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项下的任何请求,应至少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a) 县请求豁免的法规。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b) 关于为何应豁免所识别法规的说明。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c) 关于为何所识别法规阻碍项目高效管理的说明。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d) 以下各项的比较: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d)(1) 在请求豁免下将提供的服务和将服务的人数。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d)(2) 在未请求豁免下将提供的服务和将服务的人数。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e) 因请求豁免而产生的预计成本或节余。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88.05(f) 对州和联邦资金的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