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健加州医疗补助2020年示范项目法案
Section § 14184
这项法律被称为“Medi-Cal 2020示范项目法案”。它强调扩大和改进Medi-Cal计划,该计划为超过1300万人提供医疗保健。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通过“全球支付计划”、“PRIME计划”和“全人护理”等项目,改善健康结果并降低成本。这些举措侧重于奖励价值、改善护理协调,并解决影响健康的更广泛问题,例如行为健康和住房等社会需求。
此外,“牙科转型倡议”旨在改善牙科护理的可及性和预防服务。该法案支持的目标包括提高医疗保健可及性和质量、推广基于价值的护理、为高风险患者整合不同类型的护理、加强公共医疗服务提供者,以及转向优先考虑质量而非数量的报销方式。
Section § 14184.10
本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Medi-Cal 2020示范项目背景下使用的术语。“示范项目”是一项健康倡议,旨在改善医疗服务,运行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关键定义包括旨在改善儿童口腔健康的“牙科转型倡议”,以及支持治疗无保险患者的公共卫生系统的“全球支付计划”。
“指定公立医院”指参与该项目的一系列医院,而“非指定公立医院”则指未明确列出的医院。其他术语阐明了财务方面,例如与服务大量无保险患者的医院的支付调整相关的“不成比例份额医院条款”,以及联邦政府的资助比例“联邦医疗援助百分比”。
“特别条款和条件”规定了项目的规则,“全人护理试点项目”是地方层面为特定人群协调护理的努力。本法规解释了这些术语如何与通过合作和高效利用资源来改善社区健康结果的更大目标相契合。
Section § 14184.20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如何实施“Medi-Cal 2020 示范项目”。该项目包含几个关键部分,例如“全球支付计划”、“PRIME 计划”、“全人护理试点项目”和“牙科转型倡议”。法律允许部门与各类公立医院和政府机构协商,并在必要时无需正式法规即可发布规则和指导意见。法律还明确,如果出现冲突,应以示范项目的“特别条款和条件”为准。
部门可以签订合同并寻求联邦批准,以确保示范项目能够妥善执行并获得资金。如果需要遵守联邦指导方针,可以对流程进行调整,但前提是这些调整不会显著改变对参与实体的支持水平。如果联邦财政支持减少,部门将努力调整支付方式以保留资金。项目结束后,可能会制定后续支付方法来支持参与者。
此外,部门可以为特定的健康项目申请联邦资金,以减少州政府开支,并将这些节省下来的资金转入普通基金。
Section § 14184.21
Section § 14184.30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某些公立医院在联邦医疗补助示范项目方面的支付方法和要求。它确保了在获得必要的联邦批准之前,Medi-Cal批准的医院可以继续沿用之前的支付系统。此外,它还说明了资金如何分配给医院,特别是那些参与全球支付计划或被指定为不成比例份额医院的机构。法律规定了在示范期或CalAIM期内,2015-16州财政年度及后续年度的支付如何调整,并明确了资格和资金分配程序。它还阐明了在联邦不予批准或延期影响医院支付时应采取的措施。
主要变化包括维持按服务收费的支付结构,并确保医院建设和服务持续符合资格并获得报销。详细说明了来自联邦的医院补充资金,并仔细阐述了这些资金的分配方法。法律规定了持续的报告和对账流程,特别是针对以前财政年度的支付,并要求根据可用资金进行调整。最后,它保留了某些条款,以确保符合先前的协议和标准。
Section § 14184.40
加州全球支付计划(GPP)允许公共卫生系统为无医保人士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时获得支付款,取代了旧的医院和安全网支付系统。该计划旨在通过使用基于服务价值和成本的积分系统,将重点转向更具成本效益、预防性和高价值的护理。这些积分决定了系统可以获得的支付款。此外,该计划整合了资金来源,并为卫生系统提供激励,以提供更高质量的护理。
该系统的资金来源于联邦拨款和公共医院的自愿转账,公共医院必须证明其资金符合联邦配套资格。如果医院超出其服务目标,可以通过重新分配其他医院未赚取的支付款来获得额外资金。报告系统和审计确保数据提交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该计划的修改在2021年之后仍在继续。
Section § 14184.50
加州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中的公立医院改革和激励(PRIME)项目旨在通过鼓励公立医院采用替代支付模式并达到特定的绩效目标,从而改善其医疗服务提供。两类实体符合资格:指定公立医院系统和区县/市级公立医院。除了常规的医疗补助资金外,它们可以通过参与达到既定目标和基准的项目来获得激励付款。
这些激励的资金来源包括通过政府间转移获得的联邦资金,以及为每个医院群体专门设立的资金池。每个参与实体必须提交一份五年计划和进度报告,以根据所达到的指标获得其份额。
该项目促进了医疗服务提供的改进以及与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计划更强的合同安排,强调数据共享和绩效改进,以确保更好的患者结果。总的来说,PRIME倡议旨在支持这些医院系统向基于价值的护理模式进行长期转型。
Section § 14184.60
