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994

Explanation
本节设立了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它明确指出,该计划只有在每年有专门为此拨付的预算资金的情况下才会实施。

Section § 18994.1

Explanation

本法律章节强调了加州儿童面临的各种挑战,特别是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它指出,大量儿童生活在贫困中,许多是非婚生子女,这可能导致辍学率上升和青少年怀孕增加等负面结果。

研究表明,家庭压力和不良育儿方式可能导致幼儿的行为问题。此外,章节还提到了加州儿童的多元性,许多儿童讲外语,并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

此外,本章节强调高质量的家访计划可以通过改善育儿方式和儿童发展结果,极大地帮助高风险家庭,例如减少对福利的依赖、改善健康状况和预防虐待儿童。立法机关旨在建立一个自愿家访计划以支持这些目标。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a) 加州约有26%的18岁以下儿童生活在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的家庭中,自1980年以来增加了56%。贫困与诸多问题相关,包括学业表现不佳、营养不良、虐待儿童和青少年犯罪。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b) 州生命统计数据显示,1991年加州约有33%的儿童是非婚生子女,自1980年以来增加了61%。在单亲家庭中成长与更大的贫困可能性、更高的辍学率、更高的青少年怀孕发生率以及更低的就业水平相关。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c) 研究发现,不良的育儿方式和家庭压力会增加三岁儿童的行为问题发生率。这些行为问题会影响儿童的各种生活结果,包括学业成功和青少年犯罪发生率。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d) 超过四分之一的加州儿童讲外语。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e) 加州儿童在文化和族裔上变得更加多元化。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f) 大脑发育研究领域的最新发现表明,亲子互动不足会对儿童的认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g) 高质量的自愿家访计划已被证明能改善各种父母和儿童的结果。具体而言,这些结果包括减少不良出生结果、减少虐待儿童、减少怀孕次数并延长怀孕间隔、减少福利使用以及增加父母就业。研究表明,低收入单亲父母从这些计划中长期获得的改善最大。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h) 研究还表明,解决广泛家庭需求的家访计划更有可能改善家庭和儿童的生活结果。改善的生活结果示例包括减少虐待儿童、提高学业完成率、降低青少年怀孕发生率、减少与青少年司法系统的互动以及改善健康状况。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1(i) 立法机关颁布本章的目的是为高风险家庭建立一个高质量的自愿家访计划。

Section § 18994.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与家庭支持服务相关的三个关键术语。“高危”指的是面临多重挑战的家庭,这些家庭更有可能遇到负面的健康、社会和经济问题。“家访”是一种由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上门拜访这些家庭的方法,通常从怀孕期间开始,提供两到五年的支持和服务。“家庭支持服务”包括旨在改善亲子互动、帮助家庭自力更生以及通过提供信息、获取其他服务和解决问题技能来减轻压力的资源。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2(a) “高危”指经历多种压力因素,且比一般人群更有可能出现不利的健康、社会和经济结果的家庭。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2(b) “家访”指一种服务提供策略,其中,受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或辅助专业人员在客户家中提供服务。这些人员通常在怀孕期间或分娩时与高危家庭建立联系,并在父母家中与客户保持两到五年的联系,旨在提供信息和家庭支持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2(c) “家庭支持服务”指旨在改善亲子互动、帮助家庭实现自给自足或减轻家庭压力的任何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协助设定目标、提供亲子互动信息、提供有关其他健康和社会服务的信息并协助获取这些服务,以及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Section § 1899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加州社会服务部内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的职责。他们负责管理实施拨款,并监督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他们的职责包括向地方计划提供技术帮助,评估这些计划以提高成果,并确保它们符合机构设定的、旨在帮助客户取得良好生活结果的标准。他们在审查拨款申请时还会考虑地理和人口多样性。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3(a) 隶属于州社会服务部的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应负责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的实施拨款授予和持续运作。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3(b) 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3(b)(1) 向地方家访计划提供技术援助。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3(b)(2) 评估和考核地方计划,旨在提高计划成果。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3(b)(3) 证明地方计划持续符合机构认为对客户取得成功的积极生活成果至关重要的标准。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在审查本章下的拨款申请时,应考虑地理和人口多样性。

