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390

Explanation
本法旨在建立一种方式,以解决州部门与那些共同提供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的地方机构之间的分歧。这包括提供财产、设施、人员、用品和设备等服务。

Section § 1039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部门必须提供一种方式,让儿童保育机构能够内部申诉关于合同条款的争议,或对部门审查结果提出异议。如果机构不同意部门在财政或项目审查期间的决定,它们可以使用部门设定的特定申诉程序正式提出异议。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1(a) 部门应提供内部申诉程序,以解决部门与根据第10268.5条提供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的签约机构之间,关于合同条款或条件的解释或适用方面的争议,或对部门因财政或项目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错误率通知)而作出的调查结果提出异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1(b) 签约机构有权根据部门根据 (a) 款制定的内部申诉程序,通过提交申诉请求,对财政或项目审查的调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错误率调查结果)提出申诉。

Section § 103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为提供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的机构提供独立的上诉程序。如果这些机构的合同被终止,或者他们被拒绝支付大部分合同款项,或者被要求退还大额多付款项,他们可以向行政听证办公室提出上诉。

在对被拒绝的付款或多付款项要求提出上诉之前,该机构必须已经提交了所有先前的报告表格。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2(a) 部门应根据第10268.5节,向每个提供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的签约机构提供独立的上诉程序,该程序应由行政听证办公室进行,并应在签约机构提出上诉申请后,在以下任何情况下提供: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2(a)(1) 终止签约机构的合同。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2(a)(2) 拒绝支付地方签约机构服务合同付款计划中超过4%或两万五千美元(以较少者为准)的款项。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2(a)(3) 要求汇回地方签约机构年度合同中超过4%或两万五千美元(以较少者为准)的多付款项。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2(b) 在针对根据(a)款第(2)项或第(3)项采取的行动提交上诉申请之前,签约机构应已向部门提交所有先前要求的标准月度或季度报告表格。

Section § 103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第10392条要求的任何听证会都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中规定的规则,除非本章中有具体指示另有规定。

Section § 103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行政听证办公室必须在1982年6月30日前制定关于如何进行某些听证会的规则。这些规则应涵盖提交申请和作出决定的时间表、通知相关方,以及必要时电子记录听证会的详细信息。

听证会将在萨克拉门托或洛杉矶的办公室举行,但在洛杉矶,听证会仅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小(低于20万美元)的地方机构。该办公室还可以在这些规则中包含其他相关事项。

行政听证办公室应于1982年6月30日前,通过管理听证会的规章,其中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4(a) 提交申请、开始听证和作出决定的截止日期。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4(b) 向受影响方发出通知。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4(c) 必要时,保持适当的电子记录和笔录规定的方式。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4(d) 听证会应在行政听证办公室位于萨克拉门托或洛杉矶的办公地点举行。但是,洛杉矶的听证会仅适用于与该部门签订年度合同总额低于二十万美元 ($200,000) 的地方签约机构。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4(e) 行政听证办公室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事项。

Section § 10395

Explanation

听证审查员做出的决定是参与合同的地方机构在行政程序中将收到的最终官方决定。这意味着一旦听证审查员做出决定,该地方机构在该程序中就不能再提出行政上诉了。

听证审查员的裁决应为提供给地方签约机构的最终行政裁决。

Section § 10396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部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必须首先向相关地方机构提供书面通知。该通知需要解释采取行动的原因,并概述地方机构如果希望对该决定提出申诉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Section § 1039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部门如何对与服务提供机构签订的合同进行分类。分为三类:“清晰合同”、“临时合同”和“有条件合同”。“清晰合同”表示没有问题。“临时合同”适用于新服务或新机构,每年审查以确保合规。“有条件合同”适用于未达到所需财务或项目标准的机构,并且必须包含详细的改进计划。如果六个月内未取得显著进展,合同可能会被终止。有条件机构会获得技术援助以解决问题,任何机构都可以在60天内书面请求援助。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7(a) 部门应建立合同分类系统,用于识别、监督承包商并向其提供技术援助,具体如下: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7(a)(1) 清晰合同。此类指定应授予既非第 (2) 款所述的临时合同,也非第 (3) 款所述的有条件合同的合同。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7(a)(2) 临时合同。此类指定适用于机构就任何特定服务签订的首份合同,或适用于现有签约机构就新型、修改型或不同类型服务签订的合同。临时合同的期限由部门酌情决定,旨在确保签约机构在合同被指定为清晰合同之前,能够证明其符合财务和项目要求。合同状态应每年审查。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7(a)(3) 有条件合同。此类指定适用于授予存在高风险的签约机构的合同,该机构表现出财务或项目不合规,或同时表现出财务和项目不合规。拥有一个或多个被指定为有条件合同的签约机构,就所有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而言,被视为在部门处于有条件状态,并受制于任何被认为合理的、旨在确保合规的限制。有条件合同应包括一份详细说明不合规事项、为避免合同终止并使机构获得清晰合同状态而必须满足的标准以及技术援助计划的明细表。未能在该指定后的六个月内证明在财务或项目合规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应构成违约,并可能导致合同根据第 10392 条的规定,因第 10398 条或第 10400 条中规定的任何适用原因而被终止。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7(b) 拥有有条件合同的机构应获得部门儿童保育和发展司的技术援助。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7(c) 尽管有 (b) 款规定,但应向任何在收到请求后 60 天内向其指定的顾问或行政人员提出书面请求的签约机构提供技术援助。

