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9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如何确保其成员能够方便地获得医疗服务。法律规定了具体的距离或时间限制,以便受益人能够合理快速地获得各种医疗服务,例如初级保健、医院和专科服务。从2018年开始,这些计划必须符合这些时间或距离标准,这些标准根据服务类型和具体县份而有所不同。

如果提供者无法满足这些标准,管理式医疗计划可以寻求替代的合规方式,例如使用视频咨询。这些计划还必须每年证明其符合这些标准,并解释如果无法满足时间或距离要求,他们将如何提供服务。该法律还包括合规性检查以及部门在线发布的年度报告,详细说明了计划符合这些标准的程度。如果计划未能达标,他们可能需要遵循纠正计划。

除非有进一步的立法延长,本节计划于2026年1月1日之前保持有效。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部门应实施并监督遵守《联邦法规》第42篇第438.68、438.206和438.207节以及本节中规定的时间或距离要求,以确保所有Medi-Cal管理式医疗承保服务及时提供给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参保人,这些标准于2016年5月颁布。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b)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于其合同项下的承保福利(如适用),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维持一个提供者网络,其提供者应在以下服务的时间或距离标准内: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b)(1) 对于成人和儿童初级保健,距离受益人居住地10英里或30分钟路程内。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b)(2) 对于医院,距离受益人居住地15英里或30分钟路程内。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b)(3) 对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提供的牙科服务,距离受益人居住地10英里或30分钟路程内。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b)(4) 对于妇产科初级保健,距离受益人居住地10英里或30分钟路程内。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 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于其合同项下的承保福利(如适用),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维持一个提供者网络,其提供者应在以下服务的时间或距离标准内: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1) 对于(i)款中定义的成人和儿童专科医生,包括妇产科专科护理,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1)(A)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15英里或30分钟路程:阿拉米达、康特拉科斯塔、洛杉矶、奥兰治、萨克拉门托、圣迭戈、旧金山、圣马特奥和圣克拉拉。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1)(B)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30英里或60分钟路程:马林、普莱瑟、里弗赛德、圣华金、圣克鲁斯、索拉诺、索诺玛、斯坦尼斯劳斯和文图拉。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1)(C)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45英里或75分钟路程:阿马多尔、比尤特、埃尔多拉多、弗雷斯诺、克恩、金斯、莱克、马德拉、默塞德、蒙特雷、纳帕、内华达、圣贝纳迪诺、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圣巴巴拉、萨特、图莱里、约洛和尤巴。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1)(D)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60英里或90分钟路程:阿尔派恩、卡拉维拉斯、科卢萨、德尔诺特、格伦、洪堡、因皮里尔、因约、拉森、马里波萨、门多西诺、莫多克、莫诺、普卢马斯、圣贝尼托、沙斯塔、塞拉、西斯基尤、特哈马、特里尼蒂和图奥勒米。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2) 对于药房服务,距离受益人居住地10英里或30分钟路程内。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 对于门诊心理健康服务,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A)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15英里或30分钟路程:阿拉米达、康特拉科斯塔、洛杉矶、奥兰治、萨克拉门托、圣迭戈、旧金山、圣马特奥和圣克拉拉。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B)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30英里或60分钟路程:马林、普莱瑟、里弗赛德、圣华金、圣克鲁斯、索拉诺、索诺玛、斯坦尼斯劳斯和文图拉。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C)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45英里或75分钟路程:阿马多尔、比尤特、埃尔多拉多、弗雷斯诺、克恩、金斯、莱克、马德拉、默塞德、蒙特雷、纳帕、内华达、圣贝纳迪诺、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圣巴巴拉、萨特、图莱里、约洛和尤巴。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D)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60英里或90分钟路程:阿尔派恩、卡拉维拉斯、科卢萨、德尔诺特、格伦、洪堡、因皮里尔、因约、拉森、马里波萨、门多西诺、莫多克、莫诺、普卢马斯、圣贝尼托、沙斯塔、塞拉、西斯基尤、特哈马、特里尼蒂和图奥勒米。
(4)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4)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4)(A) 对于阿片类药物治疗计划以外的门诊药物滥用障碍服务,具体如下: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4)(A)(i)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15英里或30分钟路程:阿拉米达、康特拉科斯塔、洛杉矶、奥兰治、萨克拉门托、圣迭戈、旧金山、圣马特奥和圣克拉拉。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4)(A)(ii) 对于以下县,距离受益人居住地最远30英里或60分钟路程:马林、普莱瑟、里弗赛德、圣华金、圣克鲁斯、索拉诺、索诺玛、斯坦尼斯劳斯和文图拉。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4)(A)(B) 部门认定申请的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已证明其服务提供结构能够提供适当水平的护理和服务可及性。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A)  如果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无法达到本节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该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以部门规定的形式和方式,向部门提交替代可及性标准的申请。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A)(B) 替代可及性标准申请可以在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提交其年度符合时间或距离标准的证明时提交(如果当时已知),以及在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无法达到时间或距离标准的任何时候提交。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A)(C)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无需每年向部门提交已批准的替代可及性标准申请以供审查和批准,除非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需要对其先前批准的申请进行修改。但是,当计划被要求证明符合时间或距离标准时,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至少每三年向部门提交此已批准的替代可及性标准申请以供审查和批准。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3)(A)(D)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及时消除任何纠正行动计划中的缺陷,以确保受益人获得充分的服务,并应持续努力改善其提供者网络中的服务可及性。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4) 替代可及性标准的申请应由部门在提交申请后90天内,根据邮政编码和提供者类型(包括专科类型)予以批准或拒绝。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还应包括一份说明,阐述基于这些事实和情况,替代可及性标准的合理理由。自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合同期起,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说明如果医疗服务提供者位于(c)款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之外,该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打算如何安排受益人获得所涵盖的服务。在提交不完整或需要从申请替代可及性标准的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获取额外信息的情况下,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一次或多次暂停90天的时间限制。在向部门提交足够的额外信息后,90天的时间限制应从其先前暂停的同一时间点恢复,除非剩余时间少于30天,在这种情况下,部门应在提交足够的额外信息后30天内批准或拒绝该申请。如果部门拒绝了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提案,部门应告知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拒绝该提案的理由。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任何已批准的替代可及性标准。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5) 作为部门评估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根据本款提交的使用替代可及性标准申请的一部分,部门应评估并确定由此产生的时间或距离是否合理,以期望受益人出行接受护理。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c)(6) 部门可以授权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使用临床上适当的视频同步互动(如《商业和职业法典》第2290.5节(a)款第(5)项所定义),作为替代可及性标准申请的一部分。
(g)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g)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g)(1) 自2018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合同期起,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每年并应部门要求,向部门证明其符合根据本节制定的时间或距离以及预约时间标准。该报告应分别衡量成人和儿科初级护理、行为健康和核心专科服务的合规性。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g)(2) 适用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合同期,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每年并应部门要求,向部门证明其如何安排向Medi-Cal参保人提供Medi-Cal承保服务,例如通过使用Medi-Cal承保的交通服务或临床上适当的视频同步互动,如分节 (f) 的第 (6) 款所规定,如果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参保人需要从位于分节 (c) 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之外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或机构获得医疗服务。
该报告应分别衡量成人和 儿科初级保健、行为健康和核心专科服务的合规性。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 适用于2018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合同期,部门应每年评估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遵守根据本节实施的时间或距离以及预约时间标准的合规性。此评估可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和随机调查、投诉调查、申诉或其他不合规迹象。本分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根据其与部门签订的合同享有的上诉权利。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 部门应每年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一份报告,详细说明部门在评估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根据第 (2) 款的合规性方面的调查结果。部门应至少在该报告中指明在适用年度内因不遵守根据本节实施的时间或距离以及预约时间标准而受到纠正行动计划约束的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如有),以及部门认定不合规的依据。报告应包括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对纠正计划的回应(如有)。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h) 部门应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包括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精神健康计划和药物Medi-Cal有组织交付系统项目)、医疗服务提供者、消费者、长期服务和支持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以及代表Medi-Cal受益人的组织进行协商,以实施本节的要求。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 就本节而言,适用以下定义: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是指根据以下任何一项与部门签订合同,向已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的任何个人、组织或实体: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A) 第2.7条(自第14087.3节起),包括根据第14087.46节制定的牙科管理式医疗项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B) 第2.8条(自第14087.5节起)。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C) 第2.81条(自第14087.96节起)。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D) 第2.82条(自第14087.98节起)。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E) 第2.9条(自第14088节起)。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F) 第2.91条 (自第14089节起)。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G) 第8章(自第14200节起),包括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H) 第8.9章(自第14700节起)。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1)(I) 根据第5.5条(自第14184节起)或适用的后续示范或豁免,在加州Medi-Cal 2020示范项目下授权的县级药物Medi-Cal有组织交付系统。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 “专科医生”指以下任何一种: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A) 心脏病学/介入性心脏病学。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B) 肾脏病学。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C) 皮肤病学。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D) 神经病学。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E) 内分泌学。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F) 眼科学。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G) 耳鼻喉科/耳鼻喉科学。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H) 骨科手术。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I) 胃肠病学。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J) 物理医学与康复。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K) 普通外科。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L) 精神病学。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M) 血液病学。
(N)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N) 肿瘤学。
(O)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O) 肺病学。
(P)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i)(2)(P) 艾滋病毒/艾滋病专科医生/传染病。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j)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部门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即可通过全县函件、计划函件、计划或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来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直至法规通过。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k) 部门应寻求其认为实施本条所必需的任何联邦批准。本条仅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到其他损害的范围内实施。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l) 本条仅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除非在2026年1月1日之前颁布的后续法规删除或延长该日期。

