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健洛杉矶县管理式医疗保健系统
Section § 14087.96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洛杉矶县医疗保健计划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它解释了“县”和“监事会”分别指洛杉矶县及其管理机构。“委员会”是一个公共机构,旨在管理被称为“地方计划”的本地医疗保健计划。这些计划涉及Medi-Cal管理式医疗项目,这些项目在运用管理式医疗原则的同时,限制患者接触某些医疗服务提供者。法律还将“医疗保健消费者”定义为任何有资格根据这些地方计划获得服务的人,并将“医疗保健消费者倡导者”定义为代表这些个人利益的人。最后,“战略计划”指的是一份关于扩大Medi-Cal管理式医疗的特定报告。
Section § 14087.961
本法律解释了洛杉矶县地方健康倡议的治理委员会是如何组建的。它规定委员会的理事机构由13名成员组成,每位成员都有义务优先考虑委员会的利益。
这些成员由监事会根据特定实体的提名任命。其中四名由监事会选出,至少三名需具备医疗保健经验。其他提名来自代表私立医院、社区诊所、联邦合格健康中心、医师、预付医疗计划、医疗保健消费者、消费者倡导者以及儿童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协会。
Section § 14087.962
本节解释了与地方性倡议相关的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在该倡议所服务的区域内居住、工作或提供服务。这些成员由监事会选定,监事会通常不能拒绝被提名人,除非有特定理由,且该理由需遵循另一节中的规定。
Section § 14087.963
本节规定了委员会理事机构的规则。它要求他们每年至少召开六次会议。成员每次出席会议可获得 $100,每月上限为 $400,外加出席会议的相关费用。成员出席委员会会议也可获得类似金额。这些费率可在监事会批准后提高。
Section § 14087.964
Section § 14087.965
如果一个实体想要罢免管理机构的成员,他们必须以与最初提名该成员相同的方式进行,并向管理机构提交一份书面罢免请求,说明理由。
罢免在管理机构下次会议上采取行动后正式生效。如果实体不遵守罢免规则,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一旦成员被罢免,实体有60天时间提名替代人选。
Section § 14087.966
Section § 14087.967
Section § 14087.969
本法律解释了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委员会或其咨询小组成员在批准合同时不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如果成员被任命代表特定群体(即利益相关者),并且合同允许同一群体中的其他方以与其他合同相似的条款提供服务,则成员不会被视为存在冲突。如果合同将明确使某成员受益,该成员不得就此投票或试图影响决定,并且任何利益都必须披露并记录在案。当涉及来自承包商的无关收入时,也适用类似规则,只要遵循特定的披露和弃权投票措施,即可确保不存在冲突。
Section § 14087.971
Section § 14087.972
Section § 14087.9605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以提高公共资助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该委员会将根据管理式医疗原则协调医疗保健服务,确保参保人能够经济高效且无歧视地获得优质护理。
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于县的公共实体,拥有特定权力:运营健康项目、管理健康计划、签订服务协议、拥有财产以及处理法律事务。它可以与各种医疗提供者签订合同,作为地方倡议的一部分提供护理。
委员会必须遵守有关公共实体的现有法律,并且不能运营超出战略计划中定义的地方倡议范围的任何医疗保健项目。
Section § 14087.9615
本节说明了如何对委员会的13人管理机构进行更改。要改变其组成,必须获得管理机构全体成员至少三分之二的同意,以及监事会至少四名成员的同意。但是,即使进行了更改,某些群体也必须始终有代表,包括县、私人医生、医院、诊所或消费者倡导者。此外,除非按照另一项特定程序进行,否则不得免除管理机构的任何成员。
Section § 14087.9625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理事机构的成员每届任期四年。此外,个人在理事机构任职的期限为最多连续两届四年任期,且总任期不得超过十年。
Section § 14087.9635
Section § 14087.9645
本法律规定,如果提名管理机构成员的团体提出请求,该成员可以被罢免。罢免的原因包括法律其他条款中提及的任何理由,或者该成员不再符合提名团体在选择他们时所使用的所需资格或标准。
Section § 14087.9655
本法律要求管理机构成立一个提供专家指导的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会必须包括各类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例如医学院代表、流行病学家、药剂师,以及其他具有特定医疗保健专长的人员。委员会应定期开会,并向管理机构提供建议和报告。
Section § 14087.9657
本节要求管理机构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专门关注儿童、青少年和孕产妇健康问题。该委员会应包括卫生部门代表、学区官员以及儿科或产科医疗专家。该小组必须定期开会,向管理机构提供指导和报告。
Section § 14087.9665
本节允许委员会从各种来源借入或接收资金,以支持地方项目及其义务。它还允许县向委员会出借资金,具体条款由县监事会设定。此外,县和委员会均可获得特定的州资金,确保他们满足地方倡议的某些财务要求。
Section § 14087.9675
县审计长每年至少要审查一次委员会的财务状况,并将审查结果报告给委员会和监事会。如果有公共机构提出要求,他们也可以分享这些结果。此外,审计长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进行其他财务或运营审计。为了方便这些审计,如果审计长提出要求,委员会必须允许其完全查阅所有记录和文件。
Section § 14087.9685
本法律条款确保特定委员会及其地方倡议的任何财务或法律义务仅由其自身承担,而非由县或州承担。这意味着,如果出现问题,除非县或州通过单独合同同意,否则县和州均不会自动对委员会的行为负责。此外,如果委员会解散或其资产被处置,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县不会继承其负债。任何针对委员会的金钱索赔必须遵循《加州政府法典》中概述的特定政府程序,除非有其他特定法律适用。
Section § 14087.9695
Section § 14087.9697
Section § 14087.9705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在加州作为持牌医疗保健服务计划运营的要求和程序,特别是在处理Medi-Cal按人头付费款项时。它首先指出委员会必须获得适当的执照。
一旦委员会开始收到款项,各种条件就会生效:委员会必须批准其自身的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定期财务报告,并向当局通报任何潜在的财务问题。在三年内未完全遵守的情况下,有形净资产要求不得豁免。如果发生财务失败或破产,委员会的受益人必须顺利转移到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或系统。
法律强调了维持履行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财务义务和保护受益人利益的能力的重要性。它还规定,任何委员会终止都应在资产分配方面将县视为任何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
Section § 14087.9715
Section § 14087.9722
本法律规定了在特定目的委员会职责完成后终止该委员会的程序。如果一个委员会不再活跃,县监事会可以将其解散。在此之前,他们必须通知相关部门,该部门将审计委员会的记录以确定其资产和负债。监事会必须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一项计划来处理这些资产和负债。一旦终止,在偿清债务后剩余的任何资产将根据与州签订的现有合同进行处理。
Section § 14087.9725
Section § 14087.9730
这项法律概述了一项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在洛杉矶县的学校提供视力保健服务,改善儿童获得这些服务的机会。它允许学区让参加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学生在学校地点从移动视力服务提供者那里获得眼科检查和眼镜等服务。该试点项目要求Medi-Cal计划为这些提供者制定标准,并确保在提供服务前获得家长同意。
该项目包括服务的补偿细节、明确了报销方法,并规定了根据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的年度费率调整。它计划运行三年,最早不早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如果导致服务可及性降低或资金问题,可能会终止。如果证明有效,在有资金和批准的情况下,它可以扩展到其他地区。部门将评估该项目,并可能在有额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延长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