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70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本章中术语的含义由本条文以及第11章(自第15600条开始)中列出的定义决定。

Section § 15701.4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针对因涉嫌虐待或忽视而面临严重伤害或死亡风险的成年人的“适当临时保护服务”。这些服务旨在保护个人并解决虐待或忽视的影响。服务范围广泛,可包括个案管理、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以及提供咨询、紧急服务、临时住所或交通。其他服务可能包括辅助设备、法律转介、心理服务和住房援助。

“适当的临时保护服务”是指为确保受危成人免受因涉嫌虐待或忽视而导致的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即时风险,并根据受危成人的需求纠正虐待或忽视的影响而提供的服务。这些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a) 社会服务个案工作和个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危成人的功能能力和社区资源的评估。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b) 制定适当的个性化服务计划。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c) 适当的转介和紧急响应服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d) 咨询服务。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e) 临时住所。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f) 紧急服务。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g) 喘息服务。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h) 替代住房和住房援助。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i) 家庭支持服务。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j) 辅助设备。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k) 交通运输。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l) 心理服务。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4(m) 其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向法律服务和倡导机构的转介。

Section § 15701.0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受危成人”的“适当临时住所”是什么。它包括家庭成员的住所、成人或老年护理机构、24小时医疗机构或任何合适的护理单元。这些住所必须对成人安全。法律明确规定,本章不能用于规避非自愿拘留或评估的法律程序,并且尊重选择祈祷而非医疗治疗的个人。此外,它还规定,根据本法规,监狱或矫正中心不能用作临时住所。

“适当的临时住所”指以下任何一种: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05(a) 属于受危成人家庭成员或近亲的住所或居所,前提是该住所或居所不会对受危或受扶养成人构成风险。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05(b) 经县指定为紧急避难所,并经加利福尼亚州许可,旨在满足老年人或受扶养成人需求的成人居住护理机构或老年人居住护理机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05(c) 经《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1250.2和1250.3条指定的24小时医疗机构。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05(d) 任何其他符合成人需求的住所、居所或集体护理单元。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05(e) 本章不得用于规避或取代根据第5部第1编第2章(自第5150条起)规定的非自愿拘留和评估程序。任何人不得仅因其自愿通过单独祈祷的精神方式而非医疗治疗来寻求治疗,而被视为“受危成人”。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5701.05(f) 本章不得用于将人员安置在《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条(j)款第(1)项所定义的监狱或矫正治疗中心。

Section § 15701.25

Explanation
“受危成年人”是指一位老年人或受抚养人,他们因涉嫌虐待或忽视而可能受到严重伤害或死亡。当他们无法保护自己免受所处危险境地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