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65.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加州医疗补助计划(又称Medi-Cal)中涉及的公立和私立医院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什么是“坏账”和“慈善护理”费用,并根据医院是否拥有Medi-Cal按服务收费合同,区分了“合同医院”和“非合同医院”。该法律描述了“政府间转账”(IGT)以及公共实体如何将资金转账给州以支持医院支付。它还根据医院在财政年度内的状态变化或开始运营时间,概述了医院的分类,例如“转型医院”和“新非指定医院”。最后,它提到了“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资金池”作为用于医院支付的资金集合。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a) “坏账费用” 指因坏账而从收入中扣除的款项。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b) “慈善护理费用” 指因慈善护理而从收入中扣除的款项。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c) “合同医院” 指非指定公立医院,该医院拥有由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谈判达成的、截至适用州财政年度12月31日有效的Medi-Cal按服务收费合同。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d) “合同医院拨款” 指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资金池中,由转账实体代表合同医院分配并转账给州的款项。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e) “转型医院” 指在任何州财政年度的7月1日或之后,由私立医院转变为指定公立医院或非指定公立医院的医院;或在任何州财政年度的7月1日或之后,由非指定公立医院转变为私立医院或指定公立医院的医院;或在任何州财政年度的7月1日或之后,由指定公立医院转变为私立医院或非指定公立医院的医院。医院仅在其转型为转型医院的财政年度内被视为转型医院。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f) “政府间转账 (IGT)” 指公共实体根据本节要求向州转账公共资金的行为。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g) “政府间转账拨款” 或 “IGT拨款” 指在某一州财政年度内,分配给非指定公立医院的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资金池中的金额。每个转账实体可同意将其IGT拨款转账给州,以便根据本节和第14164节参与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计划。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h) “政府间转账公式组” 或 “IGT公式组” 指以下任何一组: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h)(1) IGT公式分数为七至九(含)的合同医院。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h)(2) IGT公式分数为四至六(含)的合同医院。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h)(3) IGT公式分数为一至三(含)的合同医院。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h)(4) IGT公式分数为七至九(含)的非合同医院。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h)(5) IGT公式分数为四至六(含)的非合同医院。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h)(6) IGT公式分数为一至三(含)的非合同医院。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i) “新非指定医院” 指在任何州财政年度的7月1日之前的日历年内,在当前或先前所有权下未作为非指定公立医院运营的医院。医院仅在其开始运营的财政年度内被视为新医院。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j) “非合同医院” 指非指定公立医院,该医院没有由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谈判达成的、截至适用州财政年度12月31日有效的Medi-Cal按服务收费合同。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k) “非合同医院拨款” 指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资金池中,由转账实体代表非合同医院分配并转账给州的款项。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l) “非指定公立医院” 指以下任一情况: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l)(1)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节(a)款获得许可的公立医院,在该医院最新的全州健康规划与发展办公室 (OSHPD) 年度财务披露报告中未被指定为专科医院,并符合第14105.98节(a)款第(25)项的定义,但不包括第14166.1节(d)款所述的指定公立医院(该节可能不时修订)。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l)(2)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节(a)款获得许可的免税非营利医院,在该医院最新的OSHPD年度财务披露报告中未被指定为专科医院,由地方医疗保健区运营、拥有或两者兼有,并通过该区作为该非营利公司的唯一法人成员的身份与医疗保健区医院所有者关联。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m) “Nondesignated Public Hospital Intergovernmental Transfer Pool” or “Nondesignated Public Hospital IGT Pool” means the pool of funds that will be utilized as the state’s share of the aggregate payments funded by the transferring entity’s intergovernmental transfers for a state fiscal year. This amount shall be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room under the federal Upper Payment Limit (UPL) in the category of Non-State Government Owned Hospitals (Inpatient) which the department has determined is both attributable to the nondesignated public hospitals and available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article as determined by the department pursuant to Section 14165.56.
(n)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n) “Public entity” means the transferring entity, which may be a city, county, special purpose district, or other governmental unit in the state, regardless of whether the unit of government is also a health care provider, except as prohibited by federal law.
(o)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o) “Transferring entity” means a public entity that transfers public funds to the state in accordance with subdivision (f) of Section 14165.57 and is a public entity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n).
(p)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5(p) “Upper payment limit” or “UPL” means the federal upper payment limit category as defined in Sections 447.272 and 447.321 of Title 42 of the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for the amount of the Medicaid payments for which federal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is available for a class of service and a class of health care providers.