Section § 1419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相关部门按照联邦标准管理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福利。他们必须遵守特定的联邦法规以及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发布的任何未来变更或指南。在2022年7月1日之前正式法规出台之前,该部门可以通过信函或公告发布指示,并听取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权益倡导者的意见。

该部门将在其网站上公布任何不合规情况和改进计划。“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被定义为任何与部门签订合同,向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的组织,但某些特定的牙科计划除外。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a) 部门应确保所有涵盖的精神健康福利和物质使用障碍福利(这些术语的定义见《联邦法规法典》第42篇第438.900节)均符合《联邦法规法典》第42篇第438、440、456和457部分(经2016年3月30日修订,刊载于《联邦公报》(81 Fed. Reg. 18390))及其后续修订,以及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发布的任何相关联邦政策指南。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部门在法规通过之前,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监管行动,即可通过全县信函、计划信函、计划或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来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款。在此过程中,主任应与管理式医疗计划和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协商。截至2022年7月1日,部门应酌情根据《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要求通过法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c) 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任何不合规调查结果和纠正行动计划。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 就本节而言,“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指与部门签订合同,根据以下任何一项向已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的任何个人、组织或实体: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1) 第2.7条(自第14087.3节起),不包括根据第14087.46节制定的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2) 第2.8条(自第14087.5节起)。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3) 第2.81条(自第14087.96节起)。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4) 第2.82条(自第14087.98节起)。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5) 第2.91条(自第14089节起)。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6) 第8章(自第14200节起),不包括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7) 第8.9章(自第14700节起)。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d)(8) 根据加州Medi-Cal 2020示范项目(编号11-W-00193/9)授权的县级药物Medi-Cal有组织交付系统,该系统经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批准并载于《特殊条款和条件》中。就本款而言,“特殊条款和条件”应具有与第14184.10节(o)款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Section § 14197.2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保持至少85%的医疗损失率 (MLR),这意味着其85%的收入必须用于医疗护理和改善医疗质量的活动。自2019年7月1日起,这些计划必须每年报告其MLR,截至2023年7月1日,如果它们未能达到规定的MLR,则必须支付汇款。这些资金用于支持医疗专业人员的贷款偿还计划。

截至2022年6月30日,某些分包商免受这些规则的约束,但此豁免于2022年7月1日结束。此外,计划的详细MLR信息必须在线公开。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规则不适用于牙科护理计划,直至2024年1月1日。该法律的实施取决于获得必要的联邦批准。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a) 本节实施《联邦法规典籍》第42篇第438.8节(j)款中的州选项。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b) 自2019年7月1日起,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遵守至少85%的医疗损失率 (MLR),该比率应符合《联邦法规典籍》第42篇第438.8节的规定。该比率应由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针对每个MLR报告年度进行计算和报告,并符合《联邦法规典籍》第42篇第438.8节的规定。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c)(1) 自2023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合同评级期起生效,如果某个MLR报告年度的比率未达到85%的最低MLR标准,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提供该MLR报告年度的汇款。本部门应基于计划特定原则确定计划每个评级区域的汇款金额,并应计算与每笔汇款相关的联邦和非联邦份额金额。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c)(2) 在本部门将任何适用财政年度内收取的任何汇款资金中相应的联邦份额金额返还给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根据本节汇出的剩余金额应转入Medi-Cal贷款偿还计划专项基金,用于第14114节所述的Medi-Cal医生和牙医贷款偿还计划。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d)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且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节的规定不适用于根据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的分包合同,为注册在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中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承保医疗服务的医疗服务计划。本款自2022年7月1日起失效。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e) 本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以下所有信息: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e)(1) 所有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总MLR。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e)(2) 每个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MLR,以及,如适用,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合同的、根据CalAIM条款和条件要求报告MLR的每个分包计划或其他授权实体的MLR。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e)(3) 每个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支付的任何所需汇款,以及,如适用,每个分包计划或其他授权实体根据CalAIM条款和条件应向该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支付的任何所需汇款。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1) “医疗损失率 (MLR) 报告年度”应具有与《联邦法规典籍》第42篇第438.8节中该术语所定义的相同含义。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指与本部门签订合同,根据以下任何一项为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的任何个人、组织或实体: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i) 第2.7条款(始于第14087.3节)。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ii) 第2.8条款(始于第14087.5节)。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iii) 第2.81条款(始于第14087.96节)。
(i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iv) 第2.82条款(始于第14087.98节)。
(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v) 第2.91条款(始于第14089节)。
(v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vi) 第8章第1条款(始于第14200节)。
(v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vii) 第8章第7条款(始于第14490节)。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2)(A)(B) 就(c)款所述的汇款要求而言,“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不包括根据本章或第8章(始于第14200节)与本部门签订合同的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本项自2024年1月1日起失效。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f)(3) “CalAIM条款和条件”应具有与第14184.101节(c)款中该术语所定义的相同含义。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g) 本部门应寻求其认为实施本节所需的任何联邦批准。本节仅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到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实施。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2(h)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部分第3.5章(始于第11340节)的规定,本部门可以通过计划函件、计划或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全部或部分地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Section § 14197.3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在医疗保健服务被拒绝、更改或延迟时,向受益人提供书面通知。如果受益人希望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上诉必须在30天内解决。然而,在个人健康面临风险的紧急情况下,快速上诉程序必须在72小时内解决问题。快速程序适用于等待可能严重危及受益人健康或功能能力的情况。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是指任何通过州合同提供服务的组织或实体,包括各种医疗保健和牙科护理计划。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a)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应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提供及时且充分的不利福利决定通知,符合《联邦法规》第42篇第438.404、438.408和438.10节的要求。就本款而言,“不利福利决定”指以下任一情况: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a)(1) 第10950节所述的任何行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a)(2) 根据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合同,符合承保和支付条件的任何医疗保健服务,已被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或其签约提供者之一的决定拒绝、修改或延迟。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b) 除(c)款另有规定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自收到上诉之日起不超过30个日历日内解决上诉。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c)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在收到快速上诉后不超过72小时内解决该上诉。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建立并维持一个快速审查程序,供受益人或受益人的提供者基于以下任一情况请求快速解决上诉: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c)(1) 如果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就受益人的请求确定,或提供者在代表受益人提出请求或支持受益人请求时表明,在(b)款所述的时间框架内进行标准解决所需的时间可能严重危及受益人的生命、身心健康,或达到或恢复最大功能的能力。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c)(2) 当受益人的状况使其面临对其健康的迫在眉睫的严重威胁时,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丧失生命、肢体或其他主要身体功能,或(b)款所述的时间框架将对受益人的生命或健康有害,或可能危及受益人恢复最大功能的能力。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 就本节而言,“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指根据以下任一情况与部门签订合同,向已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的任何个人、组织或实体: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1) 第2.7条(自第14087.3节起),包括根据第14087.46节制定的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2) 第2.8条(自第14087.5节起)。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3) 第2.81条(自第14087.96节起)。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4) 第2.82条(自第14087.98节起)。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5) 第2.9条(自第14088节起)。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6) 第2.91条(自第14089节起)。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7) 第8章(自第14200节起),包括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8) 第8.9章(自第14700节起)。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3(d)(9) 根据加州Medi-Cal 2020示范项目(编号11-W-00193/9)授权的县级药物Medi-Cal有组织交付系统,该项目经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批准并载于《特殊条款和条件》。就本款而言,“特殊条款和条件”应具有第14184.10节(o)款所规定的相同含义。

Section § 14197.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针对那些被允许使用不同就医标准的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如果这些计划的参保人需要前往超出标准时间或距离的地方才能看专科医生,计划必须帮助他们在规定的时间或距离限制内,在附近找到合适的专科医生并预约。计划可以与专科医生以商定费率签订协议,或者安排与网络内的专科医生预约。

