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项规定合法移民食品援助计划
Section § 18930
本法律条款要求加州州社会服务部为某些符合条件的非公民设立一项食品援助计划。要符合资格,非公民必须满足与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相关的特定标准,但由于其移民身份而无法获得联邦福利。
符合条件的非公民包括受虐待的移民、古巴或海地入境者,以及具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关系的人。对于虐待受害者的申请人,需要某些类型的证据来证明虐待,但如果有额外证据支持,宣誓声明即可。这些符合条件的非公民的收入和支出不应计入CalFresh福利的计算中,并且任何家庭获得的福利不得超过联邦法规允许的范围。一旦完成必要的系统更新,本法规将不再生效。
Section § 18930
加州食品援助计划 (CFAP) 旨在为那些因移民身份而无法获得 CalFresh 福利的家庭提供营养援助。它使用与 CalFresh 相同的系统,但覆盖了那些因移民规定而不符合资格的人。如果州预算允许,因同样原因无法获得 CalFresh 的55岁或以上人士可以符合资格。
符合特定条件的非公民,例如受虐待的配偶或子女,或在1996年8月22日或之后在特定条件下进入美国的人,也可以符合资格。CFAP 受助人的福利与 CalFresh 福利相同,除非移民身份导致某人被排除在外。虐待的核实可以通过宣誓声明和其他证据进行。
Section § 18930.5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加州本章获得福利的人,无需满足与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相关的联邦工作要求。他们也无需进行工作登记,如果声称没有社会安全号码,也无需提供。加州社会服务部可以在正式法规出台之前,无需经过常规的规章制定程序即可实施此规定,但最终法规必须在本规定生效后的18个月内完成。本法律的规定将在必要的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后生效。
Section § 18931
Section § 18932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食品援助计划通常遵循联邦食品券计划的规定。但是,它为某些持有支持宣誓书的移民规定了不同的规则。对于这些移民,其担保人的收入和资源在前三年内会被考虑在内。
此外,遭受担保人或担保人配偶虐待的移民可免除此规定。虐待的认定有特定方式,受害者的宣誓声明,连同其他证据,可以证实虐待的主张。可接受的证据包括警方记录、支持项目的文件、知情人士的声明或虐待的身体迹象。如果无法提供额外证据,经评估后,一份可信的宣誓声明可能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