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275

Explanation

本法律认识到,需要制定项目来创造新方法,以解决和减少儿童性虐待问题。它强调了这些项目在培训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扩大儿童性虐待预防示范中心所提供服务方面的重要性。

立法机关认为,有必要制定计划,以提供能够改善、减少并最终消除儿童性虐待创伤的创新策略和服务。
立法机关还认为,为了开发和提供这些计划和服务,以及为了培训全州范围内的市县人员并向其提供信息,有必要扩大根据本章前述规定设立的儿童性虐待预防示范中心所提供的服务。

Section § 18275.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在本章中“主任”和“局”分别指代谁。“主任”指紧急服务局局长,“局”指紧急服务局。

Section § 182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帮助性虐待儿童及其家庭的中心的目标和职能。它包括提供现场咨询和支持,特别是针对乱伦受害者。该项目旨在帮助家庭团聚,协调各机构的服务以进行全面的个案管理,并侧重于个人成长而非医疗治疗。服务会根据个人需求量身定制,并鼓励发展自助团体。该项目还应向公众和专业机构宣传,以鼓励受影响者寻求帮助。最后,还会开发材料和研讨会,以便其他社区可以复制该项目,并强调与刑事司法和执法系统的合作。

中心所制定的项目的功能和目标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a) 由现场专业人员向性虐待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咨询和实际援助,特别是向乱伦受害者提供。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b) 在符合儿童利益的情况下,加快家庭和婚姻的重建过程。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c) 整合和协调所有负责性虐待儿童及其家庭的机构的服务,以及其他资源,以确保全面、支持性的个案管理。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d) 采用一种促进自我管理成长的模式,而非基于治疗疾病的医疗模式,并避免僵化的理论和方法。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e) 响应客户的个体身体、情感和社会需求,以便支持性服务能够根据个人情况量身定制并持续提供,直至必要。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f) 促进自助团体的扩展和自主性,并向其成员提供指导,例如 (1) 共同咨询、自我管理和家庭内部沟通技巧培训,以及 (2) 社区资源查找培训。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g) 向广大公众和专业机构宣传该项目的存在及其支持性方法,旨在鼓励受害者和施害者自愿寻求该项目的服务。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h) 开发信息和培训材料及研讨会,以使其他社区能够效仿或调整该项目,强调该项目与刑事司法系统和执法系统的所有相关要素进行合作和协调。

Section § 1827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指定的中心设立培训项目,重点是预防儿童性虐待并帮助受害者及其家庭。这些培训面向全州的服务提供者团队和个人,旨在社区内推广。

部门将根据预算情况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确保每个中心获得平等的财政支持。受训人员必须根据县代表性、服务需求以及在当地分享培训的能力等标准进行选择。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并确保受训人员的地理多样性。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a) 根据第18277节选定的两个中心应制定关于预防儿童性虐待以及为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援助的培训计划。这些计划应旨在培训全州的机构间服务提供者团队和个体服务提供者,包括公共和私人机构人员,他们应反过来在其社区提供该培训。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b) 部门应与每个中心签订合同,规定培训并为每个中心分配培训名额,只要有资金可用于支付参加培训计划的个人的学费。合同应为每个中心提供相同金额的资金。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 经部门审查后,各中心应根据以下标准选择受训人员: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1) 第一年,每个县应至少选择十名个人。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2) 在随后的几年中,至少四分之一的所有名额应分配给农村县。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3) 在可能的情况下,分配应基于参与者提供服务的各县的相对人口。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4) 该县儿童性虐待受害者及其家庭的服务需求率。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5) 应侧重于培训来自某一地理区域的服务提供者团队,而非培训个体服务提供者。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6) 所选个人在其地理区域内复制该培训的能力。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7) 个人作为直接服务提供者应用该培训的能力。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6.5(c)(8) 在可行的情况下,县内受训人员的地理分散性是首选。

Section § 182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加州选择两个培训中心(一个在北部,一个在南部),专门致力于预防儿童性虐待。这些中心将获得州政府资金,主任在选择时会考虑现有项目。拨款可能会以直接授予而非竞争的方式发放。这些中心的表现将每年进行审查,以决定它们是否继续获得拨款。

主任应选择两个儿童性虐待预防培训中心,一个在北加州,另一个在南加州,这两个中心应根据本章规定获得州政府资金。主任应考虑与预防儿童性虐待相关的现有示范项目,并可以独家来源方式向其选定的两个培训中心授予拨款。该办公室应每年评估培训中心的绩效,并决定它们是否应获得持续拨款。

Section § 182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授权该办公室向无法满足当前需求的社区非营利性儿童性虐待治疗项目提供最高25,000美元的拨款。项目必须向刑事司法规划办公室申请,并根据其需求、如何利用资金服务更多客户以及在拨款结束后维持服务的能力来选择。资金应在加州北部和南部公平分配,其中至少四分之一用于农村项目。资金应在本章生效日期后90天内开始拨付。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8(a) 该办公室应根据本节规定,向无法满足当前服务需求的社区非营利性儿童性虐待治疗项目提供拨款。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8(b) 寻求此类拨款的项目应按照刑事司法办公室规定的方式,向刑事司法规划办公室提出申请。每笔拨款应限于两万五千美元 ($25,000)。项目的选择应至少基于以下标准: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8(b)(1) 该项目无法满足公众对其服务的需求。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8(b)(2) 该项目利用拨款最大限度地为原本无法获得服务的客户提供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8(b)(3) 拨款用尽后,该项目仍能维持新服务水平的可能性。
拨款应公平分配给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和南部的项目。至少四分之一的资金应分配给农村项目。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78(c) 该办公室应尽快为项目提供资金;项目资金应在本章生效日期后90天内开始拨付。

Section § 18278.5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办公室在本章生效之日起四个月内,与各中心签订合同以提供必要的服务。

Section § 1827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各中心从联邦政府拨款、慈善机构或捐款等各种来源寻找并使用资金,以补充州政府为它们的目的已经提供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