展一个项目。如果获得批准,这些县级合作项目将计为三个项目中的一个。这些项目的目标是探索福利的替代方案,通过为有收入的家庭提供有保障的子女抚养费支付,而不是CalWORKs福利。县还可以限制参与这些项目的家庭数量。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2(a) 经县监事会申请,部门可批准最多三个示范项目,以测试子女抚养费保障模式。这些项目应测试不同的子女抚养费保障模式,或者如果测试相同模式的县涉及不同人口结构的县,则可测试相同模式。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2(b)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部门可批准由两个或更多县提交的联合项目: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2(b)(1) 确保所有参与者公平获得项目及其相关服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2(b)(2) 项目包含提交联合项目的县之间适当的运营和财政安排。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2(c) 如果部门批准由两个或更多县提交的联合项目,该联合项目应构成 (a) 款授权的项目之一。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2(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条授权的示范项目的目的是测试子女抚养费保障模式作为福利的替代方案,在此模式下,有收入并有子女抚养令的家庭,从为 CalWORKs 项目持续拨款的资金中,获得有保障的子女抚养费支付,以代替 CalWORKs 项目下的补助金。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2(e) 县可限制允许注册其子女抚养费保障示范项目的家庭数量。

Section § 182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制定研究计划,以彻底评估儿童抚养费试点项目。这些评估应考察项目如何影响受抚养子女父母的工作参与、家庭收入、家庭福祉,以及对CalWORKs参与和成本的影响。它们还应审查亲子关系和儿童抚养令的建立率,以及主任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182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家庭只有在已经领取或有资格领取某些经济援助的情况下,才能加入特定的儿童保障计划。此外,参与该计划不会影响他们获得医疗补助(Medi-Cal)和儿童保育福利的资格,只要他们符合这些福利的条件。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4(a) 家庭应有资格参与第18246节所述项目,仅当在申请参与儿童保障计划时,该家庭正在领取或已被确定有资格领取根据第3部分第2章(自第11200节起)的援助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4(b) 家庭根据本条的参与不应影响其领取根据第3部分第2章(自第11200节起)的医疗补助(Medi-Cal)和儿童保育福利的资格,如果其符合其他资格。

Section § 182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家庭如何为子女获得子女抚养费保障金。首先,子女的监护父母需要将任何子女抚养权转让给州政府,确立法定亲子关系,获得抚养令,并参加州的子女保障计划,而不是其他现金援助计划。

为了持续符合资格,监护父母必须提供任何要求的信息并出席必要的会议,除非这样做会因家庭暴力问题而危及他们的安全。

子女必须居住在该县,且非监护父母要么居住在美国,要么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联系到。子女必须未满18岁(如果仍在高中就读则未满19岁),并且监护父母必须有工作。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a) 家庭应有资格代表子女获得子女抚养费保障金,仅当子女的监护父母已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a)(1) 将子女收取子女抚养费的权利转让给州政府。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a)(2) 确立了亲子关系,获得了子女抚养令,并正在使用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7章D部分(第651条起)批准的州计划下提供的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a)(3) 选择参加子女保障计划,以替代第2章(第11200条起)下的现金援助或其后续计划。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b)(1) 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作为根据本条获得子女抚养费保障金的条件,监护父母还应被要求完成以下两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b)(1)(A) 继续提供申请人拥有且县政府可能要求的所有其他相关信息。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b)(1)(B) 出席要求的面谈、会议听证会或法律程序,如果提前收到通知且无疾病或紧急情况妨碍出席。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b)(2) 当遵守第(1)款会使家庭暴力受害者更难摆脱身体虐待,或当合作会增加进一步暴力的风险或不公平地惩罚受害者时,监护父母不应被要求遵守第(1)款。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c) 为了根据本条获得资格,子女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c)(1) 子女居住在该县。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c)(2) 子女有一位居住在美国的非监护父母,或者如果不住在美国,则受美国某个州或领地的送达传票管辖。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c)(3) 子女未满18岁,或者,如果就读高中,未满19岁。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5(c)(4) 监护父母有工作。

Section § 18247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子女抚养费如何获得资金和管理。州政府将依照法律的另一部分规定支付其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份额。负责这些支付的部门应确保不使用某些资金来源,如果这意味着参与者将面临特定法律下的限制。此外,运营地方子女抚养计划的费用将由县的指定预算支付。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7(a) 根据本条规定,子女抚养保障金的州份额应依照第15200条的规定支付。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7(b) 部门应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不使用任何资金流来支付子女抚养保障金,如果使用这些资金流会导致参与者受到第11454条的限制或任何类似限制。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47(c) 子女抚养保障计划运营的县行政管理费用应从根据第15204.2条和第15204.3条提供的县拨款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