Section § 18994.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希望参与“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的县所需满足的要求。这些县必须制定一项三年计划,逐步为高风险家庭实施家访计划,并将其提交给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

该计划必须包括如何识别高风险家庭、一份包含目标和目的的使命声明,以及一项拟议的自愿家访模式。家访模式应遵循“加州安全健康家庭示范计划”,并涵盖各种服务,包括个性化规划、密集家访和社区资源链接。它还应详细说明与社区组织的协作、确保知情同意和保密性、包含质量保证流程,并确定衡量成功的预期成果。

该办公室将审查这些计划,并向符合侧重于预防和早期干预标准的计划提供拨款。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a) 选择参与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的每个县,应制定并向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提交一项为期三年的计划,以逐步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家访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 每项实施计划应包括: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1) 确定所服务的高风险人群的方法及其描述。各县应评估当地社区需求,并进行符合加州安全健康家庭示范计划或其后续计划的修改。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2) 一项明确界定的使命声明,以及与该使命声明相符的具体目标和目的。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3) 一项拟议的自愿家访服务提供模式,纳入了加州安全健康家庭示范计划或其后续计划的关键组成部分和标准。加州安全健康家庭计划模式的基本组成部分和标准包括: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3)(A) 一系列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评估、个性化家庭服务规划、密集家访、儿童健康和发展监测与干预、服务于父母、婴儿和年长兄弟姐妹的中心活动、与医疗保健及其他社区资源的联系,以及持续的问题解决案例协调。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3)(B) 由多学科团队提供的服务,包括对家访员和其他团队成员的适当监督、案件量的管理,并确保服务质量得到维持。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3)(C) 案件量在规模上保持平衡,每位家访员不超过25个案件,以及强度(服务强度根据客户需求而异)。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3)(D) 持续的培训和技能发展。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3)(E) 一种处理与现有服务系统关系实施方法。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4) 描述如何将家访“最佳实践”纳入拟议模式。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5) 描述申请人如何提议与其他社区服务提供者进行协调和协作,包括社区组织、学校、宗教组织、社区警察、医疗保健区以及福利和社会服务机构。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6) 针对参与自愿家访计划的家庭的规定,以提供知情同意并确保与该计划相关的记录的保密性。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7) 明确的质量保证和改进流程。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b)(8) 衡量家访计划积极成果和成功的预期结果。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4(c) 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应评估实施计划,并向选定的自愿家访计划授予实施拨款。为确保实施提案反映家访的预防和早期干预重点,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应根据每项计划对 (b) 款所列要素的解决情况,制定授予实施拨款的拟议标准。

Section § 1899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加州的县级项目如果通过实施评估,就可以继续获得资助。评估必须表明该项目正在按照计划执行,并且有系统来确保持续高质量的运作。

此外,县级行政人员必须书面同意,未来的资助取决于该项目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成果。

县级项目在实施评估后,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则有资格获得持续资助: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5(a) 评估结果确定该县级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并且该县级项目已建立机制以持续高质量的项目运作。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5(b) 县级行政人员书面同意,持续资助取决于该项目持续产出高质量成果。

Section § 18994.6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一个县在以下情况下获得规划拨款:如果它表明需要启动一个项目但尚未准备好,或者如果它需要更多规划来改进现有服务。

根据本章,规划拨款可授予已证明有需求实施某项计划但尚未准备好实施该计划的县,或需要额外规划以扩大现有支持服务的县。

Section § 18994.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确保其顺利有效运行。

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应为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提供行政监督。