如果没有专科医生可用,可以安排交通前往专科医生处。计划必须告知受影响的成员这些替代性就医标准。本条款还明确了“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和“专科服务提供者”的含义,涵盖了包括牙科和药物项目在内的各种合同。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a)(1) 已获得部门批准使用根据第14197条 (f) 款规定的替代性就医标准的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参保人请求,如果该参保人需要出行距离或时间超出根据第14197条 (c) 款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则该计划应当协助该参保人在根据第14197条 (c) 款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以及根据第14197条 (d) 款规定的预约时间标准内,获得与适当专科服务提供者的预约。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a)(2) 为遵守第 (1) 款规定的协助参保人的要求,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应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a)(2)(A) 尽最大努力在根据第14197条 (c) 款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以及根据第14197条 (d) 款规定的预约时间标准内,与适当的专科服务提供者建立一项针对特定成员的个案协议,协议费率可为医疗补助按服务收费费率或由专科服务提供者和计划双方协商同意的费率。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a)(2)(B) 在根据第14197条 (c) 款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以及根据第14197条 (d) 款规定的预约时间标准内,安排与网络内的专科服务提供者进行预约。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a)(3) 如果参保人居住区域内,在适用的时间或距离标准内没有设有诊所的专科服务提供者,或者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内,已根据第 (2) 款 (A) 项的规定,尝试为任何参保人与专科服务提供者建立一项针对特定成员的个案协议,但该提供者拒绝签订针对特定成员的个案协议,则第 (1) 款的要求不适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b) 如果专科服务提供者无法根据 (a) 款的规定,在根据第14197条 (c) 款规定的时间或距离标准以及根据第14197条 (d) 款规定的预约时间标准内,向参保人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如 (a) 款所规定,则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或医疗补助按服务收费计划(由部门酌情决定)应当为参保人安排医疗补助承保的交通服务,以便根据第14132条获得医疗补助承保的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c) 已获得部门批准使用根据第14197条 (f) 款规定的替代性就医标准的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当以部门确定的方式和时间框架,告知其受影响的成员已批准的替代性就医标准。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 “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指任何与部门签订合同,根据以下任一规定向已注册的医疗补助受益人提供服务的个人、组织或实体: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A) 第2.7条(自第14087.3条起),包括根据第14087.46条制定的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B) 第2.8条(自第14087.5条起)。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C) 第2.81条(自第14087.96条起)。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D) 第2.82条(自第14087.98条起)。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E) 第2.91条(自第14089条起)。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F) 第8章(自第14200条起),包括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G) 第8.9章(自第14700条起)。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1)(H) 根据第5.5条(自第14184条起)在加州医疗补助2020示范项目下授权的县级药物医疗补助有组织交付系统,或适用的后续示范项目或豁免。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4(d)(2) “专科服务提供者”与“专科医生”具有相同含义,如第14197条 (i) 款第 (2) 项所定义。

Section § 14197.4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阐述了公立医院系统在“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 program)中的作用,该计划旨在为低收入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法规强调了这些医院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培养医疗专业人员方面的重要性。法律规定,“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必须协商并实施支付费率,以确保这些医院的参与和财务稳定。这包括根据联邦指导方针和基于绩效的质量激励措施,直接增加对医院的支付。法规要求这些财务安排符合联邦标准,并涉及利用政府间转移支付进行资金支持。这项法律还包括确保合规的机制,例如对不合规行为的潜在处罚,以及医院在必要时提起违约诉讼的能力。最后,法规强调了获得联邦批准的必要性,以及为实现财务和计划目标而调整支付的可能性。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a) 州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各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a)(1) 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在“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 program)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本州不成比例的低收入“医疗补助”受助者和无保险人群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由于“医疗补助计划”覆盖了本州约三分之一的人口,这些基本公共医疗系统的实力对于加州人民的健康和福祉至关重要。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a)(2) 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为低收入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并为整个社区提供挽救生命的创伤、烧伤和灾难响应服务,同时培养下一代医生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例如护士和辅助医疗专业人员,这些人员对于实现更高效和以患者为中心的新型团队协作护理模式至关重要。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a)(3) 鉴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依赖“医疗补助计划”资金为所有人提供优质护理,无论其保险状况、支付能力或其他情况如何,以及这些公立医院系统在管理式医疗下提供“医疗补助计划”服务的显著比例,以及与“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相关的联邦要求,州立法机关打算继续为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提供支持。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a)(4) 州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和可能签订合同为“医疗补助计划”受益人提供服务的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应真诚地协商并实施合同费率、服务提供和安排以及成员分配,以确保“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和指定公立医院系统的持续参与,并维持“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受益人和其他低收入患者获得服务的机会。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a)(5) 州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为确保“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并支持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参与“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该部门应向“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提供精算上合理的费率,以反映为遵守与“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相关的联邦要求而实施的定向合同服务支付。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 自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2017-18州财政年度起,以及自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2023日历年度起,以及此后每个适用的州财政年度或费率年度,无论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该部门应要求每个“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按照符合联邦要求并如本款所述的定向支付方法确定的金额,增加对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合同服务支付。定向支付可以作为定向支付池的分配、统一的美元或百分比增长,或基于其他基础来确定和应用,并可以纳入病情严重程度调整或其他因素。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1) 定向支付可以分别核算住院医院服务和非住院医院服务。定向支付应针对不同类别的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分别制定和应用。该部门应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如适用)协商,建立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如适用)的类别,这些类别应符合 (a) 款和 (d) 款中规定的目标,并考虑到所提供服务的差异、服务交付系统以及从“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承担的风险水平。对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由加州大学运营、由多家急症护理医院组成的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一级或二级创伤指定,以及承担提供住院医院服务的风险。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2) 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为实现 (a) 款和 (d) 款中确定的目标,该部门应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或“医疗补助计划”管理式医疗计划,或所有这些机构协商,制定并实施定向支付计划,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2)(A) 部门应在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如适用)协商后,每年前瞻性地确定将根据本分项规定支付给各类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款项总额,并确定每个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分类。一旦部门确定了某个特定州财政年度或费率年度内每个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分类,该分类在不早于次年之前不得更改。对于2017-18州财政年度之后的州财政年度或费率年度,支付给一类指定公立医院系统的款项总额应考虑对前一年可用总额的趋势调整,但须根据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分类的变化、联邦法律要求的变化、根据分项 (c) 支付款项规模的变化或其他重大变化进行任何修改。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2)(B) 部门应在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如适用)协商后,制定确定每个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所需定向支付款项的方法。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2)(C) 在满足分项 (a) 和 (d) 中确定的目标或遵守联邦要求的必要范围内,部门可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如适用)协商,调整或修改任何一类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定向支付款项总额,确定任何一类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内定向支付款项分配的方法,并可修改、合并或细分根据第 (1) 款设立的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类别。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2)(D) 在确定了每个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类别的定向支付款项总额和分配方法后,部门应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以及每个受影响的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协商,讨论其对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按人头付费费率设定过程和定向支付要求实施(包括适用的临时和最终支付流程)的影响,以确保100%的总额支付给适用的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3) 所需的定向支付款项应由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以部门规定的形式和方式,作为对原本支付给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合同服务款项总额的调整进行支付。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4) 本分项规定的定向支付应由每个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如适用)按照以下所有参数和部门发布的任何指导进行实施和记录: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4)(A)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应确定合同服务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包括按服务收费、按人头付费或其他允许的方式。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与指定的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如适用)商定的合同服务支付费率应在不考虑本节要求的定向支付和质量激励支付的情况下确定和记录。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4)(B) 根据本分项提供的所需定向支付增强款项不得取代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在适用州财政年度或费率年度内原本应支付给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或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的款项,且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或保留款项,从而导致本分项要求的款项直接或间接减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b)(4)(B) 适用于与向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系统付款相关的、在paragraph (1)中描述的自愿性政府间转移时,部门应与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系统协商,制定并维护一项协议,以确定根据本section规定,与每个适用州财政年度或费率年度的付款相关的非联邦份额的可用资金。本section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或以其他方式改变部门为资助Medi-Cal管理式医疗支出中的非联邦份额而接受政府间转移的任何现有权力。
(g)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g)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g)(1) 本section仅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实施。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g)(2) 对于本section全部或部分实施的任何州财政年度,且无论任何其他法律如何规定,部门或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均无需根据Section 14182.15, 14199.2, 或 14301.5进行任何付款。本section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或以其他方式限制相关方之间可能协商并同意的付款金额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subdivision (c)所述的质量激励付款计划之外,继续现有或创建新的质量激励或按绩效付费计划,以及可能超出subdivision (b)要求的定向付款金额的合同服务付款。
(h)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h)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h)(1) 部门应寻求本section中规定的定向付款和质量激励付款所需的任何联邦批准。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h)(2) 部门应与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以及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协商,就根据本section的subdivisions (b) 和 (c)设立的定向付款水平的制定事宜,并应与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以及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协商,就本section项下付款的实施事宜。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h)(3) 署长在与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以及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协商后,可在必要范围内修改本section中规定的要求,以符合联邦要求或最大限度地利用可用的联邦财政参与。如果联邦批准仅在有重大限制或修改的情况下可用,或者如果联邦医疗补助计划发生变化导致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或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当前可用的资金损失,部门应与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以及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如适用)协商,以考虑替代方法。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i)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部分Chapter 3.5(自Section 11340起)的规定,部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计划信函、提供者公告或其他类似指示来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section,而无需采取监管行动。部门应利用适当的程序,确保受影响的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区级和市级公立医院以及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如适用)及时获知并可查阅根据此权限发布的适用指南,并且该指南在根据本section进行的所有付款最终确定之前保持公开可用。
(j)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1) (A) 根据subdivisions (b) 和 (c)向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支付的定向付款和质量激励付款,应在部门与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协商后确定本section的实施在财政或计划上不再支持Medi-Cal计划之日或之后开始的州财政年度或费率年度的第一天停止生效。此决定应仅基于以下因素: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1)(i) 在相关州财政年度或费率年度,预计可用的非联邦份额资金不足以支持根据subdivisions (b) 和 (c)向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支付款项的实施。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1) “合同服务付款”指根据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的网络提供者合同,向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包括按服务收费、在服务付款扣留或扣除前按人头付费的金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用于向注册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合格Medi-Cal受益人提供的医疗必需且受保的服务、药品、用品或其他项目,不包括向同时符合Medicare和Medi-Cal计划资格的个人提供的服务,以及根据(l)款批准的任何额外排除项。合同服务包括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根据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的网络提供者合同提供、负责提供、安排或支付的所有受保服务、药品、用品或其他项目。如果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将服务安排或支付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分包或委托给一个独立的实体,“合同服务付款”也包括由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提供或负责的、在分包或委托安排服务范围内的金额,前提是指定公立医院系统与主要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了网络提供者合同。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2) “指定公立医院”的含义与第14184.10条(f)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3) “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指指定公立医院及其附属的政府实体诊所、执业机构和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包括《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1部第4章第5节(始于第101850条)和第5.5节(始于第101852条)中描述的各自附属医院管理局和县政府实体。
(4)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指根据以下任何一项与部门签订合同的适用组织或实体: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i) 第2.7条(始于第14087.3条)。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ii) 第2.8条(始于第14087.5条)。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iii) 第2.81条(始于第14087.96条)。
(i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iv) 第2.82条(始于第14087.98条)。
(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v) 第2.91条(始于第14089条)。
(v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vi) 第8章(始于第14200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B)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B)(i) 根据第8.9章(始于第14700条)签订合同为Medi-Cal受益人提供精神健康护理的精神健康计划。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B)(ii) 根据第14088.85条运营的、不涵盖住院服务的计划,例如初级保健病例管理计划。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4)(A)(B)(iii) 根据第8.75章(始于第14591条)运营的老年人全方位护理计划组织。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5) “网络提供者”的含义与《联邦法规法典》第42卷第438.2条中定义的该术语含义相同,并且不包括指定公立医院系统或地区和市级公立医院根据旨在为单一特定患者的单次住院提供特定范围服务的协议(包括任何直接相关的后续护理、门诊就诊或服务,或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或其分包商签订的协议函或单一病例协议等其他类似患者特定非网络合同安排)提供或安排服务的情况。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j)(6) “地区和市级公立医院”指第14184.10条(k)款中定义的非指定公立医院,该医院是一个或多个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合同网络提供者,并且根据第14184.50条设立的PRIME计划拥有批准的项目计划,或根据部门根据(h)款(1)项获得的联邦批准的适用条款,被授权参与质量激励定向支付计划。