Section § 103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签约机构有严重不当行为的证据,例如欺诈、滥用资金、贪污或不安全条件等,其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具体来说,威胁或贿赂官员、虐待儿童、盗窃以及未能支付或报销等行为都被列举在内。此外,如果机构停止运营或未能按时支付员工工资或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的费用,其合同也可能被终止,除非是由于州政府拨款延迟。机构可以对这些终止提出上诉,并且必须通过专人送达或挂号信收到通知。部门需要在法律修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这些规定告知儿童保育承包商。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 签约机构若出现以下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且有书面证据证明这些行为或不作为,经部门总法律顾问审查并建议后,其合同可立即终止: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1) 欺诈,或串谋欺诈。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2) 滥用或挪用州或联邦资金,包括违反第10399条规定。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3) 贪污。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4) 威胁州政府官员人身或其他伤害。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5) 贿赂或企图贿赂州政府官员。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6) 不安全或不健康的物理环境或设施。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7) 经证实的虐待或猥亵儿童行为。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8) 未能报告涉嫌虐待或猥亵儿童行为。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9) 盗窃物资、设备或食物。
(10)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10) 未经部门许可停止运营,或出现表明放弃合同的行为或不作为。
(1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11) 根据第3章(自第10225条起)或第21章(自第10370条起)运营的项目,未能在签约机构根据《加州法规》第5篇第18226条通过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及时付款计划规定日期后的15个日历日内,全额报销经部门认定的大量经批准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除非该失败是由于延迟收到州政府拨款所致。
(1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a)(12) 根据本章运营的项目,未能在员工工资、联邦工资税或报销款项到期日后超过15天,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支付联邦工资税,或全额报销经部门认定的大量根据第8章(自第10250条起)与签约机构关联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除非该失败是由于延迟收到州政府拨款所致。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b) 根据本条规定合同被立即终止的机构,根据第10392条规定保留上诉权。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c) 尽管《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分部第5章(自第11500条起))中有任何送达规定,立即终止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通过隔夜邮件或挂号信送达部门备案的最新地址。送达可按民事诉讼中授权的方式证明。邮件送达在投递时即告完成。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8(d) 部门应在立法机关2013-14年度常会期间修订本条的法案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告知儿童保育和发展承包商本条规定。

Section § 103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机构雇佣了曾因滥用州或联邦资金或涉及道德问题的犯罪而被定罪的人来负责财务,那么该机构的合同可能会立即被终止。这需要有定罪的证据,并且得到部门总法律顾问的审查和建议。

这里所说的“负责财务的人”可以是任何有权管理或接触儿童保育和发展资金的人,无论他们是雇员、董事、董事会成员还是志愿者。

但是,如果该机构将有犯罪记录的人从财务职位上撤下,并保证不再让他们担任此类职务,那么部门就必须撤销终止合同的决定。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9(a) 机构若已安排或将某人安置于财政责任或控制职位,而该人曾被判犯有涉及滥用或挪用州或联邦资金的罪行,或涉及道德败坏的州或联邦罪行,则在有经文件证明的定罪证据,并经部门总法律顾问审查和建议后,其合同可根据第10398条立即终止。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9(b) 就本节而言,“财政责任或控制职位”包括任何指导或控制根据本章收到的州或联邦儿童保育和发展资金支出的权力,或任何获取该资金的权限,无论该权力或权限是基于该人员作为雇员、董事、经理、董事会成员或志愿者的身份,还是基于任何其他身份而授予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99(c) 如果机构在立即终止通知中注明的生效日期之前向部门提供证据,证明被定罪人员已被免除财政责任或控制职位,并提供保证该人员不会返回财政责任或控制职位,则部门应撤销终止行动。

Section § 10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托儿和发展合同只能因正当理由终止,并且必须在终止日期前至少 (90) 天发出通知,除非是其他条款中列出的特定原因。

Section § 10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地方机构的合同被终止时,除非是即时终止,否则它可以在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期间继续根据该合同工作。如果是基于特定条款的即时终止,合同将在终止通知中提及的日期停止,并且该机构不能继续运营。

根据第10392条(a)款定义的行动在上诉过程中应保持有效。然而,地方签约机构在终止上诉期间可以继续根据合同运营,除非该行动是根据第10398条和第10399条采取的即时终止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签约机构在即时终止通知中给出的生效日期之后不得继续根据合同运营。

Section § 104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部门根据特定条款签订的任何合同,都必须详细说明如何对根据这些合同作出的决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