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99.1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即使现有税费到期,加利福尼亚州也计划继续对管理式医疗组织征税。自2027年1月1日起,只要联邦法律允许,这项税费将继续征收,并由相关部门使用既定方法进行管理。根据2023年法律开发的模型将有助于实施这项税费。

税费的持续征收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3(a) 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意图是,在第14199.84条规定的税费到期后,永久持续征收管理式医疗组织提供者税。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3(b) 因此,在根据第7章第7.1条(自第14199.80条开始)征收的税费到期后,管理式医疗组织提供者税将自2027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如本条所规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3(c) 本部门应按照本条规定实施和管理该税费。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3(d) 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部门在实施本条规定的税费时,应大量利用为2023年法规第13章开发的模型和方法。

Section § 14199.124

Explanation

本节详细说明了部门应如何实施一项与医疗保健相关的特定税收。首先,它确保该税收遵守特定的现有限额和方法,这些限额和方法与之前其他医疗保健相关税收所使用的类似。部门必须确保该税收符合联邦医疗补助规定,以便获得政府的配套资金。

如果联邦规定发生变化,部门有责任调整税收以符合新要求,同时不得超过州设定的限额。部门还必须寻求联邦批准才能继续征收该税,因为它需要被认定为一项符合联邦资助条件的有效医疗保健相关税收。

部门可以灵活地对税收结构进行微小调整,但前提是必须与受影响的纳税人协商,并在任何调整生效前提供充足的通知。最后,部门可以设定一个特定的年份作为基准,用于计算该税收方案下健康计划的注册总人数。

税务实施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a) 在实施第14199.123条(b)款规定的税收时,本部门应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a)(1) 该税收不得超过第14199.126条规定的限额。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a)(2) 本部门采用的模型和方法应与第七章第7.1条(自第14199.80条起)规定的税收征收所依据的模型和方法基本相似。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a)(3) 该税收应符合适用于允许的医疗保健相关税收的联邦医疗补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联邦法规法典》第42卷第433.68条。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a)(4) 在符合第14199.126条规定的限额的前提下,本部门应努力最大限度地争取联邦配套资金。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b)(1) 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如果《联邦法规法典》第42卷第433.68条规定的要求,或本条规定的税收必须遵守的任何其他联邦法律规定,被修订或后续要求取代,本部门应确保根据本条征收的税收符合这些修订或后续要求。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b)(2) 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第14199.126条规定的限额不得超过。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c)(1) 自本章生效之日起,本部门应根据需要寻求联邦续期和重新授权,以继续征收本条规定的税收。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c)(2) 本部门应向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申请必要的批准,以实施本条。在收到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的批准,确认该税收是符合《联邦法规法典》第42卷第433.68条规定的允许的医疗保健相关税收,并有资格获得联邦财政参与之前,本部门不得征收或收取根据本条规定的税收。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d)(1) 在符合第14199.126条规定的限额的前提下,本部门在与受影响的纳税人协商后,可以修改或对本条中规定的任何方法、税额、税级或其他规定进行微小调整,只要这对于满足联邦法规或规章的要求、获得或维持联邦批准、或确保联邦财政参与可用或不被其他方式危及是合理必要的。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d)(2) 在进行或考虑进行第(1)款所述的任何调整时,本部门应在寻求联邦批准该调整之前至少90个日历日,与受影响的纳税人和利益相关者咨询委员会分享相关信息、提案、草案以及任何影响税负的信息。本部门应在调整生效前至少45个日历日,向受影响的纳税人提供任何最终税负调整的通知。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4(e) 在实施本条时,本部门可以设定一个特定的日历年作为基准年,并使用基准数据源来确定每个健康计划的第14199.83条(a)款第(1)至(6)项(含)所述的各项注册总人数,以2023年法规第13章中该条的文本为准。

Section § 14199.1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卫生部如何根据健康计划的医疗补助(Medi-Cal)及其他参保人数来计算和征收年度税款。每年之前,他们会确定每个健康计划应缴纳的税额。税款的计算基于健康计划中医疗补助(Medi-Cal)参保人和其他参保人的数量,并设有特定的税级。卫生部制定了具体的程序来征收此税、处理逾期付款,并在发现错误时修正参保数据。但是,如果数据修正导致税额增加,并且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健康计划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异议。重要的是,任何修改都不得超出另一相关条款中规定的税额限制。

