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52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加州各县需要组建多学科团队,以更好地保护所有儿童免受性剥削。这些团队应侧重于早期发现、教育、案件管理以及专门为受害者开发服务。此外,鼓励各县制定机构间协议,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随时提供这些服务。

Section § 16524.7

Explanation

商业性剥削儿童项目是加州州社会服务部运营的一项计划,旨在帮助已成为或有可能成为商业性剥削受害者的儿童。该项目涉及向选择参与的县分配资金,这些资金用于培训县工作人员和寄养照护者,并为这些弱势儿童提供干预和预防服务。这些资金还可用于支持对高风险儿童的教育、聘请幸存者作为倡导者和教育者,以及与无家可归者收容所和LGBT组织等服务机构进行协调。

该项目旨在通过让各种县机构和利益相关者参与个案规划,确保寄养照护中的商业性剥削受害者及时获得服务。希望获得资金的县必须提交一份详细计划,说明如何使用这些资金,并包括组建一个多学科团队来服务受影响的儿童。该团队可由县儿童福利、缓刑、心理健康、药物滥用部门及其他部门组成,以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康复服务。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1) 特此设立商业性剥削儿童项目。该项目应由州社会服务部管理。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2) 该部门应与加州县福利主任协会协商,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法。根据本节分配的资金应用于支付与项目实施成本、预防和干预服务以及与已成为或可能成为商业性剥削受害者的儿童相关的培训费用。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3)(A) 资金应提供给选择参与该项目的县,用于向县儿童服务工作者提供培训,以识别、干预并向商业性剥削和贩运的受害者儿童(如适用)提供个案管理服务,并向寄养照护者提供培训,以预防和识别潜在受害者。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3)(A)(B) 该部门应签订合同,为县工作人员和寄养照护者提供培训。培训应与县福利主任协会、县儿童服务代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协商后选定并签订合同。该部门应与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协商并合作,为持牌寄养家庭的寄养父母提供培训。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 提供给选择参与该项目的县的资金应用于预防活动(包括培训县工作人员)、干预活动以及为商业性剥削受害者或有成为受害者风险的儿童提供的服务。这些活动和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A) 教育寄养儿童,帮助他们识别并避免商业性剥削。各县可将教育活动针对商业性剥削风险较高的寄养儿童。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B) 聘请商业性剥削幸存者从事以下所有活动: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B)(i) 向服务于商业性剥削受害者儿童的县工作人员提供支持。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B)(ii) 参与可能包括教育、培训和技术援助的活动。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B)(iii) 担任商业性剥削受害者儿童的倡导者,并向其开展外展和支持。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C) 与无家可归青年收容所和其他服务提供者协商和协调,这些服务提供者与处于或卷入商业性剥削风险过高的儿童(包括但不限于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青年组织)合作,就向商业性剥削受害者儿童开展外展和支持事宜进行沟通。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D) 雇用经过培训且专业化的县工作人员,以支持商业性剥削受害者儿童及其照护者,并提供个案管理以支持机构间和跨部门响应。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a)(4)(E) 根据第11460节,为被裁定符合第300节定义的商业性剥削儿童受害者安置到寄养家庭、亲属、寄养家庭机构认证家庭或其他专业安置机构提供补充寄养费率,以满足受害者增加的照护和监督需求。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b) 为该项目分配的资金不得取代现有项目的资金。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c)(1) 为确保商业性剥削儿童作为寄养照护中的受抚养人及时获得其有权获得的服务,在参与县,来自心理健康、缓刑、公共卫生和药物滥用障碍的县机构代表应参与个案规划,并协助将商业性剥削儿童与服务于儿童福利系统内儿童的服务联系起来,这些服务应在儿童的个案计划中确定,并可包括由县确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7(c)(2) 第(1)款所述实体应就这些儿童所需的治疗需求和康复支持向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提供意见,并可协助将这些儿童与符合其根据(d)款提交给部门的县计划的服务联系起来。

Section § 16524.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各县若想获得资金支持受性剥削儿童所需满足的要求。为了获得资金,各县必须制定一份协议,由县人类服务部门牵头,联合多个机构,以有效地为这些儿童提供服务。必须参与的机构代表包括缓刑部门、心理健康部门、公共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治安官部门等。该协议应侧重于提供协调一致的支持,采用多学科团队方法来规划和提供服务给受影响的儿童。如果一个县在某些机构被要求参与之前就已经制定了协议,那么修订该协议以纳入这些实体是可选的。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1) 根据本章选择接受“商业性剥削儿童项目”资金的每个县,应当制定一份机构间协议,用于服务受性剥削儿童。该县协议应由一个团队制定,该团队由县人类服务部门的代表牵头,并应包括以下每个机构的代表: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1)(A) 县缓刑部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1)(B) 县心理健康部门。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1)(C) 县公共卫生部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1)(D) 县少年法庭。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1)(E) 县教育局。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1)(F) 县治安官部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a)(2) 该团队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教育机构、地方执法部门、性剥削幸存者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提供者的代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b) 机构间协议至少应解决向受性剥削且符合第300条定义的儿童提供服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多学科团队方法,为这些儿童提供协调的案件管理、服务规划和各项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8(c) 根据本节要求,在将县教育局和县治安官部门纳入作为必要合作伙伴之前已制定协议的县,可以但并非必须修订协议,以反映这些实体的意见。

Section § 1652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社会服务部确保全州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能够收集有关遭受商业性性剥削的儿童受害者的数据。这包括被举报到虐待儿童热线的儿童,以及那些已经从县儿童福利或缓刑部门获得服务但后来被确认为剥削受害者的儿童。

该部门还必须提供关于县工作人员如何录入这些数据的必要说明。本条规定必须在2018年6月1日之前实施。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9(a) 州社会服务部应与县福利主任协会协商,确保全州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能够收集有关遭受商业性性剥削儿童的数据,包括被转介至虐待儿童热线的儿童,以及目前由县儿童福利和缓刑部门提供服务但随后被确认为商业性性剥削受害者的儿童。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9(b) 该部门应向县儿童福利和缓刑部门工作人员分发任何必要的数据录入说明。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9(c) 该部门应不迟于2018年6月1日实施本条。

Section § 16524.10

Explanation

截至2017年4月1日,加州社会服务部必须向立法机关报告一项旨在帮助商业性剥削儿童的计划的各个方面。他们需要提供详细信息,例如哪些县正在参与、各县服务了多少受害者、提供的服务类型以及正在使用的任何创新策略。报告还应指出在预防和支持这些儿童方面面临的进一步障碍和挑战。

加州社会服务部应不迟于2017年4月1日,就本章的实施情况向立法机关提供以下信息: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10(a) 参与的县。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10(b) 各县服务的受害者人数。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10(c) 提供的服务类型。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10(d) 关于与儿童、儿童服务提供者以及商业性剥削幸存者在预防、培训和服务方面的合作的创新策略。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6524.10(e) 识别在预防和服务商业性剥削儿童方面存在的进一步障碍和挑战。

Section § 16524.11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本章所列的各项规定或条款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