Section § 14197.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外部质量审查组织(EQRO)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分析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某些数据。EQRO会为每个计划和县收集详细信息,例如有多少请求是关于提供者访问的替代标准,以及有多少例外情况被批准。

目标是评估所提供的覆盖范围和服务,例如患者需要出行多远才能获得护理、签约提供者的百分比以及消费者投诉。这些信息必须以清晰的图表形式呈现并公开。此外,法律规定EQRO报告个人在护理机构中被安置地与居住地之间的距离。这些数据必须有助于了解护理机构中个人的经历。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a) 作为《联邦法规》第42卷第438.364节所要求的年度详细技术报告中,联邦要求的外部质量审查组织(EQRO)对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审查的一部分,自2018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合同期生效,由部门指定的EQRO应按计划和按县汇编(b)分节所述的数据,旨在告知第14197节要求实施的状况。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 EQRO汇编的信息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A) 计划服务区域内关于时间和距离的替代访问标准请求数量,按提供者类型(包括专科医生)以及按成人和儿童分类。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B) 预约时间标准的允许例外情况数量(如果已知),按提供者类型(包括专科医生)以及按成人和儿童分类。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C) 针对替代访问标准请求,最近的网络提供者与离该提供者最远的受益人邮政编码之间的距离和驾驶时间。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D) 受替代访问标准或允许例外情况影响的受益人近似数量。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E) 计划服务区域内,按提供者和专科类型划分的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合同的提供者百分比。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F) 按邮政编码以及提供者和专科类型划分的替代访问标准请求的批准或拒绝数量,以及批准或拒绝替代访问标准请求的原因。如果批准获得授权,批准原因应说明批准是否因以下任一原因而授予: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F)(i) 所请求邮政编码中没有提供者。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F)(ii)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无法与所请求邮政编码中的一个或多个提供者签订合同。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G) 确保网络外访问的流程。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H) 合同签订工作的描述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原因解释。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I) 部门批准或拒绝替代访问标准请求的时限。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1)(J) 消费者投诉(如有)。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2)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b)(2)(1)段所述信息应以图表形式呈现,以便在县、提供者类型和计划之间进行比较。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c) EQRO应制定一种方法,评估有助于了解被安置在专业护理机构或中级护理机构的个人经历以及他们被安置地与居住地之间距离的信息。EQRO应在EQRO年度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技术报告中报告使用此方法的结果。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5(d) 部门在公开本节所述信息时,应遵守《联邦法规》第42卷第438.364节(c)款的要求。

Section § 1419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基于成本报销诊所定向支付计划”,该计划不早于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它确保了被称为“基于成本报销诊所”(CBRC)的诊所,由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按照基于成本的按服务收费方式获得服务报酬,但向同时符合Medicare和Medi-Cal资格的患者提供的服务除外。

部门将增加分配给这些计划的资金,以支付这些款项,同时不减少诊所现有的报酬。来自县或公共实体的自愿性资金可以支持这项举措的非联邦份额。部门有权根据联邦批准和财务考量调整或暂停支付。它可以通过各种非监管方式传达变更,并且需要联邦批准才能实施该计划。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但不早于2019年7月1日,基于成本报销诊所定向支付计划应予实施。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b)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b)(1) “基于成本报销诊所”或“CBRC”具有与第14105.24节(a)款所述提供者相同的含义。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b)(2) “基于成本报销诊所定向支付计划”或“CBRC DPP”或“计划”,指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2篇第438.6节(c)款或其他适用的联邦授权实施的一项定向支付举措,该举措要求受影响的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向作为网络提供者的CBRC支付报酬,针对向适用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参保人提供的所有网络合同服务,其报销方式应与第14105.24节所述的Medi-Cal基于成本的按服务收费方法相同。为本计划之目的,向同时符合Medicare和Medi-Cal计划资格的参保人提供的服务不包括在内。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b)(3)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或“计划”具有与第14197.4节(m)款(4)项所述相同的含义。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b)(4) “网络提供者”具有与第14197.4节(m)款(5)项中定义的该术语相同的含义。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c)(1) 部门应在每个财政年度增加支付给受影响计划的按人头付费金额,增加额度为部门认为计划遵守本节要求所需的金额,但须以(d)款所述的非联邦份额资金的可用性为前提。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c)(2) 根据本节支付的定向支付金额不得取代计划在适用财政年度原本应支付给CBRC的金额,且计划不得收取费用或保留金额,导致本节要求金额的直接或间接减少。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d)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d)(c)款所述增长的非联邦份额可通过受影响县或其他公共实体根据第14164节进行的自愿性政府间转账提供资金。经年度预算案拨款后,每个财政年度首三千万美元 ($30,000,000) 的非联邦份额,或部门根据(e)款(2)项确定的任何较少金额,应由为此目的拨给部门的其他州资金提供。在提供任何政府间资金转账时,每个转账实体应以部门规定的形式和方式证明,转账资金符合适用医疗补助法律规定的联邦财政参与资格。根据本节进行的任何政府间资金转账,就所有联邦法律而言,应被视为自愿的。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部门不得征收第14301.4节(d)款所述的费用或任何其他类似费用。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e)(1) 部门应根据其认为适当的周期性基础,与受影响的县进行协商,以评估本节规定的定向支付在特定财政年度的实施在多大程度上可能获得联邦批准,并继续在财政和计划上支持Medi-Cal计划。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e)(2) 在根据(1)项与受影响县协商后,部门可采取以下任一行动: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e)(2)(A) 减少在该适用财政年度将支付的CBRC DPP支付总额。如果部门选择减少支付总额,则根据(d)款规定,在适用财政年度首先作为非联邦份额提供的州资金金额应按部门计算和确定的金额减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e)(2)(B) 选择在适用财政年度或多个财政年度不实施CBRC DPP支付。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在部门实施CBRC DPP支付的任何财政年度,(d)款所述的州资金金额不应计入第17612.5节(b)款(7)项中定义的总收入。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5(g)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编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部门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计划函件、提供者公告或其他类似指示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而无需采取监管行动。

