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99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设立一个特别团队,通过协调和共享各种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信息来帮助无家可归的成人和家庭。目标是快速将无家可归者与住房和其他支持服务联系起来。如果县内的某个市希望加入这项工作,县通常应该允许,除非这会造成问题。

该团队可以包括各种专业人士,如心理健康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警察、律师以及其他能够帮助无家可归者的人员。如果有助于减少无家可归现象,他们之间可以共享保密信息。但是,他们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说明如何共享、保护和使用这些信息,以确保隐私。

各县必须制定协议,明确将共享哪些类型的信息、谁可以访问以及如何保护这些信息。保密性是重中之重。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a)(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县可以设立一个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旨在促进在该县内对无家可归者进行快速识别、评估并将其与住房和支持性服务联系起来,并允许提供机构和人员团队成员共享保密信息,以协调住房和支持性服务,确保服务的连续性。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a)(2) 如果根据本章设立了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的县内的某个市请求参与该团队,县应允许经县确定的适当市级人员参与,除非县认定市的参与会妨碍遵守本章规定的要求和义务,或与县的目标和宗旨相冲突。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 就本节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1) “无家可归”指在最近12个月内,成人或家庭自我认定为无家可归的任何记录实例,或服务利用记录中包含的任何表明成人或家庭在最近12个月内经历过无家可归的要素。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 “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指由两名或以上人员组成的团队,这些人员经过培训,能够识别和治疗无家可归的成人和家庭,并有资格提供与无家可归相关的广泛服务。该团队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人员: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A) 心理健康和药物滥用服务人员及从业者或其他受过培训的咨询人员。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B) 警官、缓刑官或其他执法人员。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C) 在刑事案件中代表成人或家庭的法律顾问。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D) 具备足够培训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E) 具有向无家可归成人或家庭提供服务经验或培训的社会服务工作者,或服务资金和资格方面的人员。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F) 负责为成人或家庭转介、联系或协调护理和服务的个案经理或个案协调员。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G) 退伍军人服务提供者和咨询师。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H) 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如《证据法》第1037.1节(b)款所定义。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I) 任何公立或私立学校教师、行政人员或经认证的学生人员雇员。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2)(J) 住房或无家可归服务提供机构及其指定人员。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 “无家可归服务提供机构”指任何以识别、评估并为无家可归成人或家庭联系住房或支持性服务为宗旨之一的政府或其他机构。根据本节可以共享信息的为成人或家庭提供服务的无家可归服务提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实体或服务机构: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A) 社会服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B) 医疗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C) 心理健康服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D) 药物滥用服务。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E) 缓刑。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F) 执法。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G) 在刑事案件中代表成人或家庭的法律顾问。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H) 退伍军人服务和咨询。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I) 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如《证据法》第1037.1节(b)款所定义。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J) 学校。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K) 无家可归服务。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b)(3)(L) 住房。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c)(1) 参与识别、评估并为无家可归成人或家庭联系住房和支持性服务的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成员,可以相互披露和交换与根据州法律可能被指定为保密的任何信息相关的信息和书面材料,如果团队成员合理地认为这些信息普遍与识别、减少或消除无家可归现象或提供服务相关。团队会议期间关于信息或书面材料披露或交换的任何讨论均属保密,并且,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有关该讨论的证词在任何刑事、民事或少年法庭诉讼中均不可采纳。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c)(2) 根据本节披露和交换信息,如果对参与该信息披露或交换的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的身份有充分验证,则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方式进行。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c)(3) 根据本节披露和交换信息,不得向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成员以及(d)款规定有资格接收信息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行。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c)(4) 证据法典第1037.1节(b)款所定义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的代表,在向本节规定的另一团队成员披露该个人的保密信息之前,应依照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保密法律,获得个人的知情同意。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d) 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可以指定根据(b)款第(2)项具备资格的人员作为特定案件的团队成员。根据本款被指定为团队成员的人员,可以接收和披露相关信息和记录,但须遵守(f)款的保密规定。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1) (c)款允许的信息共享应受各县制定的协议管辖,这些协议应说明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如何以及可以共享哪些信息,以确保团队收集的保密信息不会违反州或联邦法律被披露。协议副本应分发给每个参与机构以及这些机构中参与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的人员,并在通过后30天内,在县互联网网站的无家可归者事务办公室、社会服务部门或人类服务机构的主页上公布。各县应向州社会服务部提供其协议副本。本款不应被解释为要求该部门审查或批准其收到的任何无家可归者多学科人员团队县级协议。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 县根据第(1)项制定的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A) 将共享的信息项目或数据元素。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B) 参与机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C) 说明根据本节共享的信息将如何被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仅用于(a)款规定的预期目的。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D) 参与机构应遵循的信息保留时间表。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E) 要求不得向非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成员的人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书面材料,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允许。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F) 要求参与机构制定统一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其中包括为将根据本协议访问信息的员工提供安全和隐私意识培训。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G) 要求所有访问参与机构共享信息的人员签署一份保密声明,该声明至少应包括一般使用、安全保障、可接受使用和执行政策。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H) 要求参与机构采用符合适用联邦和州标准的安保控制措施,包括合理的行政、技术和物理保障措施,以确保数据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并防止未经授权或不当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e)(2)(I) 要求参与机构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最新,在机构预期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并确保信息未被未经授权地更改或销毁。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f) 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的每位成员,以团队成员身份接收有关成人和家庭信息或记录的,应承担与披露或提供信息或记录的人员相同的隐私和保密义务,并受相同的保密处罚。所获得的信息或记录应以确保最大限度保护隐私和保密权利的方式进行维护。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g) 本节不得解释为限制州或联邦法律规定的保密保障。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h) 所有提供者和机构向团队成员传达或提供的信息和记录应被视为私人和保密的,并应受到所有适用的成文法和普通法保护,免于被发现和披露。现有民事和刑事处罚应适用于团队成员不当披露所持信息的情况。

