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024(a) 自2002年3月1日起,州卫生服务部应每月在其维护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10张关于参加Medi-Cal计划人数的表格。这些表格应包括一张关于参加Medi-Cal计划所有类别的儿童人数的表格,在数据已收集的范围内,按族裔、性别和年龄划分,包含12个月的数据。这些表格应按各种援助代码类别提供Medi-Cal人口的不同细分。部分表格应区分以存在儿童或孕妇为资格条件的家庭型Medi-Cal计划,以及以存在老年人、盲人或残疾人为资格条件的非家庭型Medi-Cal计划。部分表格应提供家庭型计划的参保水平,区分现金相关Medi-Cal计划的受益人和非现金相关Medi-Cal计划的受益人。部分表格还应包含12个月的数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024(b) 州卫生服务部应在其网站上以全州总计和逐县细分两种方式展示(a)款要求的信息,并应显示各县每月和每年的百分比增减。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024(c) 州卫生服务部根据本节在其维护的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以一种简单、非技术性、无需下载且普通大众可能容易理解的格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