Section § 14165.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卫生部设立一个名为“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移支付计划”的付款项目。该项目旨在向特定类型的公立医院提供额外款项,确保它们能获得尽可能多的联邦配套资金。

该项目计划在获得联邦批准后,于2010-11财政年度启动,目标是迅速支付款项,以便医院能在2011年中旬前收到资金。从2011年开始,每年部门都必须估算与向这些医院付款相关的某些财务限额。他们利用这些估算来决定医院可以获得多少额外资金。这些资金可以来自其他公共机构和联邦配套捐款。

为了确定每家医院能获得多少资金,部门将使用特定的公式和来自国家卫生组织的数据。这确保了资金根据最新信息公平分配。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6(a) 部门应建立、实施并维护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移支付计划,以向非指定公立医院提供补充付款,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由此产生的补充付款中的联邦财政参与度。部门应在获得所有联邦批准后制定并实施该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6(b) 在获得联邦批准后,部门应从2010-11财政年度开始全面实施本节。部门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确保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移支付池产生的付款获得最高水平的联邦财政参与。部门应尽一切努力在2010-11财政年度实施本节,以便确定所有拨款,所有政府间转移支付将由州接收,并获得联邦财政参与,从而使部门能够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向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支付应付款项。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6(c) 从2011-12财政年度开始,此后每年8月1日之前,部门应提供非州政府拥有医院(住院)UPL的估算,该估算与向非指定公立医院支付的住院按服务收费款项相关联,以确定UPL和UPL下的可用空间。部门可以使用UPL以下的部分或全部差额水平,向非指定公立医院支付补充住院按服务收费款项。部门确定可用于这些付款的金额,应乘以100%减去年联邦医疗援助百分比(如《联邦法规法典》第42篇第433部分所定义),并应为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移支付池中可用的金额。根据本条作出的付款可以使用公共实体政府间转移支付和相关的联邦财政参与来资助。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6(d) 一旦部门估算了UPL以及与非指定公立医院相关的潜在补充付款,部门应使用第14165.57节中描述的政府间转移支付(IGT)拨款公式,并利用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以及联邦卫生资源和服务管理局(HRSA)公开提供的最新数据,确定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从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移支付池中获得的估计政府间转移支付(IGT)拨款。

Section § 14165.5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如何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IGT)向非指定公立医院分配资金。该过程首先使用医院的财务报告数据,根据住院天数将资金分配给签约医院和非签约医院。医院根据其对服务不足地区的服务、慈善医疗、坏账和Medi-Cal费用获得积分。这些积分决定了它们在IGT资金中的份额。医院会收到其预估分配款的通知,有机会报告任何错误,然后接受或拒绝最终提议。州政府负责资金转移,收取管理费用,并向立法机构报告项目有效性。参与该项目是自愿的,盈余资金将在参与医院之间重新分配。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 政府间转移支付(IGT)分配公式应使用截至每个前一财政年度3月1日,各非指定公立医院在OSHPD备案的最新《医院年度财务披露报告》中的数据,并应如下: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1) 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移支付资金池应分为两部分:签约医院分配款和非签约医院分配款。此分配应分别根据签约医院和非签约医院在最新OSHPD年度财务披露报告中列出的Medi-Cal按服务收费的急性住院天数与所有签约医院和非签约医院提供的Medi-Cal按服务收费的急性住院总天数之比,分配给各组。转型医院和新建医院的Medi-Cal按服务收费的急性住院天数不包括在此分配中。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2) 部门应确定非指定公立医院是否在联邦认可的医疗专业人员短缺地区提供服务,或向联邦认可的医疗服务不足地区或人群提供服务。部门还应确定该非指定公立医院是否被联邦认可为关键服务医院或社区唯一提供者。如果符合任何这些条件,该医院将获得一分。否则,该医院将获得零分。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3) 部门应计算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的慈善医疗费用占医院总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如果慈善医疗费用大于或等于总营业收入的3%,该医院将获得三分。如果慈善医疗费用小于3%但大于或等于1%,该医院将获得两分。如果慈善医疗费用小于1%但大于0%,该医院将获得一分。如果慈善医疗费用小于或等于总营业收入的0%,该医院将获得零分。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4) 部门应计算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的坏账费用占医院其他付款方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如《医院年度财务披露报告》所示。如果坏账费用大于或等于其他营业收入的40%,该医院将获得两分。如果坏账费用小于40%但大于0%,该医院将获得一分。如果坏账费用小于或等于其他营业收入的0%,该医院将获得零分。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5) 部门应计算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的Medi-Cal费用占医院总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如果Medi-Cal费用大于或等于总营业收入的25%,该医院将获得三分。如果Medi-Cal费用小于25%但大于或等于12%,该医院将获得两分。如果Medi-Cal费用小于12%但大于0%,该医院将获得一分。如果Medi-Cal费用小于或等于总营业收入的0%,该医院将获得零分。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6) 根据第(2)至(5)款(含)累积的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的总分,应构成该医院的政府间转移支付(IGT)公式得分。新建医院或转型医院的IGT公式得分应为零。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7) 签约医院分配款应在签约医院之间分配,非签约医院分配款应在非签约医院之间分配,以根据以下规定确定初步分配款: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7)(A) 每家IGT公式得分为七至九分(含)的签约医院,应获得IGT公式得分为一至三分(含)的每家签约医院所获分配款的三倍。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7)(B) 每家IGT公式得分为四至六分(含)的签约医院,应获得IGT公式得分为一至三分(含)的每家签约医院所获分配款的两倍。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7)(C) 每家IGT公式得分为七至九分(含)的非签约医院,应获得IGT公式得分为一至三分(含)的每家非签约医院所获分配款的三倍。