Section § 18999.8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特定县的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团队,快速地将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人与住房和支持服务联系起来。它将有风险的个人定义为那些贫困或有资格获得现金援助的人,并且他们要么最近离开了拘留所,要么正在从儿童福利或少年司法系统“超龄”退出,同时还面临着严重的健康问题。这些团队包括无家可归预防专家,他们可以在团队内部共享必要的机密信息以协助提供服务,前提是相关个人被告知并同意,除非他们选择退出。任何共享的信息都受到联邦和州隐私法律的保护。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a) 在洛杉矶、奥兰治、河滨、圣贝纳迪诺、圣迭戈、圣马特奥、圣克拉拉和文图拉县,根据第18999.8条设立的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还可以有以下目标:促进快速识别、评估并将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与该县内的住房和支持服务联系起来,以及促进快速预防这些个人无家可归的目标。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b) 就本节而言,“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是指贫困或正在领取或有资格领取现金援助形式的公共福利的个人,并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b)(1) 该个人经历以下任一情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b)(1)(A) 正在离开或在最近12个月内离开了由州或地方资助的拘留或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监狱、劳教所、医疗机构、精神健康机构或药物滥用障碍治疗项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b)(1)(B) 正在或在最近12个月内从儿童福利系统或少年司法系统“超龄”退出。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b)(2) 该个人存在或在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的健康、精神健康或药物滥用问题接受过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c) 本节所述的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还应包括受过无家可归预防培训的人员。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d)(1) 参与预防无家可归或为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联系住房和支持服务的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成员,如果合理地认为相关信息普遍与识别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预防无家可归或提供服务相关,则可以相互披露和交换与根据州法律可能被指定为机密的任何信息相关的信息和书面材料。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d)(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d)(2)(A) 首次与根据(b)款定义的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建立联系的多学科人员团队成员,应告知该个人,其机密信息可能会被共享,以协调住房和支持服务,确保护理的连续性,并应尝试获得该个人对信息共享的同意。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d)(2)(A)(B) 对于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多学科人员团队成员可以出于以下任一目的与其他团队成员共享机密信息: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d)(2)(A)(B)(i) 识别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除非且直到该个人明确选择不共享其信息。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d)(2)(A)(B)(ii) 协调住房和支持服务以确保护理的连续性,自团队成员首次与该个人建立联系之时起,期限不超过30天,或者除非且直到该个人明确选择不共享其信息,以先发生者为准。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1(e) 第18999.8条所载的保密和隐私规定适用于根据本节披露、交换或获取的信息或书面材料,且该信息和书面材料不得违反现有的联邦或州隐私法律进行披露。

Section § 18999.82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尤巴县和萨特县合作组建一个团队,通过高效地将无家可归的成人和家庭与住房及支持服务联系起来,帮助他们。该团队可以共享机密信息,以确保协调一致的护理。

该团队必须遵守为此类团队设定的规则,并采纳符合特定法律要求的信息共享协议。

这些县内的城市可以加入该团队,但前提是其参与不会妨碍遵守法律或与两县的目标相冲突。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2(a) 尤巴县和萨特县可设立一个联合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旨在促进对无家可归者在上述任一县内住房和支持性服务的快速识别、评估和联系,并允许提供机构和人员团队成员共享机密信息,以协调住房和支持性服务,确保护理的连续性。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2(b) 根据本条设立的联合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应符合根据第18999.8条设立的无家可归成人和家庭多学科人员团队的所有要求和义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2(c) 尤巴县和萨特县应采纳一项联合协议,以规范信息共享,该协议应完全符合根据第18999.8条制定的协议的要求和义务。根据本款采纳的联合协议,在机密信息共享方面,其限制性应至少与根据第18999.8条(e)款采纳的、由任一县单独成员组成的团队信息共享协议的限制性相同。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9.82(d) 如果尤巴县或萨特县内的城市请求参与根据本条设立的联合多学科人员团队,两县应允许经两县确定的适当城市人员参与,除非两县认定该城市的参与会妨碍遵守本章规定的要求和义务,或以其他方式与两县的目标和宗旨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