加州的“全人照护(WPC)”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协调健康、行为健康和社会服务,改善高风险Medi-Cal受益人的健康和福祉。这些本地化试点为频繁使用多个系统并面临不良健康结果的脆弱人群整合照护。
该项目鼓励县、医疗保健机构和其他实体之间的协作,增强数据共享并减少不必要的急诊室就诊。每个全人照护试点由一个指定实体牵头,并吸纳地方机构和社区伙伴提供全面照护。
全人照护试点还通过建立住房支持服务和资金池来解决与住房相关的健康需求,这些资金池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供资,不使用州一般基金。参与是自愿的,牵头实体必须向州部门提交定期进展报告,这有助于在试点组之间分享最佳实践。
总体而言,全人照护项目致力于通过在服务目标人群的公共和私人组织之间建立关系、改善基础设施和协作,创建可持续的照护解决方案。
Section § 14184.70
牙科转型倡议(DTI)旨在改善加州0至20岁Medi-Cal儿童的牙科健康服务。目标是在五年内将接受预防性牙科护理的儿童数量提高10%。DTI包括四个重点领域:预防服务、龋齿风险评估、护理连续性和地方牙科试点项目。
对于在这些领域改进服务提供的合格提供者,将提供激励付款。安全网诊所和管理式医疗提供者地点也有资格获得这些付款,这些付款与常规报销是分开的。该项目每年最高拨款1.48亿美元,并为超额完成目标的提供者提供额外奖励。
Section § 14184.72
本节概述了评估牙科转型倡议(DTI)报告所需的内容。该报告必须详细说明DTI如何实施、已支付的激励金信息以及总支出。报告还应包含一份宣传计划,详细说明如何在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受益人中提高对儿童预防性牙科服务的认识,特别是针对年龄、地点或语言等特定群体。此外,每年应分析这些宣传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任何必要的修改。报告还应提供预防性和非预防性牙科服务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数据,评估衡量标准的有效性,分析人均成本变化,并解决项目完整性挑战。最后,报告应提供DTI有效性的总体评估以及吸取的经验教训。
Section § 14184.73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提交给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的牙科转型倡议(DTI)报告中需要包含的内容。具体来说,报告应解释该项目如何运作,明确负责的实体,并提供财务详情。它必须列出每个县提供的激励措施和总支出。报告还应评估该项目对幼儿的影响,涵盖龋齿风险评估、牙科检查、预防和治疗服务,以及牙科相关麻醉费用。
Section § 14184.74
本法律条款要求就一项与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相关的特定牙科健康计划的评估提交详细报告,特别是侧重于护理的连续性。报告必须包括:谁负责该计划的不同部分;按县划分的激励措施的财务细节;以及对提供给儿童的牙科护理的详细影响评估。报告还应讨论评估指标的有用性、成本变化、计划完整性面临的挑战,以及对计划活动的总体有效性审查,同时包含任何经验教训和改进建议。
Section § 14184.75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向联邦机构提交的关于地方牙科试点项目(作为牙科示范项目的一部分)的报告中必须包含的内容。报告必须详细说明项目是如何实施和选定的,包括已资助试点项目的细目、其预算、策略、目标人群、支付方式和目标。此外,它还要求评估每个项目的成功情况、面临的挑战和资金详情。最后,报告应评估该项目如何影响儿童牙科服务,并解决任何项目挑战。
Section § 14184.80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卫生部门与一个外部质量审查组织合作,对健康计划如何确保管理式医疗受益人获得护理服务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评估将涵盖各种类型的护理,并考虑投诉数据、公平听证会决定以及接受新患者的提供者数量等因素。
将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由消费者倡导者和健康计划代表等各方利益相关者提供意见。评估将衡量健康计划对网络和及时获取服务标准的遵守情况,并考虑地理差异以及来自不同时间点和来源的数据,例如远程医疗的可及性。
部门将发布一份报告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然后根据反馈进行修订,最终向联邦政府提交一份最终报告。
Section § 14184.90
这项法律允许在圣马特奥县设立一个牙科整合试点项目,作为Medi-Cal 2020示范项目的一部分,如果资金到位,最早于2019年7月1日启动。该项目旨在测试管理式牙科护理对口腔健康服务的可及性、质量和成本的影响。作为该试点项目的一部分,圣马特奥健康计划将取代目前按服务收费的牙科护理系统。
在项目启动前,部门将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并制定提高牙科护理可及性和利用率的目标。圣马特奥健康计划必须证明其符合所有准备就绪标准。该项目将持续六年,并且一项外部评估将评估其在实现目标以及对成本和提供者网络影响方面的成功。
这项评估的资金由圣马特奥健康计划提供,部门将寻求任何可用的联邦配套资金。实施需要联邦批准和联邦财政参与的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