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7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成人保护服务计划中使用的一些具体定义。“受扶养成年人”被定义为居住在加州、年龄在18至59岁之间的人,他们因残疾或能力下降而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也包括被收治到24小时护理机构的人。“老年人”是指居住在本州、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人。

这些定义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如果实施这些定义增加了地方机构的成本,州政府必须为额外成本提供资金,但前提是这些成本超出了2011年重组立法所影响项目已预算的资金。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a) 第11章(自第15600条起)所载的定义应适用于本章的解释。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b) 尽管有(a)款规定,但为根据本章调查或提供成人保护服务计划之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b)(1)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b)(1)(A) “受扶养成年人”指居住在本州,年龄在18至59岁(含)之间,兼有残疾和无法保护自身利益,或无法开展正常活动以保护其权利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有身体或发育障碍的人,或因年龄增长而身体或精神能力下降的人。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b)(1)(A)(B) “受扶养成年人”包括任何年龄在18至59岁(含)之间,被收治为24小时机构住院病人的人,该机构的定义见《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1250.2和1250.3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b)(2) “老年人”指居住在本州,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人。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c)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c)(b)款应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0(d) 在本条的总体效果是增加地方机构为2011年重组立法所强制要求的项目或服务水平已承担的成本,且符合《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条第36款的含义时,本条仅在州政府为成本增加提供年度资金的范围内适用于地方机构。地方机构根据本条可能产生的任何项目成本,如果超出年度预算案中已拨款的资金水平,不应要求州政府提供资金补助,也不应受《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条B款第6条的约束。

Section § 15751

Explanation

加州每个县的福利部门都必须设立并维护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的保护服务系统。这个系统是为了那些可能面临忽视、虐待或剥削,或者无法保护自己的人。

这被称为县成人保护服务系统。

各县福利部门应建立并支持一套保护服务系统,以服务可能遭受忽视、虐待或剥削,或无法保护自身利益的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
该系统应被称为县成人保护服务系统。

Section § 157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利福尼亚州的每个县在其福利部门内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单位。该单位负责管理成人保护服务项目。

Section § 157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设立一个全职职位,只要有资金,就负责支持各县运营成人保护服务系统。担任此职位的人员将协助更新州政策,以确保最佳实践,制定项目目标和策略,并与其他机构合作,改善为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提供的服务。

该职位还包括创建新的数据收集系统,参与关于成人保护服务的讨论,并制定政策以满足新需求。此外,该职位将指导成人保护服务培训项目的开发,并就个案量、服务、工作人员教育和紧急响应结构制定指导方针。

部门应在为此目的的资金仍由部门支配的范围内,设立一个向主任汇报的全职职位,以协助各县在其成人保护服务系统的运作中履行以下职能: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a)  促进审查和更新州政策和程序,以在全州范围内推广最佳个案工作实践,并向地方项目提供技术援助,以促进全州一致遵守这些政策。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b)  为成人保护服务系统制定建议的项目目标、绩效衡量标准和成果,以及实现这些建议目标、绩效衡量标准和成果的战略计划。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c)  与提供或监督老年人司法服务的其他州部门和地方社区合作,以解决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的需求,并提高成人保护服务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d) 探索开发一个州数据收集系统,该系统以现有全州数据为基础,并额外跟踪与国家数据收集工作保持一致的成果。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e) 参与关于成人保护服务和老年人司法问题的全国、全州和区域性讨论,并提供有关加州成人保护服务项目的信息。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f) 参与制定联邦和州政策,以应对新的和紧急的需求,并制定建议在地方层面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g) 促进开发一个基于区域的、持续的、全面且一致的全州成人保护服务培训项目,以应对新的和新兴趋势。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h) 与该领域专家合作,为地方成人保护服务项目制定指南,就以下领域的地方实践提出建议: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h)(1) 成人保护服务工作者的个案量水平。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h)(2) 地方项目可获得的具体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h)(3) 成人保护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和专业发展。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3(h)(4) 24小时成人保护服务响应结构。

Section § 157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那些经过培训、专门处理虐待老年人或受抚养人案件的多学科团队成员,相互分享相关信息和记录。这有助于他们共同努力,预防、识别或治疗此类虐待行为。

此外,团队中任何接收这些信息的人员都必须像分享信息的人一样保守秘密,并确保信息保持私密和安全。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4(a) 尽管有任何关于信息和记录披露的法律规定,经过培训并有资格在多学科人员团队中服务的人员,可以相互披露与预防、识别或治疗虐待老年人或受抚养人相关的信息和记录。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54(b) 除(a)款规定外,任何根据本章接收信息的多学科团队人员,应承担与披露或提供该信息的人员相同的义务,并受相同的保密处罚。所获得的信息应以确保最大限度保护隐私权和保密权的方式加以维护。

Section § 157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警察在县福利工作者被阻止进入涉嫌有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遭受虐待的房产时,获得搜查令。警官随后可以检查该房产,并可以带上其他人,例如福利工作者,以提供协助。

