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健药物医疗补助治疗计划
Section § 14124.20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与各县签订协议,作为药物医疗补助治疗项目的一部分,提供酒精和药物治疗服务。如果一个县针对这些服务有多份合同,它可以将这些合同合并为与部门签订的一份单一协议。
Section § 14124.21
如果加州的一个县决定不签订药物医疗补助治疗计划合同,它必须在合同生效的财政年度之前的5月20日书面通知州政府部门。如果一个县选择退出或终止合同,州政府部门将介入,通过直接与服务提供者签约或通过其他县级实体签约,确保人们能够继续获得治疗服务。合同必须遵守州和联邦的规定,并遵循Sobky v. Smoley案中的联邦法院命令。这些服务所需的资金将由州政府部门和财政部确定,并报告给主计长。
Section § 14124.22
这项法律允许同时也是Medi-Cal服务提供者的麻醉品治疗项目提供者,为未参加管理式医疗计划的Medi-Cal受益人治疗其他医疗状况。如果Medi-Cal受益人参加了管理式医疗计划,他们仍应通过该计划获得治疗。对于未参加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受益人,提供者可以在Medi-Cal覆盖范围内提供医疗诊疗、某些检查和医疗用品等治疗。但是,如果物质滥用治疗服务已由Medi-Cal覆盖,则不应向受益人收取费用。
Section § 14124.24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医疗补助计划中针对物质使用障碍的“药物医疗补助可报销服务”所包含的服务。它列举了具体的服务,例如麻醉品治疗、门诊治疗和案件管理等。该法律描述了各县和州如何处理这些服务,包括联邦资金的协调以及处理争议或审计的流程。各县必须与经过认证的服务提供者合作并相应地管理合同。该法规还规定了处理与提供者相关的初步刑事调查的程序。它设定了各县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以及部门确保及时付款和法规实施的职责。最后,它要求获得必要的联邦批准才能全面实施,并规定了刑事调查的保密性。
Section § 14124.25
Section § 14124.26
这项法律规定了与酒精和药物项目相关的现有法规如何保持有效,除非被修改。它允许负责药物医疗补助治疗项目的部门在正式通过新法规之前发布指导或指示。该部门必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制定紧急法规,并且这些法规可以延长一次。这些紧急法规被认为对公共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并免除某些行政审查,但必须在180天内最终确定。
Section § 14124.29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寻求联邦批准,以增加短期治疗(包括住院和医院环境)的能力,特别是针对自愿住院排毒项目。这可以包括持牌化学品依赖康复医院等机构。
法律明确指出,它不限制部门在相关条款下现有的权力。然而,这些行动的实施取决于获得必要的联邦批准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