Section § 1419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新系统,规定加州儿童医院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如何通过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获得报销。它要求州政府制定具体的支付方法,以确保这些医院获得适当的报销并符合联邦法规。法律还规定,实施此系统必须获得联邦批准,并且每年将从州普通基金中拨出 1.15 亿美元来支持这些支付。但是,如果满足某些条件,例如根据其他州规定增加了报销,这笔金额可能会减少。其目标是为儿童医院提供额外资金,而不是取代它们已经获得的款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a)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a)(1) “儿童医院”具有第 10727 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a)(2)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具有第 14184.101 节 (j) 款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对于不早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的服务日期,部门应建立或修订一项或多项适用于儿童医院的定向支付报销方法。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应根据部门根据本节和根据 (e) 款发布的指导建立的定向支付安排的要求,向儿童医院报销。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c) 部门应与儿童医院代表协商,并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 42 卷第 438.6(c) 节中描述的定向支付安排要求以及任何相关的联邦指导,确定根据本节授权的定向支付的形式和方式。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d) 在实施本节时,部门应寻求其认为必要的任何联邦批准。本节仅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且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到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实施。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e)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 2 卷第 3 编第 1 部分第 3.5 章(自第 11340 节起)的规章制定规定,部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计划信函、提供者公告、信息通知或其他类似指示,全部或部分实施本节,而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f) 部门应制定根据 (b) 款和 (c) 款实施的支付方法和参数,并可修订这些方法和参数,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d) 款的要求获得或维持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g) 不早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开始,尽管有《政府法典》第 13340 节的规定,每年一亿一千五百万美元 ($115,000,000) 应从普通基金持续拨付给部门,以支持根据本节实施的支付,但该金额可根据 (h) 款进行调整。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h) 如果《2024 年保护医疗保健可及性法案》(A.G. No. 23-0024) 获得选民批准,并且如果儿童医院根据第 14199.108 节、第 14199.108.3 节、第 14199.112 节或第 14199.116 节获得增加的报销费率或支付,或者如果儿童医院根据第 14105.200 节 (c) 款获得资助的增加的报销费率或支付,则根据 (g) 款规定可用于向儿童医院定向支付的金额以及根据 (c) 款定向的金额,可由卫生保健服务部确定的此类增加的估计总额减少,每年减少金额不超过七千五百万美元 ($75,000,000)。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6(i)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根据本节实施的支付旨在增加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或部门原本应支付给儿童医院的金额。立法机关的意图并非让根据本节实施的支付取代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计划或部门原本应支付给儿童医院的金额。