执法机构可根据《刑法典》第2编第12章第3章(自第1523条起)规定的程序,向治安法官申请搜查令,以便警官能够进入并检查场所,条件是县福利工作者被占有该场所的人员拒绝进入,并且有合理根据相信该场所内的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遭受虐待。在执行搜查令时,警官可允许县福利工作者或任何其他适当人员陪同。

Section § 157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加州的成人保护服务负责调查虐待案件、评估弱势成年人的需求并提供支持。这种支持包括旨在预防虐待的社会工作活动、提供食物和住所等必需品,以及提供紧急服务和保护性照护。这些服务还采用多学科团队,并确保可以全天候报告虐待。

成人保护服务应包括调查、需求评估、补救性和预防性社会工作活动;必要的有形资源,例如食物、交通、紧急住所和居家保护性照护;采用多学科团队;以及一个可以24小时报告虐待的系统。

Section § 157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成人保护服务机构的社工接到关于虐待老年人或受抚养成人的报告,并认为存在虐待风险时,他们必须尝试获得同意,在其家中私下会见该老年人或受抚养成人。会面应在没有看护人或家庭成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除非该老年人或成人希望他们在场,或者选择完全不与社工会面。

Section § 157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每个县都设立一个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运作的紧急响应成人保护服务(APS)项目。该项目必须迅速处理虐待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的报告,特别是紧急情况。各县应提供案件管理、紧急庇护所等服务,并在获得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居家安全计划”支持预防无家可归。应建立多学科团队,以协调社区资源并避免重复工作。对于护理机构以外的迫在眉睫的危险情况,需要立即响应;对于护理机构内的此类情况,县必须向地方申诉专员报告,并由APS工作人员协调。县无需响应监狱内的案件。此外,各县应根据资源情况提供一系列支持性服务和庇护选择。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a) 各县应设立一个紧急响应成人保护服务项目,该项目应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提供现场响应,以处理虐待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的报告,目的是对涉及即时生命威胁的新报告以及现有案件中的危机提供即时接收或干预,或两者兼有。该项目应包括实现以下所有目标的政策和程序: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a)(1) 提供案件管理服务,包括调查保护问题、评估个人的担忧、需求、优势、问题和局限性、稳定并与社区服务建立联系,以及制定服务计划,通过咨询、监测、后续跟踪和重新评估来缓解已识别的问题。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a)(2) 提供紧急庇护所或居家保护,以确保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有一个安全的居住场所,直到家庭危险得以解决。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a)(3) 建立多学科团队,以制定机构间治疗策略,确保与现有社区资源的最大程度协调,确保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获得最大程度的帮助,并避免重复工作。多学科团队可包括社区机构、健康计划以及其他州和县级服务提供者。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a)(4) 通过第14章(自第15770节起)设立的居家安全计划(Home Safe Program)提供无家可归预防服务,前提是年度预算案为此目的提供了资金且县收到了这些资金。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b)(1) 对于除第9701节定义的长期护理机构或《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02节定义的居住设施之外的任何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面临迫在眉睫危险的报告,县应立即作出响应。对于涉及长期护理机构或居住护理设施内人员的报告,县应向地方长期护理申诉专员计划报告。成人保护服务人员应咨询、协调并支持申诉专员计划保护弱势居民的工作。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县应在10个日历日内或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对除长期护理机构或居住护理设施之外的任何其他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面临危险的所有其他报告作出响应。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b)(2) 当县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并记录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没有迫在眉睫的危险,并且不需要立即或10日内现场响应来保护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的健康或安全时,则不需要立即或10日内现场响应。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b)(3) 州社会服务部应与加州县福利主任协会协商,制定第 (2) 款的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节适当适用性的指导方针以及任何适用的文件要求。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b)(4)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但在为此目的通过法规之前,该部门应通过全县信函或类似指示实施根据第 (3) 款制定的要求。此后,该部门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节起)的要求通过法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c) 对于涉及居住在由联邦监狱管理局、惩教与康复部、县治安官部门、县缓刑部门、市警察局或任何其他执法机构运营或承包的任何囚犯监禁设施中的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面临危险的报告,如果据报虐待发生在该设施内,则县无需根据 (b) 款报告或响应。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 县应向被确定需要成人保护服务的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提供案件管理服务,以期改变受害者的生活,并提供安全网,使受害者能够在未来保护自己。案件管理服务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前提是服务适合个人: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1) 调查保护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环境、身体、情感和发展方面的问题。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2) 评估该报告所涉人员的担忧和需求,以及家庭和住户其他成员的担忧和需求。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3) 分析问题和优势。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4) 为每位该报告所涉人员制定服务计划,以缓解已识别的问题。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5) 客户对拟议服务计划的意见和接受。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6) 为客户和重要关系人提供咨询,以缓解已识别的问题并实施服务计划。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7) 稳定并与社区服务建立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计划、其他县级服务提供者和社区机构提供的服务。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8) 监测和后续跟踪。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d)(9) 酌情进行重新评估。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e)(1) 在资源可及的范围内,每个县应以安全港或居家保护的形式为受害者提供紧急庇护。对于需要日常生活活动协助的虚弱和残疾受害者,应提供与其需求相符的庇护和照护。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e)(2) 在县根据“居家安全计划”(第14章(自第15770条起))获得拨款资金的范围内,各县可为无家可归或有无家可归风险的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提供住房援助和支持。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f) 每个县应指定一个成人保护服务机构,以建立并维护多学科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成人保护服务、执法部门、缓刑部门、家庭医疗护理机构、医院、成人保护服务人员、公共监护人、私人社区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心理健康机构,旨在提供机构间治疗策略。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3(g) 在资源可及的范围内,每个县应提供实物支持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紧急食物、衣物、基本电器的维修或更换、水电维修、毛毯、床上用品、其他家居用品、与公用事业公司的协调以及紧急响应单位。

