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计划注册与注销
Section § 14400
Section § 14401
这项法律规定,正在接受医疗补助计划福利的人,在部门签署合同并且该计划获得必要州机构批准之前,不能加入预付医疗计划。
Section § 14402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居住在预付医疗计划覆盖的特定区域内的医疗补助受益人才能加入该计划。他们需要填写一份由部门制定的简单申请表,当他们自愿签署并经部门批准其资格后,即可成为会员。
尽管法律要求自愿入保,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发生经部门批准的合并或重组,部门可以允许一个预付计划的成员转移到另一个计划。
Section § 14406
这项法律要求预付医疗计划在成员加入后的七天内,向新成员或其家人告知其福利和服务。他们必须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文件,描述所提供的服务,并解释成员如何获取这些福利。这包括初级保健医生、牙医和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详细信息,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和开放时间。计划还必须解释如何获取紧急护理、提出申诉的程序、丧失资格的原因以及如何取消会员资格。这些信息必须每年更新并发送给成员,或者在有重大变化时更新,任何可预见的变化发生前至少提前14天通知。
Section § 14407.1
这项法律允许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承包商提供非现金奖励,以鼓励其成员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但是,他们需要事先获得部门的书面批准。这些奖励应帮助成员有效利用医疗服务、采纳健康的生活方式,并遵循针对健康状况的治疗。如果承包商是公共机构,提供这些奖励不被视为滥用公共资金。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处罚,并且部门将提供关于如何正确使用这些奖励的指南。
Section § 14407.6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健计划Medi-Cal,可以在联邦法规或豁免允许的情况下,设定人们必须留在管理式医疗计划中的最短时间。这适用于州医疗计划的某些部分。在此期间,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参与者只能因“正当理由”退出计划。“正当理由”的定义与加州法律的另一特定条款中规定的相同,也包括联邦关于退出这些医疗计划的标准。
Section § 14408
本法律规定了承包商、预付医疗计划及其营销代表如何推广计划的规则。他们必须在开始任何营销活动之前获得部门批准,并每年提交详细的营销计划以供审查。
营销活动必须符合道德规范并提供准确信息。预付医疗计划对其代表的行为负责。禁止误导或胁迫性策略,特别是入户或面对面营销,这些方式不能用于招募受益人。
所有营销材料都需要事先获得部门批准,任何非法活动都可能导致罚款或监禁等处罚。营销代表需要获得部门认证,如果他们不遵守规定,其认证可能会被撤销。计划不得雇用已被撤销认证的代表。
最后,如果参保选项尚未运行,部门将接管参保流程,直到这些系统准备就绪。
Section § 14408.5
Section § 14409
这项法律规定,预付医疗计划、营销代表或组织不得就其身份、权限或Medi-Cal计划误导民众,这是非法的。他们不能虚假声称与州或县机构有联系,也不能暗示如果Medi-Cal受益人不加入特定计划就会失去福利。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施加各种处罚。这些处罚可能包括取消营销许可、拒绝接受申请、没收款项,以及被要求告知受影响的入保人违规情况。
如果任何营销代表在上门推销时违反这些规定,他们可能面临500美元罚款、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14410
Section § 14411
本法律规定,预付医疗计划或营销组织不得在县或州的物业上接触潜在成员,除非满足特定条件。营销活动必须在与政府机构签订的协议下进行,并使用经批准的材料。对于县级物业,营销可由县雇员、州雇员或医疗计划代表进行,并使用经批准的演示材料。对于州级物业,营销只能由州雇员或医疗计划代表进行,同样需要经批准的材料。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营销活动受到控制并遵循正式的协议流程。
Section § 14412
本节概述了终止 Medi-Cal 受益人参加预付医疗计划的规定。参保资格只能在个人丧失资格、请求退出或部门认定有正当理由时终止。受益人也可以根据联邦规定请求退出。如果某人在额外三个月内仍符合 Medi-Cal 福利资格,他们将继续参加其当前的医疗计划,除非他们请求退出。该法律旨在确保人们不会因官僚程序而失去医疗保健覆盖,并希望部门制定政策,以确保人们获得顺畅且无中断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