Section § 14197.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确保其成员能够及时获得针对潜伏性和活动性结核病(TB)的服务。这包括协调医疗服务,例如检查、药物治疗和检测,以确保快速开始治疗。这些计划还必须与地方卫生部门合作,监测那些有不遵守用药计划风险的患者。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7(a) 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应确保针对潜伏性结核感染和活动性结核病提供医疗服务,并与地方卫生部门的结核病控制项目协调,为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的计划参保人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7(a)(1) 为所有疑似或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的计划参保人安排和协调门诊诊断和治疗服务,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传染性患者隔离和治疗的延误。这些门诊服务应包括体格检查、药物治疗、实验室检测和放射学检查。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7(a)(2) 根据该计划与部门的现有合同,与地方卫生部门协商,评估每位需要接受抗结核药物治疗的计划参保人不遵守药物治疗的风险。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7(b) 就本节而言,“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含义与第14197.08节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Section § 14197.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如何终止合同或对未能遵守合同、法律或监管要求的承包商(如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施加处罚。如果承包商不符合标准,局长可以终止合同、采取纠正措施或实施各种制裁,包括罚款。这些罚款可以按日计算,并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或其对受益人的影响等因素。如果未能满足联邦参与标准,合同必须终止。承包商有权对决定和制裁提出上诉,临时制裁适用于紧急情况。如果违规导致罚款,这些资金可以从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从罚款中收取的非联邦资金可用于改善Medi-Cal计划。本节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但需等待选民批准《精神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a)(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局长发现与本部门签订提供医疗服务合同的实体(承包商),包括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或预付医疗计划,未能遵守合同要求、州或联邦法律或法规、州计划或经批准的豁免,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局长可终止合同或施加本节规定的制裁。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a)(2)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发现缺陷导致不当拒绝或延迟提供医疗服务、可能危及患者护理、承包商提供者网络中断、未能批准连续护理、已发生或将发生的索赔未获或将不获赔偿,或承包商向本部门提交所需报告的延迟。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b) 局长可通过任何方式确定不合规或正当理由的发现,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结果、调查、合同合规性审查、质量改进系统监控、日常监控、设施现场调查、就诊和提供者数据提交、申诉和上诉、网络充分性审查、及时获取服务要求评估、利用数据审查、医疗计划评级系统、公平听证决定、受益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投诉、举报人以及承包商的自我披露。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c)(1) 除非局长认定承包商提供的医疗服务对Medi-Cal受益人的健康构成即时威胁,否则应承包商请求,本部门应在承包商收到终止合同意向通知后30天开始举行公开听证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c)(2) 本部门应在听证会上提交证据,表明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c)(3) 本部门应指派一名行政法法官,该法官应在听证会结束后30天内向本部门提交关于终止合同的书面建议。
(4)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c)(4)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c)(4)(A) 应向承包商、通过承包商接受服务的Medi-Cal受益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发出合理的听证通知,包括局长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个人和组织。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c)(4)(A)(B) 通知应说明终止的生效日期和理由。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 代替终止合同,局长有权要求或实施纠正计划,并对承包商因不合规或正当理由的发现施加以下一项或多项制裁,包括但不限于(a)款中规定的制裁: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1) 暂时或永久暂停注册和营销活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2) 要求承包商暂停或终止承包商人员或分包商。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3) 发布(j)款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临时暂停令。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4) 实施符合《联邦法规》第42卷第438.706节中规定的要求的临时管理。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5) 暂停未选择医疗服务承包商的参保人的默认注册。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 施加符合《联邦法规》第42卷第438.704节中规定的金额和违规行为的民事罚款,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A) 每次认定以下情况的上限为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A)(i) 承包商未能根据法律或其与本部门的合同,向合同涵盖的参保人提供其被要求提供的医疗必需服务。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A)(ii) 承包商向参保人、潜在参保人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歪曲或伪造信息。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A)(iii) 承包商直接或通过代理人或独立承包商间接分发未经州批准的营销材料,或包含虚假或实质性误导性信息的材料。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B) 每次认定以下情况的上限为十万美元 ($100,000):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B)(i) 承包商基于参保人的健康状况或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对参保人实施歧视行为。这包括终止参保或拒绝为受益人重新参保,除非医疗补助计划允许,或采取合理预期会阻碍其医疗状况或病史表明可能需要大量未来医疗服务的受益人参保的做法。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B)(ii) 承包商向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或部门提供虚报或伪造的信息。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d)(6)(C) 对于主任认定因分段 (B) 的子句 (i) 项下的歧视性做法而未参保的每位受益人,限额为一万五千美元 ($15,000)。此制裁受分段 (B) 项下十万美元 ($100,000) 的总限额约束。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 尽管已对分段 (d) 的第 (6) 款中列出的违规行为施加金钱制裁,主任仍可根据本节基于以下任何一项施加金钱制裁: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1) 承包商违反联邦或州法规或规章。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2) 承包商违反其与部门签订的合同条款。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3) 承包商违反州计划或已批准豁免的条款。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4) 承包商未能达到部门设定的质量指标或基准。部门对最低质量指标或基准所做的任何更改,凡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生效的,均应在适用的报告或绩效衡量期之前确定,除非联邦政府另有要求。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5) 承包商未能证明其拥有充足的网络以满足其服务区域内的预期利用率。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6) 承包商未能遵守网络充足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联邦或州法律、法规、州计划或合同中规定并提前发布到部门互联网网站上的标准和公式,对时间与距离、及时获取以及提供者与受益人比例的要求。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7) 承包商未能遵守纠正行动计划的要求。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8) 承包商未能及时准确提交网络提供者数据。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9) 主任发现承包商在医疗服务提供方面存在缺陷。
(10)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10) 主任发现承包商的运营存在缺陷,包括及时支付索赔。
(1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11) 承包商未能遵守报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加州法规》第22篇第53862节中规定的要求。
(1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e)(12) 承包商未能及时准确处理申诉或上诉。
(f)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f)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f)(1) 根据分段 (e) 施加的金钱制裁可单独和独立评估,也可按承包商未能纠正已发现缺陷的每一天进行评估。对于影响受益人的缺陷,每位受影响的受益人构成一项单独的违规行为。金钱制裁应按以下金额评估: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f)(1)(A) 首次违规最高可达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f)(1)(B) 第二次违规最高可达五万美元 ($50,000)。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f)(1)(C) 每次后续违规最高可达十万美元 ($100,000)。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f)(2) 对于对从分段 (n) 的第 (2) 至 (4) 款(含)所述的一个或多个重新调整账户获得资金的承包商施加的金钱制裁,部门应计算归属于承包商的资金的百分比,每月根据分段 (n) 的第 (2) 至 (4) 款(含)进行抵销,直到抵销金额等于根据第 (1) 款施加的罚款金额。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g) 根据本节评估制裁时,主任应根据以下一个或多个非排他性因素确定每次违规的适当罚款金额: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g)(1) 违规行为的性质、范围和严重性,包括对受益人的潜在损害或影响。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g)(2) 承包商的善意或恶意。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g)(3) 承包商的违规历史。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g)(4) 违规行为的故意性。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g)(5) 承包商配合部门调查的性质和程度。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g)(3) 处罚的收取应予暂停,直至部门最终决定的生效日期。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m)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所有审查施加处罚的听证会,包括临时暂停令、根据 (n) 款扣留或抵销资金,或根据 (o) 款临时扣留资金,应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00171 节规定的程序举行。
(n)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1) 如果局长根据本节对承包商施加金钱处罚,但 (2) 至 (5) 款(含)所述承包商除外,处罚金额可通过从应付给承包商的人头费或其他相关款项中扣留来收取。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2) 如果局长对从心理健康子账户、心理健康公平子账户、地方收入基金的车辆牌照征收账户或心理健康账户获得资金的承包商施加金钱处罚,局长可以从相应的账户中抵销金钱处罚。该抵销受 (q) 款 (2) 项的约束。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3) 如果局长对从 2011 年地方收入基金的行为健康子账户获得资金的承包商施加金钱处罚,局长可以从该账户中抵销归属于适用承包商的分配款项中的金钱处罚。该抵销受 (q) 款 (2) 项的约束。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4) 如果局长对从审计长有权向承包商进行分配的另一个心理健康或物质使用障碍重组基金获得资金的承包商施加金钱处罚,且 (2) 和 (3) 款所述资金不足以实现本款所述目的,局长可以酌情从这些资金中抵销金钱处罚。该抵销受 (q) 款 (2) 项的约束。
(5)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5)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5)(A) 如果局长根据第 5963.04 节 (e) 款施加金钱处罚,局长可以从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抵销归属于适用承包商的分配款项中的金钱处罚。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5)(A)(B) 对于单个承包商,部门不得通过抵销方式收取超过在特定月份内归属于该承包商的行为健康服务基金分配总额的 25%。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n)(5)(A)(C) 如果部门在特定月份未能收取对承包商施加的金钱处罚的全部金额,部门应在后续月份继续抵销归属于该承包商的金额,直至收取全部金钱处罚。该抵销受 (q) 款 (3) 项的约束。
(o)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o)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o)(1) (A) 无论何时,只要部门认定心理健康计划或与部门签订合同提供药物医疗补助服务(Drug Medi-Cal services)的实体违反了州或联邦法律、本章、第 8 章(自第 14200 节起)、第 8.8 章(自第 14600 节起)或第 8.9 章(自第 14700 节起)的规定,或任何法规、州计划、经批准豁免的条款或条件,或其与部门合同的条款,部门可以暂时扣留联邦财政参与款项以及从 (n) 款 (2) 至 (4) 项(含)所列账户中支付的款项。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o)(1)(B) 部门应暂时扣留其认为必要的金额,以确保心理健康计划或与部门签订合同提供药物医疗补助服务的实体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o)(1)(C) 部门应在其认定心理健康计划或与部门签订合同提供药物医疗补助服务的实体已符合规定时,发放暂时扣留的资金。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o)(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o)(2)(A) 心理健康计划或与部门签订合同提供药物医疗补助服务的实体可以根据本款,按照 (k) 和 (m) 款所述程序对临时扣留的施加提出上诉。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o)(2)(A)(B) 临时扣留的施加应予暂停,直至部门最终决定的生效日期。
(p)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p) 本节应与任何其他授权部门对承包商施加处罚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适用法律一并解读,并适用于这些法律之外。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B) Beginning July 1, 2024, and continuing until June 30, 2027, 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 in law, nonfederal moneys collected by the department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except for moneys collected from a contractor funded from one or more of the realigned accounts described in paragraphs (2) to (4), inclusive, of subdivision (n), shall be deposited into the General Fund for use and, upon appropriation by the Legislature, for the nonfederal share of Medi-Cal costs for health care services furnished to children, adults, seniors, and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persons dually eligible for the Medi-Cal program and the Medicare Program.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2)(A) Monetary sanctions imposed via offset on a contractor that is funded from one or more of the realigned accounts described in paragraphs (2) to (4), inclusive, of subdivision (n) shall be redeposited into the account from which the monetary sanctions were offset pursuant to paragraphs (2) to (4), inclusive, of subdivision (n).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2)(A)(B) The department shall notify the Department of Finance of the percentage reduction for the affected county.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2)(A)(C) The Department of Finance shall subsequently notify the Controller, and the Controller shall redistribute the monetary sanction amount to nonsanctioned counties based on each county’s prorated share of the monthly base allocations from the realigned account.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2)(A)(D) With respect to an individual contractor, the department shall not collect via offset more than 25 percent of the total amount of the funds distributed from the applicable account or accounts that are attributable to the contractor in a given month.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2)(A)(E) If the department is not able to collect the full amount of monetary sanctions imposed on a contractor funded from one or more of the realigned accounts described in paragraphs (2) to (4), inclusive, of subdivision (n) in a given month, the department shall continue to offset the amounts attributable to the contractor in subsequent months until the full amount of monetary sanctions has been collected.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3) Monetary sanctions imposed via offset on a contractor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e) of Section 5963.04 shall be redeposited into the account from which the monetary sanctions were offset pursuant to paragraph (5) of subdivision (n).
(r)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r) Notwithstanding Chapter 3.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1340) of Part 1 of Division 3 of Title 2 of the Government Code, the department may implement, interpret, or make specific this se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by means of plan or county letters, information notices, plan or provider bulletins, or other similar instructions without taking any further regulatory action.
(s)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s) This section shall be implemented only to the extent that necessary federal approvals have been obtained and that federal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is available.
(t)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 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contractor” means an individual, organization, or entity that enters into a contract with the department to provide services to enrolled Medi-Cal beneficiaries or other individuals receiving behavioral health services, as applicable, pursuant to any of the following: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1) Article 2.7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087.3), including dental managed care programs developed pursuant to Section 14087.46.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2) Article 2.8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087.5).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3) Article 2.81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087.96).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4) Article 2.82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087.98).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5) Article 2.9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088).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6) Article 2.91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089).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7) Chapter 8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200), including dental managed care plans.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8) Chapter 8.9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700).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9) A county Drug Medi-Cal organized delivery system authorized under the California Medi-Cal 2020 Demonstration pursuant to Article 5.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4184) or a successor demonstration or waiver, as applicable.
(10)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10) Chapter 2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650) of Part 2 of Division 5, solely for purposes of imposition of corrective action plans, monetary sanctions, or temporary withholds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e) of Section 5963.04.
(1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11) Section 12534 of the Government Code.
(1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12) 根据州法律和联邦《社会保障法》第 1915(c) 条 (42 U.S.C. Sec. 1396n(c)) 的家庭和社区替代方案 (HCBA) 豁免。
(1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t)(13) 根据第 8.75 章(自第 14591 条起)的老年人全方位综合护理计划 (PACE)。
(u)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u)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在 2024 年 3 月 5 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14197.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追踪未完成所需血铅筛查的儿童参保人。每三个月,他们必须识别出仍需进行这些测试的儿童,并提醒医疗保健提供者执行这些测试,同时告知家长铅暴露的危险。部门必须确保计划遵守规定,维护六岁及以下儿童未进行筛查的记录,并接收年度报告以进行审计。如果筛查被拒绝,必须在儿童的医疗记录中进行记录。未能成功进行筛查的尝试被视为符合规定的努力。该法律还允许部门通过各种书面形式提供指导,而无需启动新的监管程序。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a) 部门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之间的合同应要求该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a)(1) 每季度识别所有未完成根据《加州法规》第17篇第1部第9章(自第37100条起)要求进行的血铅筛查测试的儿童参保人。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a)(2) 每季度提醒根据《加州法规》第17篇第37100条负责对儿童参保人进行定期健康评估的签约网络提供者(即医疗保健提供者),其有义务为该儿童进行所需的血铅筛查测试,并有义务向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提供口头或书面的预警指导,其中至少应包括儿童可能因接触铅而受到伤害的信息。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b) 部门应制定并实施程序,并可根据第14197.7条施加制裁,以确保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符合(a)款规定的要求。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b)(1) 作为这些程序的一部分,部门应要求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维护所有六岁及以下未进行所需血铅筛查的儿童参保人的记录,并识别未进行所需血铅筛查的年龄,包括在每个年龄段没有任何已完成血铅筛查记录的儿童,并每年以及应要求向部门提供该记录,以用于审计和合规目的。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b)(2) 如果儿童参保人,或儿童参保人的父母、监护人或授权代表拒绝进行所需的血铅筛查测试,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确保由儿童参保人(如果是已解放的未成年人)或儿童参保人的父母、监护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一份自愿拒绝声明,并将其记录在儿童参保人的医疗记录中。如果拒绝方拒绝签署自愿拒绝声明,则应在儿童参保人的医疗记录中注明。有记录的未能成功提供血铅筛查测试的尝试应被视为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符合(a)款要求的证据。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是指根据以下任何一项与部门签订合同,向已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一般医疗保健服务的个人、组织或实体: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A) 《健康与安全法》第101部第4部分第3章(自第101675条起)。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B) 第2.7条(自第14087.3条起),不包括根据第14087.46条制定的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C) 第2.8条(自第14087.5条起)。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D) 第2.81条(自第14087.96条起)。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E) 第2.82条(自第14087.98条起)。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F) 第2.9条(自第14088条起)。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G) 第2.91条(自第14089条起)。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1)(H) 第8章(自第14200条起),不包括根据第14087.46条制定的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c)(2) “网络提供者”具有《联邦法规》第42篇第438.2条中相同的含义。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8(d)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部门可以通过计划或县级信函、信息通知、计划或提供者公告或其他类似指示,全部或部分地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而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Section § 14197.09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确保所有直接接触患者的人员都完成培训,学习如何为跨性别者、性别多元者和间性人(TGI)提供尊重和包容的医疗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了解TGI群体受压迫的历史、使用正确的姓名和代词,以及个人价值观与职业责任之间的区别。此外,计划还必须更新其提供者名录,以标明哪些提供者提供性别肯定服务。这项法律旨在促进包容性医疗服务,并要求计划承担责任,由部门监督合规情况,必要时可实施制裁。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1) No later than 12 months after the working group develops its recommendations for curriculum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b) of Section 150950 of the Health and Safety Code, and no later than March 1, 2025, a Medi-Cal managed care plan shall require all of its subcontractors, downstream subcontractors, and all of its managed care plan staff who are in direct contact with beneficiaries in the delivery of care or beneficiary services to complete evidence-based cultural competency training for the purpose of providing trans-inclusive health care for individuals who identify as transgender, gender diverse, or intersex (TGI).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2) An evidence-based cultural competency training implemented pursuant to paragraph (1) shall include all of the following: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2)(A) Information about the effect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ongoing personal effects, of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exclusion and oppression of TGI communities.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2)(B) Information about communicating more effectively across gender identities, including TGI-inclusive terminology, using people’s correct names and pronouns, even when they are not reflected in records or legal documents; avoiding language, whether verbal or nonverbal, that demeans, ridicules, or condemns TGI individuals; and avoiding making assumptions about gender identity by using gender-neutral language and avoiding language that presumes all individuals are heterosexual, cisgender or gender conforming, or nonintersex.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2)(C) Discussion on health inequities within the TGI community, including family and community acceptance.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2)(D) Perspectives of diverse, local constituency groups and TGI-serving organization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California Transgender Advisory Council.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2)(E) Recognition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personal values and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ies with regard to serving TGI people.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2)(F) Facilitation by TGI-serving organizations.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3) Cultural competency training implemented by a Medi-Cal managed care plan that includes TGI components, as required by its managed care plan contract with the department, shall meet this requirement. This cultural competency training shall consider recommendations made by the working group pursuant to Section 150950 of the Health and Safety Code.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4) Use of any training curricula for purposes of implementing paragraph (1) shall be subject to approval by the department, following stakeholder engagement with local constituency groups and TGI-serving organization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California Transgender Advisory Council.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a)(5) After first-time completion of the evidence-based cultural competency training, in the form of initial basic training, an individual described in paragraph (1) shall complete a refresher course if a complaint has been filed, and a decision has been made in favor of the complainant, against that individual for not providing trans-inclusive health care, or on a more frequent basis if deemed necessary by the Medi-Cal managed care plan or the department for purposes of providing trans-inclusive health care.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b)(1) No later than 12 months after the working group develops its recommendations for curriculum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b) of Section 150950 of the Health and Safety Code, and no later than March 1, 2025, the department shall develop and implement procedures, and may impose sanctions pursuant to Section 14197.7, to ensure that a Medi-Cal managed care plan is compliant with the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subdivision (a).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b)(2) The department shall track and monitor complaints received by the department related to trans-inclusive health care and publicly report this data with other complaint data on its website or with other public reports containing complaint data.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c) 在工作组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0950条(b)款制定其课程建议后不迟于12个月,且不迟于2025年3月1日,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在其提供者名录中或通过其提供者名录提供信息,并通过其呼叫中心提供可访问的信息,以识别该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的网络内提供者中哪些已确认其提供并已提供性别肯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女性化乳房整形术、男性胸部重建术、乳房切除术、性别确认面部手术、子宫切除术、卵巢切除术、阴茎切除术、睾丸切除术、女性化生殖器整形术、阴蒂增大术、阴茎成形术、阴囊成形术、声音男性化或女性化、与性别不安或双性人状况相关的激素治疗、性别肯定妇科护理,或与性别不安或双性人状况相关的声音治疗。当网络内提供者请求将其作为提供性别肯定服务的提供者纳入或排除时,此信息应进行更新。本法案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改变任何商业机构根据《昂鲁民权法案》(《民法典》第51条)和其他适用法律,向客户或患者提供充分和平等服务(无论其性别和其他受保护特征如何)的义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是指根据以下任何一项与部门签订合同,向已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一般医疗保健服务的个人、组织或实体: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A) 第2.7条(自第14087.3条起),不包括根据第14087.46条制定的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B) 第2.8条(自第14087.5条起)。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C) 第2.81条(自第14087.96条起)。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D) 第2.82条(自第14087.98条起)。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E) 第2.9条(自第14088条起)。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F) 第2.91条(自第14089条起)。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G) 第8章(自第14200条起),不包括牙科管理式医疗计划。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H) 第8.9章(自第14700条起)。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1)(I) 根据第5.5条(自第14184条起)授权的加州Medi-Cal 2020示范项目、根据第14184.401条授权的加州推进和创新Medi-Cal示范项目,或适用的后续示范项目或豁免下的县级药物Medi-Cal有组织交付系统。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2) 本节中对“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施加的要求也适用于根据第8.75章(自第14591条起)运营的老年人全方位护理计划(PACE)组织。(b)款中描述的制裁也适用于PACE组织,可由部门或州公共卫生部根据第14592条或适用于PACE组织的其他任何规定施加。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3) “TGI”是指跨性别者、性别多元者或双性人。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4) “TGI服务组织”具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0900条(f)款(2)项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d)(5) “跨性别包容性医疗保健”是指符合TGI身份个体护理标准的综合医疗保健,尊重个体的身体自主权,不对个体的性别做出假设,接受性别流动性和非传统性别表达,并以同情、理解和尊重对待每个人。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e)(1)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部门在未采取任何进一步监管行动的情况下,应通过全县信函、计划信函、计划或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来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直至法规通过。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09(e)(2) 部门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条起)的要求,在2027年7月1日前为本节目的通过法规。在法规通过之前,部门应根据《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每半年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状况报告。