Section § 157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一个县无需为某个特定项目支付超过其在1996-97财政年度已支付的金额,只要该县继续提供与当时相同金额的配套资金。

尽管有第10101.1条规定,县不应承担任何非联邦支出的份额,超过1996-97财政年度该项目所需支出的部分,前提是该县已维持其在1996-97财政年度为该项目提供的县级配套资金水平。

Section § 15765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从1999年5月1日开始,一系列相关的条款——第15760条到第15764条——只有在年度预算中为它们拨付了资金,才能付诸实施。这从1999-2000财政年度开始。

本章将于1999年5月1日生效。自1999-2000财政年度起,第15760条至第15764条(含)仅在年度预算案中提供资金的范围内予以实施。

Section § 157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级雇员必须处理对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虐待的调查和案件管理。县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使用合同制电话服务,但这些服务必须迅速将当前虐待或忽视的报告转交给县级工作人员。然而,他们可以自行处理请求例行信息、报告没有当前风险的过去虐待事件或无关问题的电话。

Section § 157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社会服务部与各种组织合作,为建立一个全州范围的成人保护服务案件管理系统制定建议。他们需要确定公众可以查看的成果衡量指标和数据要素,以帮助进行项目规划。

该部门必须在2022年11月1日之前,遵循特定的政府报告指南,将这些建议提交给立法机构。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7(a) 部门应与加州县福利主任协会、加州老年人司法联盟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的代表协商,召集一个工作组,以制定创建或建立全州成人保护服务案件管理或数据仓库系统的建议。这些建议应包括识别潜在的成果衡量指标和其他可追踪并可公开获取的数据要素,以用于项目规划目的。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7(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7(b)(1) 部门应不迟于2022年11月1日,将根据 (a) 款制定的建议提交给立法机构。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7(b)(2) 根据 (1) 段提交的报告,应按照《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157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计划,向私营或公共组织提供拨款,以建立一个全州范围的成人保护服务(APS)工作人员培训和发展计划。该计划旨在为那些与面临忽视、虐待或剥削风险的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打交道的人提供专业培训。它包括对APS社工、主管、经理以及旨在从事这些领域的学生的培训。如果资金有限,将优先满足最紧急的培训需求。

培训活动包括初始和持续教育,并符合APS的国家标准。此外,资金允许与其他组织建立伙伴关系,以培训APS以外的、帮助这些弱势成年人的个人。整个计划的实施取决于是否获得足够的州或联邦资金。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a) 部门应选择并授予拨款给私营非营利或公共实体,旨在根据本节规定建立一个全州范围的多功能成人保护服务劳动力发展和培训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b) 劳动力发展和培训计划的宗旨是开发和实施全州协调的培训和劳动力发展活动,专门旨在满足县级成人保护服务社工的需求,这些社工负责向可能遭受忽视、虐待或剥削,或无法保护自身利益的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提供接收和干预服务。此外,该计划应为根据第11章第3条(自第15630节起)被定义为强制报告人的人员提供培训。该计划应在总拨款范围内尽可能地提供本节要求的服务。如果拨款不足,部门应与加州县福利主任协会协商,优先安排该计划的工作,优先关注最紧急的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c) 根据本节提供的劳动力发展和培训活动应包括针对社工、主管和经理的初始和持续培训,这些培训与第15763节(d)款中概述的调查和案件管理服务的提供相关。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d) 根据本节提供的劳动力发展和培训活动应包括针对成人保护服务国家认可能力的内容,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d)(1) 成人保护服务社工的核心培训。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d)(2) 成人保护服务社工的持续和高级培训。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d)(3) 成人保护服务主管的核心、持续和高级培训。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d)(4) 成人保护服务经理的核心、持续和高级培训。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d)(5) 为社会工作硕士或学士学生提供培训和支持,使其接受旨在提高他们在成人保护服务环境中与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合作能力的专业课程。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e) 在立法机关拨款或通过其他来源提供资金的范围内,部门可与其他公共或私营实体签订协议,为除成人保护服务计划工作人员以外的、为老年人和受抚养成年人虐待和忽视受害者提供服务的人员提供劳动力发展和培训活动。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行政官、公共监护人或公共财产管理人办公室工作的人员。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68(f) 本节的实施取决于是否获得足够的州或联邦资金拨款,以用于本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