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7)(D) 每家IGT公式分数为四分至六分(含)的非合同医院,应获得分配给每家IGT公式分数为一分至三分(含)的非合同医院的拨款金额的两倍。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7)(E) IGT公式分数为零分的非指定公立医院,不得分配任何金额。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a)(8) 根据第 (7) 款确定的每个IGT公式组内所有医院的初步拨款总额,应根据每家医院在最新OSHPD年度财务披露报告中列出的在编急症病床数与该IGT公式组内所有医院的总在编急症病床数之比,在该IGT公式组内的医院之间重新分配。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b) 不迟于2011-12财政年度的9月1日,或在此后联邦批准一经获得,以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不迟于9月1日,部门应向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提供一份IGT预估拨款通知,其中应包含用于计算本节所述IGT预估拨款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c) 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应在收到部门的IGT预估拨款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审查部门针对特定医院的IGT预估拨款,并向部门通知任何数据或计算错误。如果医院未在30天内回应,该信息将被视为准确。不迟于每个财政年度的11月30日,部门应纳入所有非指定公立医院的所有适当更正或数据更新,然后使用IGT拨款公式重新计算IGT拨款,以获得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的最终IGT拨款。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d) 从2011-12财政年度开始,在12月1日或之前,或在此后联邦批准一经获得,以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不迟于12月1日,部门应向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发送一份资格通知,说明该非指定公立医院的最终IGT拨款。非指定公立医院应在收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选择接受或拒绝该提议。如果非指定公立医院接受该提议,该非指定公立医院可与部门签订IGT协议。如果部门未收到回应,该提议将被视为拒绝。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e) 不迟于2011-12财政年度的12月31日、所有联邦批准获得之日中的较晚者,以及此后每个州财政年度的1月15日,部门应记录所有被接受或拒绝的非指定公立医院IGT拨款提议。在部门记录所有IGT拨款为已接受或已拒绝后,任何剩余的未认购IGT拨款将在每个财政年度的1月期间,根据根据 (b) 款计算的最终IGT拨款,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其他参与的非指定公立医院。部门应不迟于1月30日通知参与该计划的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其被分配的修订后的最终IGT拨款。届时,部门应给予每家非指定公立医院参与者五天时间决定接受或拒绝参与该计划。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f) 州可根据本节接受转移实体提供的最终IGT拨款金额的所有公共资金,前提是转移实体提供的任何资金必须依法允许用于这些目的。转移实体应向部门证明其拟转移的资金符合本款要求,并符合所有联邦规章制度。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g) 州应将根据本条从转移实体收到的资金存入根据第14163节设立的Medi-Cal住院病人支付调整基金。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h) 参与该计划的非指定公立医院应不迟于每个财政年度的2月5日,根据 (d) 款规定的书面协议中指定的时间表,通知为IGT提供资金的公共实体将相应的IGT拨款转移给州。不迟于每个财政年度的3月31日,部门应向非指定公立医院支付补充款项,包括相关的联邦财政参与。本款规定的截止日期应从2011-12财政年度开始实施,或在此后联邦批准一经获得。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i) 部门应制定书面政策和程序,用于处理根据本条向非指定公立医院进行的实体政府间转账和支付。部门应将这些政策和程序有效传达给非指定公立医院以及将为政府间转账提供资金的公共实体,以促进使用地方公共实体资金顺利获取联邦财政参与,用于向非指定公立医院支付补充款项。
(j)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j)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j)(1) 参与该项目的非指定公立医院,作为根据本条获得补充款项的条件,应向部门偿还执行本条的费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j)(2) 截至并包括2025-26财政年度的每个财政年度,州政府应保留每笔政府间转账金额的9%,用于偿还部门,或转入普通基金,以支付运营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项目的行政费用,并用于Medi-Cal儿童医疗保健项目的利益。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j)(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j)(3)(A) 从2026-27财政年度开始及此后的每个财政年度,州政府应保留与临时补充款项相关的每笔政府间转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以使保留的总金额等于部门执行本条的预计行政费用。部门应每年预测执行本条的行政费用,以确定应保留的与临时补充款项相关的每笔政府间转账的百分比。该计算应考虑上一财政年度的任何剩余超额资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j)(3)(A)(B) 立法机关通过增加本款的法案对本条进行修改的意图是,从2026-27财政年度开始及此后的每个财政年度,在不从普通基金支出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提供本条所述的补充款项。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k) 为了所有适用的联邦法律的目的,本条下的政府间转账的参与对于转移实体而言是自愿的。
(l)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l)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l)(1) 部门应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项目。本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UPL(上限)内可用的资金金额、公共实体转移的政府间转账拨款总额、非指定公立医院获得的联邦财政参与总额,以及关于政府间转账拨款公式在参与的非指定公立医院之间分配可用联邦配套资金的有效性的信息。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l)(2) 根据 (1) 款施加的向立法机关提交关于非指定公立医院政府间转账项目的报告要求,在第一份报告到期日后的四年失效。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l)(3) 根据 (1) 款提交的报告应按照《政府法典》第9795条提交。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57(m)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部门应通过政策函件或类似指示执行本条,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