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975

Explanation

本节将该法律命名为“1984年马辛·沃特斯儿童虐待预防培训法案”。

本章称为并可引述为1984年马辛·沃特斯儿童虐待预防培训法案。

Section § 18975.1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虐待和忽视儿童是加州严重的社会问题。它指出学校和学前班在培训儿童、家长和工作人员以预防这些问题方面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法律认为,投资于学校的初级预防项目,在减少虐待儿童和促进健康家庭环境方面既有效又经济。它表达了提供必要资金支持这些教育项目的意图,以确保它们在各个学区内有效且广泛地实施。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各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75.1(a) 加州的虐待和忽视儿童问题日益严重。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75.1(b) 学区和中心式学前班能够为儿童、家长和适当的学区工作人员提供培训环境。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75.1(c) 学区内的初级预防项目是减少虐待和忽视儿童发生率以及促进健康家庭环境的有效且经济的方法。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75.1(d) 为确保向加州的中心式学前班和公立学校儿童提供全面有效的初级预防教育,立法机关旨在提供充足资金以实现本章的宗旨。

Section § 1897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表达了州政府的意图,即鼓励在从幼儿园到12年级的学前班和学校中推行初级预防培训。其目的是向合适的机构提供资金,以使这项培训得以实施。

Section § 1897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另有说明,本条文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整个章节的规则和指引。

Section § 18975.4

Explanation

本节将“部门”一词定义为特指州社会服务部。

“部门”指州社会服务部。

Section § 18975.5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办公室”指的是州社会服务部里面的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

Section § 18975.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儿童虐待”一词指的是《刑法典》第11165条中概述的行为。

“儿童虐待”指《刑法典》第11165条中定义的行为。

Section § 18975.7

Explanation

初级预防计划旨在教导和教育儿童预防虐待儿童,包括身体虐待、性虐待、忽视和绑架。

该计划还旨在通过与家长和学校工作人员合作并为他们提供培训,来降低儿童的脆弱性。

“初级预防计划”是指一项针对儿童的培训和教育计划,旨在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75.7(a) 预防虐待儿童的发生,包括身体虐待、性虐待、儿童忽视和儿童绑架。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75.7(b) 降低儿童的普遍脆弱性,包括与家长和学校工作人员的协调及对他们的培训。

Section § 18975.8

Explanation
本法律通过引用从第18977节开始的另一节来定义“预防培训中心”,以获取其完整定义。
“预防培训中心”指在第3条 (从第18977节开始) 中定义的中心。

Section § 18975.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中心式学前教育机构”是指那些由州政府资助的中心,学龄前儿童通过《教育法典》中规定的某些儿童发展计划在此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