Section § 18994.8

Explanation
本法律表明,加州立法机关希望州社会服务部与其他州官员合作,寻找并使用任何可用于本章所列目标的联邦资金。

Section § 18994.9

Explanation

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工作组的设立是为了为一个家访计划寻找资金并提出建议。该工作组由来自各州部门、县行政人员、项目经理和立法代表组成。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确定资金来源,并为该计划提出永久性财政支持建议。工作组成员将无偿服务,但其机构会报销其费用,并且他们的工作将由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支持。他们预计不迟于1999年11月1日向立法机构提交报告。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a) 特此设立加州家庭和儿童家访计划工作组,该工作组应由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召集。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 工作组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人员: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1) 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2) 以下所有部门的主任或其指定人员: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2)(A) 州社会服务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2)(B) 州公共卫生部。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2)(C) 惩教与康复部少年司法司。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2)(D) 州教育部。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2)(E) 加州应急管理机构。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3) 至少两名参与本计划的县行政人员,由主任任命,并征得所在县的同意。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4) 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的本计划经理。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b)(5) 两名立法代表,他们应是负责儿童社会服务问题的政策委员会成员,其中至少一人由议会发言人任命,至少一人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c) 工作组应完成以下两项任务: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c)(1) 确定联邦和州计划的永久资金来源。为本章目的可整合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14132.44节和第14132.47节提供的医疗补助目标个案管理和行政计划资金、家庭保护资金、私人医疗保健提供者(包括健康维护组织和非营利医院)、加州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食品计划、联邦残疾人教育法案资金以及健康家庭计划资金。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c)(2) 制定本章永久资金的建议,以便选择参与的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获得该计划。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d) 工作组的每位成员应无偿服务,但其雇佣机构应报销其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实际和必要费用。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e) 工作组应获得合理的工作人员时间支持,该支持应由工作组中各机构在其现有资源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工作组可以向其他州机构请求数据,并利用其技术专长。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9(f) 工作组应在儿童虐待预防办公室的指导下,不迟于1999年11月1日向立法机构提交报告。

Section § 18994.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获得拨款,以启动或扩展支持服务项目。但是,这些拨款必须用于增加现有服务和资金,而不能取代它们。

根据本章运营项目的拨款,可授予已证明准备好启动项目运营或扩展现有支持服务项目的县。根据本章运营项目的拨款应补充而非取代现有服务和资金。

Section § 18994.61

Explanation
如果你获得资助,每获得2美元资助,你必须贡献1美元。这笔贡献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等值的服务或资源。

Section § 18994.65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利用研究和项目评估来制定和实施虐待儿童预防项目的重要性。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负责根据最新的研究信息更新项目,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高质量。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65(a) 研究和项目评估应为本章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信息。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应采纳新的研究和项目评估信息,以提高项目质量和有效性,因为这些信息将根据本章规定提供。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65(b) 研究和项目评估应为本章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信息。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应采纳新的研究和项目评估信息,以提高项目质量和有效性,因为这些信息将根据该项目规定提供。

Section § 18994.7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1998年预算案中至少有15万美元的资金必须用于与虐待儿童预防相关的研究和项目评估。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的任务是利用这些资金从基金会或大学获得配套拨款,以加强研究工作。

该部门需要通过与研究机构合作,制定一个研究设计,其中包括数据收集、验证和利用的计划,来评估项目。评估应从多个方面衡量项目对家庭和儿童福祉的有效性,包括儿童福祉、儿童保护服务、寄养、家庭自给自足、参与司法系统、学业成就、药物滥用和父母就业。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a) 在1998年预算案中为本章目的拨款的资金中,不少于十五万美元 ($150,000) 应被用于研究和项目评估。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应通过使用这些资金来匹配基金会或大学的研究和项目评估拨款,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研究能力。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 该部门应负责对本章下的项目进行评估。联合参与研究实体,该部门应制定研究设计方法,描述用于进行项目评估的数据收集、数据验证和研究技术,以及相关评估研究将被纳入的程度。衡量家庭和儿童成果是否改善的重点领域可能与以下全部或部分相关: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1) 儿童福祉。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2) 儿童保护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3) 寄养。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4) 家庭维护和自给自足。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5) 父母或儿童参与司法系统。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6) 学业成就。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7) 药物滥用。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994.72(b)(8) 父母就业。

Section § 18994.7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章拨付的总资金中,只有不超过7.5%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州支持人员的费用。这些工作人员协助管理虐待儿童预防办公室的计划运作、监督计划评估,并处理法律另一条款中提及的某个特定工作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