Section § 1419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没有获得管理式医疗保健部的许可,它仍然必须遵守《健康与安全法》某章节中列出的具体要求,以便在向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时,确保为Medi-Cal参保人提供服务的医疗保健计划有统一的标准。

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指的是任何与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签订合同的实体,旨在为Medi-Cal参保人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9(a) 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部门应要求未经管理式医疗保健部许可的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在服务适用的Medi-Cal受益人时,遵守《健康与安全法》第2部第2.2章第11.9条(自第1399.870节起)中的适用要求。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9(b) 就本节而言,“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指根据本章或第8章(自第14200节起)与本部门签订综合风险合同,为已注册的Medi-Cal受益人提供承保的全面医疗保健服务的个人、组织或实体。

Section § 14197.1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州政府部门与替代医疗服务计划 (AHCSP) 合作,在 AHCSP 已提供商业保险的指定区域内,作为符合条件的受益人的主要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提供者。符合条件的群体包括与 AHCSP 有过联系的人,例如前成员、有家庭成员注册的人、通过默认流程分配的人以及寄养受益人。

该法律规定了合作条件,例如联邦批准、受益人资格要求以及特定的区域覆盖资格。它强调 AHCSP 承诺与当地医疗中心合作并增加注册人数。合同必须符合全州医疗补助标准,但差异必须在谅解备忘录中记录。

部门必须在合同生效前检查 AHCSP 是否符合行为健康网络标准,并将报告其遵守所施加标准的情况。该法律还规定,部门可以免除这些合同的一些监管要求,并要求定期向立法机构报告其执行情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但须遵守 (e) 和 (g) 款的规定,部门可以与一个或多个替代医疗服务计划 (AHCSP) 签订综合风险合同,作为主要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为 (b) 款所述的符合条件的受益人提供服务,这些受益人位于部门根据 (c) 款指定的地理区域内,并且这些区域是 AHCSP 已在个人、小型团体或大型团体市场提供商业保险的区域。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 以下注册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的受益人群应有资格注册或选择继续注册根据 (a) 款与部门签订合同的 AHCSP: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1) 曾是 AHCSP 的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成员的受益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含首尾两天)的任何时间。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2) AHCSP 的现有成员,正在转入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3) 在受益人医疗补助资格生效日期之前的 12 个月内任何时间曾是 AHCSP 成员的受益人。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4) 与 AHCSP 有家庭关联的受益人。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5) 曾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含首尾两天)的任何时间注册 AHCSP 以外的其他主要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受益人,但根据与该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的分包合同,被分配给 AHCSP 并由其负责。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6) 居住在部门为本款目的批准的地理区域内,且部门已根据 (a) 款与 AHCSP 签订合同的双重资格受益人。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7) 在本州接受寄养服务或根据第 300 条通过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服务而符合资格的受益人,或根据第 14005.28 条符合资格的前寄养青年,居住在部门已根据 (a) 款与 AHCSP 签订合同的地理区域内。根据本段曾注册 AHCSP 作为其主要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受益人,即使不再根据第 300 条通过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服务,也可以继续留在 AHCSP。
(8)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8)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8)(A) 未在 (1) 至 (7) 段(含首尾段)中列出的受益人,居住在部门已根据 (a) 款与 AHCSP 签订合同的地理区域内,并根据部门针对未按照第 14016.5 条选择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的受益人的默认注册流程被分配给 AHCSP。部门应根据 AHCSP 的预计承载能力,每年确定每个适用县或地理区域受益人默认注册 AHCSP 的比率。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b)(8)(A)(B) 如果 (A) 分段所述的默认注册 AHCSP 导致在第 14016.55 条 (c) 款所述的适用县或多个县中,连续两个月默认注册率达到或超过 20%,部门可以选择不进行一次性受益人调查,尽管有第 14016.55 条 (c) 款的规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部门可以与 AHCSP 签订合同,使其作为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在本州任何根据 (g) 款可获得并已获得联邦批准的地理区域内,AHCSP 在该区域保持适当的执照或获得管理式医疗保健部门批准的豁免,并且 AHCSP 已在该区域的个人、小型团体或大型团体市场提供商业保险。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部门可以签订一份涵盖 AHCSP 被批准作为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运营的所有地理区域的单一综合风险合同,或签订多份合同以服务不同的地理区域。如果部门签订单一综合风险合同,人头费率应按县或区域确定。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c)(1) AHCSP 不得拒绝根据 (b) 款符合资格的任何个人注册,除非部门或管理式医疗保健部门已命令 AHCSP 停止在适用服务区域内的注册。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c)(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11(c)(2)(A) AHCSP 不得自行取消 (b) 款所述的任何符合资格的受益人的注册。

