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99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设立了州紧急食物银行储备计划,由州社会服务部负责管理。其目标是在自然或人为灾害期间,通过向食物银行提供食物和资金,帮助低收入居民。只有特定类型的食物银行符合资格,例如那些属于特定联邦计划或协会的食物银行。

资金可用于购买和分发食物,并报销食物银行的相关费用。资金分配过程灵活,不受标准合同规定或冗长审批程序的约束。实施可通过直接指示进行,而非正式的监管行动。此外,该法律还包含帮助无证人员的条款,承认其在向他们提供基本服务方面的作用。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a)(1) 须为此目的拨款,州社会服务部应管理州紧急食物银行储备计划,以在自然或人为灾害期间,向服务加州低收入居民的食物银行提供食物和资金,用于提供紧急食物及相关费用,以防止饥饿。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a)(2) 就本章而言,“食物银行”指在加州运营的参与提供者,其根据联邦紧急食物援助计划(《联邦法规汇编》第7篇第250和251部分)或联邦商品补充食物计划(《联邦法规汇编》第247和250部分)运营,以及总部设在加州的非营利组织“喂养美国”的成员,和加州食物银行协会的成员。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b) 经县、市或市县的理事机构,或经该理事机构通过的条例指定的官员,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宣布或声明灾害或紧急状态后,该部门可为本节 (c) 款规定的目的分配资金。该部门应确定最佳分配方法,以确保资金用于本章规定的目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c) 根据本章分配的资金可用于以下所有目的: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c)(1) 在符合条件的社区购买和分发食物。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c)(2) 报销食物银行的食物费用以及在符合条件的社区采购和分发食物的相关费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节授予的协议应免除《政府法典》第2篇第5部第2章第5节第4条(自第19130条起)、《公共合同法典》和《州合同手册》的要求,且无需经总务部批准。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e) 尽管有《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条起))的规则制定规定,州社会服务部可通过信函或类似指示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章,无需采取任何监管行动。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5.1(f) 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本章是一项为《美国法典》第8篇第1621(d)条含义范围内的无证人员提供援助和服务的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