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a) 洪堡县、门多西诺县、阿拉米达县,以及经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部部长确定,在相关州部门的协助和参与下,并在这些部门现有资源范围内,可以实施一项计划,经县监事会批准后,通过整合和全面的县级健康与公众服务系统提供资金和交付服务及福利。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b) 在通过整合系统向家庭和个人提供服务时,该计划除其他事项外,可以执行以下所有操作: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b)(1) 实施和评估针对寻求服务者的统一受理系统。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b)(2) 实施和评估一个系统,通过该系统,符合多项服务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可以通过整合的、协调的服务计划获得这些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b)(3) 实施和评估一个管理系统,该系统整合并协调客户服务的管理和支持。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b)(4) 实施和评估一个报告和问责系统,该系统规定了按照第 (2) 款提供的综合服务,且不损失现行法律规定的州或联邦资金。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b)(5) 经与健康与公众服务部部长指定的相关州部门协商,任何参与县可以制定具体目标,除了第 (1) 至 (4) 款(含)中规定的目标之外,以实现整合和全面的县级健康与公众服务系统。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 整合系统可以包括以下任何或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1) 收养服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2) 儿童虐待预防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3) 儿童福利服务。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4) 少年犯罪预防服务。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5) 毒品和酒精服务。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6) 心理健康服务。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7) 资格认定。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8) 就业和培训服务。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9) 寄养服务。
(10)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10) 医疗服务。
(1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11) 公共卫生服务。
(1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12) 住房服务。
(1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c)(13) 医疗贫困项目服务。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d)(1) 《民法典》第 1 编第 2.6 部分(自第 56 条起)适用于提供整合服务的计划或服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d)(2) 在计划获取个人医疗信息(包括心理健康和药物治疗记录)之前,必须获得其知情授权;如果该个人是未成年人,则必须获得其监护父母或其监护人的知情授权,除非该未成年人被授权给予同意。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d)(3) 医疗信息不得披露给任何未经授权根据第 (2) 款提供的授权获取该信息的人。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d)(4) 医疗信息不得用于任何未经第 (2) 款授权的目的。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d)(5) 根据第 (2)、(3) 和 (4) 款允许的信息共享应受团队中各机构之间谅解备忘录的约束。这些备忘录应明确可以不经签署发布表格共享的信息类型,以及为确保符合 (d) 款所述的现行保密要求所应采用的流程。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d)(6) 客户有权查阅其医疗信息,并有权更正医疗信息中包含的任何不准确信息。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e) 计划或服务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纳入该计划:由于将这些服务纳入项目,州或县的联邦资金不会减少。本计划不得增加普通基金的任何支出。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f) 每个参与县和相关州部门应共同寻求该计划的联邦批准,以确保其资金并允许整合提供服务。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g) 本章不授权每个参与县停止履行其根据现行法律提供服务的义务,或减少其对提供这些服务的责任。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h) 本章不授权参与县减少该县根据现行法律获得计划中包含的服务州资金的资格。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i) 参与县应利用其依法分配或有权获得的所有州一般基金和县基金。通过建立综合健康和社会服务结构,该县应最大限度地利用联邦配套资金。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j)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应指定一个牵头部门,以协调州对该县项目的参与。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1(k) 由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指定的、协助、参与和配合实施本章授权项目的适当州部门,应有权豁免关于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报告和问责方式的法规,以满足分节 (b) 中规定的目标。但是,各部门不得豁免与记录的隐私和保密性、公务员绩效制度或集体谈判相关的法规。如果豁免导致符合条件的接受者获得的服务或福利的数量或水平低于没有豁免情况下本应提供给接受者的福利和服务,则各部门不得豁免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