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2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个特定部门管理所有针对流动儿童的保育和发展项目。它还强调,需要州级层面协调为流动家庭提供服务的不同机构,并希望有效整合现有针对流动人口的健康资金。

该部门应管理所有流动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此外,该部门应支持和鼓励所有向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机构进行州级协调,并支持和鼓励现有流动人口健康资金的州级协调。

Section § 102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什么是“流动农业工人家庭”,用于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它规定,这类家庭在申请这些服务前的一年内,至少一半的收入来自渔业、农业或相关工作。

它还概述了这些家庭的儿童入读儿童发展项目的优先顺序。优先级别最高的是那些经常为工作而搬迁的家庭。其次是那些在过去五年内曾为工作搬迁,目前收入依赖农业但已在农业区附近定居的家庭。第三是居住在农村地区并依赖季节性工作的家庭。最后,联邦资助的流动儿童发展项目的资格将遵循联邦规定。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6(a) 为本章之目的,“流动农业工人家庭”指在申请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之日前的12个月期间内,其总收入至少有50%来自渔业、农业或农业相关工作的家庭。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6(b) 流动农业工人家庭的儿童应根据以下优先顺序入读儿童发展项目: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6(b)(1) 家庭居无定所。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6(b)(2) 家庭在过去五年内符合第 (1) 款的条件,且目前收入依赖于农业就业,但目前已在农业区附近定居。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6(b)(3) 家庭居住在农村农业区,且依赖季节性农业工作。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6(b)(4) 联邦资助的流动儿童发展项目的服务资格和优先顺序应符合适用的联邦法规。

Section § 1023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部门制定专门针对流动儿童的有效保育和发展计划。这些计划必须包括社会服务,例如双语联络员,以连接流动儿童家长与托儿中心和相关社区服务,以及识别和解决家庭需求。

人员配备必须包括双语卫生专业人员,并反映儿童的文化和语言背景。应招募流动工人担任工作人员,并记录培训和职业晋升机会。

这些计划还必须提供健康服务,包括牙科筛查和后续治疗,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记录得到维护并根据需要进行转移。

部门应制定适当的流动儿童保育和发展计划、质量指标,包括第10208条(a)至(h)项(含)以及(k)至(m)项(含)规定的指标,以及以下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a) 社会服务。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a)(1) 流动儿童家长与中心或家庭托儿所之间的双语联络员,或两者兼有。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a)(2) 机构与相关社区机构和组织之间的联络,包括健康和社会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a)(3) 家庭需求的识别和记录,以及酌情进行后续转介。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b) 人员配备。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b)(1) 流动儿童保育和发展机构的每个项目点都应配备双语卫生人员。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b)(2) 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应反映所服务儿童的语言和文化背景。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b)(3) 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在儿童保育和发展计划中招募、培训和雇用流动人口。培训和职业晋升机会以及招聘和雇用工作的记录应提交给部门。员工培训应包括所服务儿童年龄段的保育和发展原则和实践。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7(c) 流动儿童保育和发展计划中的健康服务应包括健康和牙科筛查以及后续治疗。所有流动儿童的健康记录应随儿童转移。

Section § 10238

Explanation

本节讨论加州移民儿童保育项目的资金问题。它允许这些项目的费用超出常规报销标准,但绝不能超过实际项目成本。州立项目可以根据《第一章》获得联邦资金,以补充州的财政支持,而无需提供额外的儿童日或增加入学人数。

此外,法律要求部门每年报销移民儿童保育机构经批准的启动和关闭费用。然而,这些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每个机构合同总金额的15%。机构必须在提交首份月度报告时提交启动费用报销申请,并在提交最终报告时提交关闭费用报销申请。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8(a) 移民项目的费用可以超过部门确定的标准报销费率。在任何情况下,报销金额均不得超过项目成本。由州资助的项目可能有资格获得第一章联邦资金以补充州资金。这些资金不应取决于提供额外的儿童日或增加入学人数。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8(b) 部门应每年向季节性移民儿童保育和发展机构报销经批准的启动和关闭费用。启动和关闭费用的报销总额不得超过每个机构合同总金额的15%。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8(c) 季节性移民儿童保育和发展机构应在其首份月度报告中提交启动费用报销申请,并在其最终报告中提交关闭费用报销申请。