税款计算与征收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a) 在每个适用的日历年度或数年之前,部门应计算受第14199.123节所征税款约束的每个纳税人的年度纳税义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b) 对于每个纳税期,部门应确定以下所有事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b)(1) 基于健康计划中可计数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参保人数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征税等级。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b)(2) 针对每个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征税等级的每个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参保人的税额。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b)(3) 受第14199.126节规定的限制,基于健康计划中可计数的其他参保人数的其他征税等级。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b)(4) 受第14199.126节规定的限制,针对每个其他征税等级的每个其他参保人的税额。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c) 税款的征收和支付程序、提供通知、逾期付款的利息费用(每年不超过10%)、罚款、退款以及健康计划责任转移后的纳税义务,应由部门根据第7章第7.1条(自第14199.80节起)的适用规定制定,除非本章另有规定。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d)(1) 局长可以纠正数据中任何已识别的重大或显著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总体累计参保人数、医疗保险(Medicare)累计参保人数、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累计参保人数、计划间累计参保人数、通过1959年《联邦雇员健康福利法》(Public Law 86-382)的累计参保人数以及其他累计参保人数。局长关于是否行使本款项下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以及局长根据本款项所作的任何决定,不受司法审查,但健康计划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085节提起强制令状,以纠正部门在纠正该健康计划数据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当该纠正导致该健康计划的税额增加时。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5(d)(2) 本款项授予局长的权力,不允许超出第14199.126节中规定的限制。

Section § 14199.12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对与参保人层级相关的某些税额设定了限制。每个参保人层级的每月税额不能超过 2.50 美元,并且一年内从所有层级征收的税款总额不能超过 3600 万美元。从 2030 年开始,每五年这些限制可能会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如果为了遵守联邦法律或获得联邦资金,自 2027 年起,这些限制可以被超出最多 10%。对这些限制的任何其他更改都必须遵循其他地方规定的特定程序。

税额限制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a) 尽管本章或任何其他法律有任何其他规定,并且除分节 (b) 和 (c) 另有规定外,本条征收的税款应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a)(1) 任何其他征税层级的每位参保人税额不得超过每月两美元五十美分 ($2.50)。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a)(2) 在一个日历年内,对所有其他征税层级征收或通过其征收的税款总额不得超过三千六百万美元 ($36,000,000)。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b) 分节 (a) 的第 (1) 款和第 (2) 款中规定的美元金额,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部门可每五年增加一次,以反映以所有城市消费者物价指数 (CPI-U) 衡量的通货膨胀增长。应部门要求,主计长办公室应计算并公布本分节允许的调整。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c) 在寻求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日历年的联邦续期和重新授权时,如果这样做是遵守联邦法规或规章、确保联邦财政参与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联邦批准所必需的,部门可以不超过 10% 的幅度超出以下任一限制: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c)(1) 根据分节 (b) 修改的分节 (a) 中规定的限制。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c)(2) 根据分节 (b) 修改的分节 (a) 中规定的限制,并包括根据本分节进行的任何先前调整的金额。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6(d) 除分节 (b) 和 (c) 另有规定外,对分节 (a) 中规定的限制的所有其他更改,应仅根据第 14199.134 节进行。

Section § 14199.12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本条何时不生效。如果未能获得某项特定税收所需的联邦批准,本条在该日历年度内将停止生效。如果法院或联邦卫生部门裁定该税收在某些时期无法实施,本条也将停止施行。如果未能获得联邦批准,或者裁定该税收无法实施,主任必须在财政部和利益相关者团体的建议下,开展包括退款在内的收尾工作。重要的是,本条款不改变部门在医疗补助计划下监督服务获取和提供者参与的责任。部门仍需管理医疗补助服务的提供者费率和授权流程。

施行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7(a) 本条在任何日历年度的任何部分期间应不施行,如果部门未能获得针对根据第14199.123条征收的税款所需的联邦批准。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7(b) 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或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作出最终裁定,认定根据本条征收的税款无法在任何受影响的纳税期内实施后,本条应停止施行。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7(c) 在未能获得(a)款所述的联邦批准,或作出(b)款所述的最终裁定后,主任应与财政部和利益相关者咨询委员会协商,实施一项计划,以开展所有适当的收尾和结清活动,包括发放任何退款。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27(d) 本章不改变、修改或废除部门根据州和联邦法律,监督提供者参与和受益人根据加州医疗补助州计划或联邦批准的豁免获得应享服务的法律和财政责任。部门继续拥有充分的法律和财政责任,以调整本章范围内的计划、提供者或福利,以及本章未具体提及的那些的费率、支付方法和授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