Section § 14197.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在其运营的每个县内,努力与顶尖的癌症中心签订合同,为被诊断患有复杂癌症的参保人提供服务。如果未能达成合同,患者可以请求转诊至网络外中心,但需遵守支付协议。这些计划必须便利符合条件的患者获得必要的癌症治疗服务,并且不能仅仅根据诊断任意拒绝。

被诊断患有复杂癌症的参保人必须被告知他们有权请求转诊至专业癌症中心。复杂癌症诊断包括标准治疗失败的病例,特别是晚期或罕见癌症。这些术语的定义可能会定期更新。该法律涉及联邦批准以确保实施,并概述了与癌症治疗中心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对于其合同项下的承保福利(如适用),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1) 在其运营的每个县内,在其签约的提供者网络和其分包的提供者网络(如适用)中,真诚努力与至少一家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I社区肿瘤学研究计划(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签订合同,以便向任何被诊断患有复杂癌症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提供服务。就本款而言,如果存在州级注册途径,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应注册加入Medi-Cal计划;或者,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审查该机构的资质,以确保其能满足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合同所需的参与标准。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A) 允许任何被诊断患有复杂癌症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请求转诊,通过以下任何网络内提供者获得医疗必需的服务,除非参保人选择不同的癌症治疗提供者: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A)(i) 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A)(ii) NCORP附属机构。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A)(iii) 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A)(B)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A)(B)(i) 如果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根据第 (1) 款的真诚签约努力未能成功,则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允许参保人请求转诊,通过网络外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网络外NCORP附属机构或网络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获得医疗必需的服务,除非参保人选择不同的癌症治疗提供者。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2)(A)(B)(i)(ii) 第 (i) 项仅适用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与网络外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网络外NCORP附属机构或网络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就支付达成协议的情况。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3)(A) 在根据第 (2) 款批准转诊请求后,允许被诊断患有复杂癌症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通过签约的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签约的NCORP附属机构或签约的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根据其病情和已确定的医疗必需需求,获得肿瘤科、血液科或其他相关专家的服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3)(A)(B) 如果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根据第 (2) 款 (B) 项将患有复杂癌症的参保人转诊至网络外专家,则本款仅适用于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与该网络外专家就支付达成协议的情况。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4) 拒绝参保人的转诊请求应基于治疗提供者的以下认定:在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接受服务的请求并非医疗必需;所请求的服务在该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不可用,或不适用于参保人的癌症诊断;或者,该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是网络外提供者,且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与该网络外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未能就支付达成协议。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5) 确保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提供的服务在数量、持续时间和范围上足以满足治疗参保人病情的医疗必需。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a)(6) 不得仅仅因为参保人的诊断、疾病类型或病情而任意拒绝或减少所需服务的数量、持续时间或范围。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b) 如果参保人被诊断患有复杂癌症,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应告知所有参保人其有权请求转诊,通过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指定的综合癌症中心、NCORP附属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学术癌症中心获得护理。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1)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1)(A) “复杂癌症诊断”指没有标准FDA批准治疗方法,或已知的针对转移性癌症的高效疗法已失败的诊断,以及以下任何诊断: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晚期、复发性、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和多发性骨髓瘤(包括BPDCN和T细胞白血病和淋巴瘤),以及晚期、复发性、对标准FDA批准治疗方案难治的实体瘤,晚期罕见实体瘤(尚无已知有效标准治疗方案),或根据 (d) 款 (2) 项确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晚期”癌症指IV期转移性癌症。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1)(A)(B) 本部门有权根据 (d) 款中概述的程序,定期更新并进一步定义“复杂癌症诊断”。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2) “合格参保人”指参加特定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并被诊断出复杂癌症的个人。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3) “国家癌症研究所 (NCI) 社区肿瘤学研究计划 (NCORP) 附属机构”指通过NCORP获得NCI批准拨款,并提供癌症临床试验和护理交付研究的癌症中心。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4) “NCI指定综合癌症中心”指经NCI定期审查和评估确定,符合癌症预防、临床服务和研究持续标准的癌症中心。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 “合格学术癌症中心”指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科研和临床癌症中心: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A) 该机构在医学肿瘤学或血液学亚专科领域具有专业知识,涵盖 (1) 项中包含的每种诊断。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B) 该机构拥有可供合格参保人使用的1期、2期和3期临床试验组合。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C) 该机构提供医学肿瘤学、血液学或血液肿瘤学、放射肿瘤学或外科肿瘤学专科的进修项目。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D) 该机构提供住院和门诊支持性护理服务。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E) 该机构涵盖临床、解剖和分子病理学,并针对 (1) 项中包含的每种癌症类型具有亚专科专业知识。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F) 该机构提供经美国外科医师学会 (ACS) 癌症委员会 (CoC) 认证的项目。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c)(5)(G) 该机构的主校区获得细胞治疗认证基金会的认证。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d)(1)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本部门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全县信函、计划信函、提供者公告、信息通知或其他类似指导,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而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d)(2) 本部门应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一个程序,用于定期更新和进一步定义“复杂癌症诊断”。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e) 本部门应寻求其认为实施本节所需的任何联邦批准。本节仅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且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到其他损害的范围内实施。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45(f) 为实施本节之目的,本部门可以签订独家或非独家合同,或以招标或协商方式修订现有合同。根据本节签订或修订的合同应免于遵守《公共合同法典》第2部第2章(自第10100条起)的规定,并应免于接受总务部任何部门的审查或批准。

Section § 14197.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卫生部调整医疗补助行为健康系统合同中的某些要求,使其与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的要求保持一致。这些要求可能包括组织和人员配置、财务、信息技术系统、服务质量以及提供者网络管理等。部门还必须为评估行为健康服务设定质量标准。

法律要求行为健康系统每年向地方政府报告服务和支出情况,地方政府则需确认其履行了相关义务。此外,法律还允许在必要且符合联邦法律的情况下,在卫生、社会服务和刑事司法部门之间共享数据,并要求部门就数据共享规则提供指导。本法案仅在获得联邦批准和资金的情况下实施,并应不迟于2027年1月1日到位。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 部门可自行决定,在适用于医疗补助行为健康服务系统和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如第14184.101条 (j) 款所定义)的共同要求方面,调整其与医疗补助行为健康服务系统签订的合同条款,使其与该部门与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签订的合同条款保持一致。适用于双方实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1) 计划的组织和管理,包括主要行政人员配置要求。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2) 财务信息。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3) 信息系统。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4) 质量改进系统。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5) 利用管理。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6) 提供者网络。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7) 提供者薪酬安排。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8) 提供者监督和监测。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9) 服务的可及性和可用性,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行为健康服务的等候名单或证明没有等候名单。
(10)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10) 护理协调和数据共享。
(1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11) 会员服务。
(1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12) 会员申诉和上诉数据。
(1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13) 报告要求。
(1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a)(14) 部门确定的其他合同要求。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b) 部门应建立最低质量指标,以衡量和评估医疗补助行为健康服务系统所涵盖的服务和项目的质量和效力。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c)(1) 每个医疗补助行为健康服务系统应每年向县监事会报告利用率、质量、患者护理支出以及部门确定的其他数据。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c)(2) 监事会应每年向部门提交一份证明,证明该县正在履行其根据《政府法典》第30025条 (f) 款 (16) 项 (B) 分项 (i)、(iv) 和 (v) 子句的规定,提供重新调整的计划和服务的义务。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d)(1) 尽管有任何其他州或地方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本法典第5328条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812条和第11845.5条,在必要且符合联邦法律的范围内,允许部门、其他州部门(包括州公共卫生部和州社会服务部)、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如第14184.101条 (j) 款所定义)、医疗补助行为健康服务系统(如第14184.101条 (i) 款所定义)、县、医疗保健提供者、社会服务组织、护理协调和病例管理团队以及其他经授权的提供者或计划实体,以及所有这些实体的承包商之间共享健康、社会服务、住房和刑事司法信息、记录及其他数据。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d)(2) 部门应发布指南,明确允许的数据共享安排。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e) 就本条而言,“医疗补助行为健康服务系统”一词指根据第14184.400条和第8.9章(自第14700条起)与部门签订合同以提供受保行为健康医疗补助福利的实体或地方机构,或根据CalAIM条款和条件授权并在第14184.401条中描述的县级药物医疗补助有组织服务系统试点,或根据第5.5条(自第14184条起)授权的《医疗补助2020示范项目法案》。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f) 本条仅在已获得必要的联邦批准且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到其他损害的范围内实施。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7.71(g) 部门应不迟于2027年1月1日实施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